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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库统一坐标系的建立》《城乡一体化土地数据库坐标系统探讨》《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模式及关键技术问题研究》《坐标转换的宗地面积简化计算及其在地籍管理中的应用》一、前言2001年,国土资源部对全国土地分类体系作了较大调整。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全国城乡土地将采用统一的新分类体系,由国土资源部门对全国城乡土地实行统一管理。然而从我国现行的地籍管理制度看,存在着城镇土地与农村土地分开管理的现象,城镇建立土地登记制度,微观上以1:500地籍图为支撑通过地籍调查、登记进行管理,宏观方面通过城镇宗地台帐汇总统计进行管理;农村土地则主要以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为支撑,通过一年一度的变更调查进行更新管理。依托于这一管理制度,在多年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中,形成了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与农村地籍信息系统(土地利用现状管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两套系统既有联系又相分离,造成城乡结合部土地无法接边套合,出现重叠或是开天窗现象,大部分地方出现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变更跟不上城市的建设蔓延情况,而且新的土地分类实施后,严格地说,每年都需要将城镇、农村两套管理信息系统的年末变更数据作人工套合处理后才能得到每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不能充分体现信息化带来的高效率。从现有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看,绝大多数为单一管理软件,即农村地籍与城镇地籍管理相分离,系统独立、数据独立,而农村与城镇地籍管理是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的,在许多地方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其土地的城、乡分界线很不明显。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这些给土地管理中的土地登记、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带来诸多不便,同时不利于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和地籍数据等基础数据库的更新。按现行城镇地籍管理与农村土地利用现状管理模式,在对权属管理、土地统计、分析等方面有许多相同或相似的地方,只是城镇地籍管理更注重于对权属的管理,而在城镇土地利用现状管理、土地统计等方面,按现行的农村土地利用现状管理方式更为合理,更能反映城市土地利用情况。笔者在多年的信息化实践中深切体会到,在新的土地分类体系实施后,有必要建立一套城乡一体化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农村与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数据结构、组织和管理方式,以保证为土地用途管制提供必要的数据基础。二、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的基本思想和可行性(一)基本思想首先对本文所述的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概念作一个界定,这里是从使用者应用的层面提出这个概念的,即能帮助地籍管理工作者在一套系统中、同一操作界面下以相同的手法实现城乡地籍的统一管理,按土地利用管理和产权、产籍管理的业务要求,实现农村土地和城镇土地的“无缝”一体化管理。(二)可行性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的可能性需要考虑,在我国城镇现行土地登记的基本单元是宗地,而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的基本单位是村民自治小组。现有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模式主要按:县(市、区)一街道(区)一街坊一宗地(权属单位)’一地块组织管理数据,数据的组织单元为街坊(见图1)。农村地籍管理采用:县(市、区)-乡(镇)一行政村一(村民小组)一图斑模式组织数据,数据的组织单元为行政村(见图2)。城乡地籍管理的数据组织方式都采用分级、分区管理,只是原有管理模式中管理的侧重点不同,城镇地籍管理的重点在宗地权属信息,而农村地籍管理的重点在图斑信息,重在反映土地的实际利用状况。实际上两种管理模式在数据级上是可以一一对应的,只是过去的农村地籍管理模式弱化了对村民自治小组所有权信息的管理,而从现今的管理工作实际看,正需要加强对这一环节的管理。随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工作的不断深人,和对登记信息管理的不断加强,叫将撅乡地籍数据的管理统一到县(市、区)一街道(乡、镇)一街坊(行政村)一权属单位(宗地、村民小组)一图斑(地块)模式上来,见图3。权属单位是建立在图斑(地块)之上,具有相同的权属名称的图斑(地块)的集合。具有同一权属单位连续、无缝的图斑(地块)组成一宗地,因此宗地是由一个或若干个图斑(地块)组成。从底层数据机理看,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是可行的。更深层次的可行性探讨还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数据更新程度有的地区按新土地分类要求对宗地和非宗地的地块地类进行了更新调查,形成了新的用地信息、宗地权属信息和土地登记i言息,农村地区采用l:1000或l:2000比例尺的精度要求,按新《土地分类》重新进行了全面调查。但极大部分地区城镇地籍调查按1:500精度成图,建立权属和登记信息,农村地籍部分则按原土地利用详查时l:l万精度成图管理,且很多资料未作变更更新2.不同比例尺底图数据资料的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时必须考虑城乡不同比例尺不同精度数据的衔接管理,如城镇1:500的资料与农村地区1:1000或1:2000甚至是1:1万、1:5万的资料如何衔接,权属线、界址边界如何接边套合等。3.新土地分类实施后原有数据的过渡管理根据2002年6月国土资源部为实施新的《土地分类》制定的《实施全国_土地分类〕过渡技术方案))(初稿),新的土地分类实施将采用逐步过渡的办法。对于以往建设形成的地籍数据库电子资料要考虑切实可行的安全过渡方案,以保证以往投资的有效性和数据兼容性,特别是要有较完备的设计方案来解决以往管理中被弱化了的农村村民自治小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属信息管理问题。三、几种系统设计构思(一)以权属数据管理为主的一体化管理系统模式这一思路的出发点是系统建设几乎不涉及图件或者说很少涉及图件,如果涉及也仅只宗地草图,系统建设不需要地理信息系统支撑,用现行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即可支持,以城乡土地台帐管理为主要着手点,主要管理城乡土地登记权属资料信息和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其在系统设计上相对简单,以前述的县(市、区)一街道(乡、镇)一街坊(行政村)一权属单位(宗地、村民小组)一图斑(地块)五级数据编码方式为系统主骨架,可以实现从对最底层的图斑信息的管理直至通过最底层的图斑一宗地变更管理向上变更汇总产生出乡、县、省乃至全国的统计分析数据,也就是说这种方式可以设计出一套全国各级土地管理机关都适用的土地变更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该系统设计管理的重点在对五级管理机构的最下两级,即:权属单位(宗地、村民小组)一图斑(地块)的管理,这两级以上的三级编码仅为产生统计分析数据用,对“权属单位(宗地、村民小组)”的系统设计实现对土地登记工作(包括城镇、农村)的全程管理,对“图斑(地块)”级的系统设计实现对土地利用现状的全面管理。以此模型设计的系统特点是:系统设计简单、易建、易用、易推广见效、对操作人员要求低,缺点是图形管理不到位,对土地综合利用项目提供支持的可视性差。(二)改造现有地籍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索引图挂接方式建立一体化管理方式这种模式属于治表模式,其基本思路是对原有城镇和农村地籍分别按新土地分类的要求作改动,但不对系统底层的数据结构作改变,也不对原有的城镇及农村地籍数据库作归并,当然也就不可能有效解决城乡结合部的图件套合接边问题,即它是从使用者使用系统的角度出发,从高层系统功能进行集成,基本做法是把城镇部分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图斑作为索引图处理,通过内部的索引挂接,使用者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放大图斑到一定比例即转到相对应的城镇地籍管理部分,而地籍图上显示缩小到一定比例也转到坐标相对应部分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完成相应的日常管理工作.(三)底层数据结构统一,真正意义的一体化管理系统在这一系统模式下城乡地籍管理模式、数据结构统一,没有城乡地籍的区分,而只有系统功能、管理要求的不同系统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对综合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支持及基础数据的共享,考虑国土资源信息系统的拓展以及与其它管理部门和管理业务的衔接因此,系统建设在满足地籍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更为合理的数据组织管理方式,实现数据的高度共享,同时考虑在此基础上加载其它应用系统的可能。数据的组织管理采用区域数据组织管理方式,按行政区、图斑、权属及登记信息分层管理,采用面向对象方式实现图数一体化管理(见图4).这一系统模式下管理的主要数据有:基础地理要素、行政区要素、上地利用要素、权属要素和登记要素。基础地理要素主要是指基础的地形、地貌数据基础地理要素的建设,可根据GIS系统的建设要求分为点、线、面、注记等建立,采用统一的要素代码体系。行政区要素主要是指建设区域内的不同级别的行政界线、拐点和行政区域。土地利用要素主要是指各图斑(地块)的利用情况,包括面状、线状和点状。权属要素主要是指权属界线、界址点和权属区域,如宗地、村民小组相关属性等。登记信息主要是指土地权属登记过程中收集和形成的资料,如权属证明、申请表、调查表、审批表等等。在这一模式下,技术上有几个方面的难题需要解决,有的方面甚至至今还没有好的解决办法:1.不同精度要求数据源资料的管理问题按现行地籍管理要求,各管理区域的数据精度存在较大差异,如城镇与农村地区、农村中的山区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城镇部分可能是1:500的数据精度,农村集镇是1:1000、1:2000比例尺数据精度,而农村山区则可能是1:1万、1:5万比例尺数据精度,对不同精度的数据,系统在建设时必须建立一定管理原则。2.不同比例尺精度数据接边不同尺度的数据由于其数据获取和表示的方法不同,其数据的精度有较大的差异{对于这些数据接边的基本原则是:低精度的服从高精度的数据,同等精度的按平差方式处理。3.权属界线的接边权属界线的接边不应采用图形接边方式应尽可能采用坐标数据。4.不同比例尺图形表示不同比例尺图形表示方法不同,如一条10米宽的道路,在1:500图上是按其边界用双线表示,而在1:1万图上是用一条单线表示,只在其数据属性中记录路宽为10米。在进行用地图斑表示时,在1:500图上表示的是面状图斑,而1:1万图上表示的是线状地物进行一体化数据库建设时,要考虑一种适宜的图示方法。5.有效地进行城郊结合部图数的接边处理这一问题的处理在平原地区相对容易一些,而在高原或是丘陵地区由于要保证城镇地籍测量要求的精度,各地区在进行地籍调查时采用的投影面和坐标系统的不一致,使得两套数据理论上几乎不可能合二为一,统一管理,而只能在图形数据处理技术上作一些变通,以达到管理要求。比如通过特定的计算机程序将城镇部分每年的变更地籍图件降低精度,转换到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但这种做法又使得整个系统的一体化程度随之降低。四、结束语笔者在提出本文构想的时候,还存在一些不成熟的地方,除文中提到的技术问题外,还有地籍管理体制上的制约等诸方面原因。在新土地分类制度的实施和城乡土地统管形势下,希望从事国土资源信息化的技术人员能够顺应管理制度的变更,集思广益、推陈出新,使信息化真正成为管理工作现代化的好帮手。参考文献[1]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1992年.[2]国家土地管理局.城镇地籍调查规程.1993年.[3]王万茂.地籍管理.北京:地质出版社,2000年.[4]国土资源部.全国土地分类(试行).2001年.[5]国土资源部.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试行).2001年.t6]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标准(试行).2001年.[7]国土资源部.实施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技术方案(初稿).2002年.摘要:土地是人类活动的基本载体,土地资源是社会经济的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土地管理密切相关。地籍是土地的户口。地籍管理不仅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土地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搞好地籍管理对于合理的利用有限的国土资源,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我国的地籍建设的历史和现状出发,阐述了城乡地籍一体化建设的必要性,对新农村建设中城乡一体化地籍建设进行了初步探讨,并给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关键词:新农村;地籍;城乡一体化。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城乡经济和建设日趋融合以及对集体土地产权管理逐渐加强,对地籍管理提出了城乡地籍一体化管理的要求。根据《地籍管理“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我国将在2010年前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建立土地统一调查制度;全面、准确掌握全国
本文标题: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库统一坐标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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