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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信息管理系统》升级记录(更新时间:15年1月27日)-----------20150127更新内容-----------1、在“已匹配信息变更申请”功能中,把原来的【单位类型(发放途径)变更】更改为【发放途径变更】,可更改为”单位发放“或”计生发放“两种途径,但限定已匹配对象中如奖励金当前发放状态是”停止发放状态“或”终止发放状态“的才可以进行此项变更。2、在“未匹配信息核查申报”中,增加了【发放途径】的修改。-----------20150124更新内容-----------1、在匹配和发放信息查询界面中,新增提交已匹配信息变更申请、提交未匹配信息核查申报功能。2、在奖励发放情况中,增加不符合奖励条件人员查询界面,新增提交退出申请、撤销退出申请功能。3、在奖励发放情况中,增加已提交变更信息人员查询界面,新增撤销变更申请功能。4、在奖励发放情况中,增加已提交核查信息人员名单界面,新增撤销未匹配信息核查申报功能。-----------20150119更新内容-----------1、修改了匹配和发放信息查询功能:(1)查询输入项修正为包括:申报地、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起始范围)、单位类型(计生)、信息状态、发放途径、养老保险类别、参保地、奖励金领取方式、奖励金发放状态、退休年月(起始范围)、年度选择。(2)输出项中的发放起始年月改为应享受奖励起始年月,新增加输出项“申报时的已享受金额”。(3)每页的显示记录数增加为100条。(4)增加了输出标题说明(点击后会弹出对各输出项的简要说明)。2、在名册管理中增加一个本地参保人员名单。可分别按本地申报和非本地申报查出在本地参保的人员情况。20150117更新内容:1、新增奖励发放信息功能模块,开放了匹配和发放信息查询功能。本批列出的数据,是将系统中的全库数据与人社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数据摸底比对后产生的反馈结果,其中人社累计发放金额是人社部门截至2014年12月底的反馈情况。基层用户在核对信息时可参考并进一步核实。以后在收到人社部门新的反馈数据后,将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更新。2、修正了人社反馈未匹配的人员名单和人社已匹配奖励人员名单的处理口径,不再按照分批次的匹配情况进行显示,改为只按最终的人社部门反馈状态予以显示,同时取消已报送人社人员名单的分批次查询功能,以免误导基层用户产生歧义。3、系统的登录界面和整体风格界面进行了改版。4、所有数据修改功能暂时均予以关闭,下一步将按照业务处室的统一部署开通部分数据修改功能,请及时关注系统更新说明和下发的操作说明。-----------20141229更新内容-----------1、取消已享受金额小于5000限制。-----------20141217更新内容-----------1、按业务处室确定的口径,所有与人社部门已匹配的对象,都按人社部门反馈信息为准进行修正。本次更新进行了如下数据修正:(1)养老保险类别与人社部门反馈不一致的,修正为人社部门的养老保险别;(2)对单位类型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但与人社部门可以匹配的对象,将对象的单位类型更改为其他单位;(3)参保地与人社部门不一致的,在本次更新中暂未修正(计划在下一步修正此数据项)2、修正了人社匹配人员查询的功能,将该功能移到名册管理功能模块下,改名为“人社已匹配人员名单”,查询方式不再按批次进行查询,修改为按照人员最终的状态进行查询。同时增加了名册导出功能。3、修正了“人社反馈未匹配人员名单”的查询方式,不再按批次进行查询,改为只按人员最终的状态进行查询。4、在名册管理中增加了一个“机关事业单位奖励人员名单”,方便用户一次性查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人员对象。5、在名册管理中增加了“按人社反馈修正信息名单”,凡是按照人社部门反馈信息对原有信息进行了修改的情况,都将修改前和修改后的对照情况列出供查询核对。6、在“人社退出人员查询”的查询列表中,增加了“人社反馈”的输出项,将人社部门反馈是否停发的状态显示供查询。7、在逻辑审核中增加了一项“发放主体不明”的审查项,可以查出录入系统中按现有口径不能明确奖励金发放主体的人员名单,供查询修正。关于系统中判断发放主体的口径说明:(1)如果单位类型为“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发放主体为对象所在的单位,名单见“机关事业单位奖励人员名单”;(2)单位类型为“国企”或“其他单位”,同时参保地为“省级参保”或“市级参保”或“县级参保”,同时参保类型为“企业职工养老”或“城乡居民养老”的,发放主体为人社部门,名单包括2部分,分别见“人社已匹配奖励人员名单”和“待报送人社部门发放奖励金人员名单”;(3)单位类型为“其他单位”或“非从业”,同时参保地为“未参保”或“外省参保”的,发放主体为各级计生部门,名单见“应由计生发放奖励人员名单”;(4)其他不属于以上三类的情况,则属于发放主体不明的,见逻辑审核中的“发放主体不明”中列出的名单。另:对于数据新增、修改、删除和申请退出等变更数据的功能,目前暂时不予开放,请大家先核对清楚数据。下一步将按业务处室意见统一确定数据修改开放时间。-----------20141114更新内容-----------1、在个案新增、修改和审核功能中,根据政策口径还原了逻辑审查的条件,即如果对象的单位类型为其他单位,则以对象的退休年月为准进行逻辑审查,对相关数据也进行了统一的还原处理。2、根据人社部门新反馈的人社系统数据,在人社匹配人员查询和人社退出人员查询功能中,增加了人社部门反馈的退休年月、参保机构、单位类型、养老保险类别、发放银行、账号尾数、备注等数据项目。3、撤销了第四批报送人社部门的发放人员名单标记,待下一次重新提取报送。-----------20141024更新内容-----------在个案管理中增加了【人社匹配人员查询】和【人社退出人员查询】两项功能。该两项功能是专为那些“报送人社部门且已匹配的人员”提供一个纠错机制,对已匹配进入人社部门发放程序的人员,如果发现信息有误,可以通过此功能将对象申请退出人社部门发放程序,待修正错误信息后再重新进入在下一批的报送人员名单,重新进行报送。操作流程为:由具有审核权限的用户在【人社匹配人员查询】功能中查找信息有误的对象,进行“申请退出”操作,然后再由具有录入操作权限的用户在【人社退出人员查询】功能中找到信息有误对象,进行“转个案发送”操作,可修改有关信息后,将该对象重新进入发送审批的工作流程。具体的操作说明如下:1.人社匹配人员查询。(权限为审核组操作)1.【审核组】进入系统-----点击个案查询,选择人社匹配人员查询,点击查询【按钮】,查询结果显示人社部门匹配成功数据。2.选中需退出的个案,点击【申请退出】按钮,进入人员基本信息界面。3.完善【退出原因】后点击【确认退出】。(注意:成功退出数据在【人社退出人员查询】中可查看。)2.人社退出人员查询。(权限为“录入组操作”,“审核组”只有查看权限)1.【录入组】进入系统-----点击个案查询,选择人社退出人员查询,点击查询【按钮】,查询结果显示已申请退出人员数据。2.点击【转个案发送】按钮,进入人员基本信息界面。3.完善修改基本信息点击【确认提交】,人员数据重新变为待发送状态。(在个案发送中即可找到该对象,可重新进行发送审批操作。)(补充说明:对于那些人社部门反馈未匹配的人员如需修改信息,无需上述操作,可直接中【撤销审批】中找到相应对象进行【撤销审批】操作,就可将该对象重新进入发送审批流程,实现信息修改。)-----------20141016更新内容-----------一、新增名册管理。二、在名册管理中加入【应报送人社部门发放奖励金人员名单】、【已报送人社部门发放奖励金人员名单】、【人社部门反馈未匹配的人员名单】、【应由计生部门发放奖励金额人员名单】。人员名单】。三、在统计分析中加入【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人群规模按参保情况分类统计表】、【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人群规模按单位类型分类统计表】、【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人群规模和奖励金额统计表】。
本文标题: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信息管理系统升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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