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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初步规划成果与构想
98年7~8月行政院衛生署依據背景說明長照保險規劃初步成果我國長照十年計畫調整策略1•落實長期照護制度,開辦照顧者津貼;培訓居家服務員,實施證照制度;結合社區長期照護服務與醫療服務資源,提供有需要之老人及其家庭整合性與持續性之照顧服務。•配合未來快速成長的長期照護需求,推動長期照護保險與立法,減少民眾負擔,讓高齡長者能享有健康與快樂之環境。97.5.30院長施政方針報告•長期照護是政府重要政策,請本院經建會儘速提出「長期照護保險」先期規劃構想或草案。97.11.25院長巡視衛生署指示23台灣地區因醫療衛生進步,平均壽命延長及出生率下降,老人的人數和比例呈現顯著成長,人口老化問題日益嚴重。82年老年人口開始超過7%(149萬人),至97年65歲以上老年人口為239萬餘人,占全國人口已超過10%,估計至117年老年人口所占比率將達22.5%(536萬人)。資料來源:行政院經建會,中華民國台灣97至145年人口推計,97年9月。註:本表內數據為中推計4年別65歲以上人口65-74歲人口75歲以上人口人數(萬人)占總人口(%)人數(萬人)占65歲以上人口(%)人數(萬人)占65歲以上人口(%)97239.710.4136.557.0103.243.1107348.014.7202.858.3145.241.7117536.122.5314.758.7221.541.3145761.637.5306.940.3454.759.7台灣地區家庭戶量變動趨勢3.53.333.253.163.062.82.933.13.23.33.43.53.685年89年91年93年96年家庭結構改變,原有的家庭成員相互支援照護功能降低。現有照護需求者不易從家庭取得合適的照護服務。台灣地區育齡婦女平均生育子女數台灣地區家庭戶量變動趨勢台灣地區育齡婦女平均生育率1.761.681.341.181.1100.511.5288年89年91年93年96年(人)5(人/戶)根據推估,我國97年失能及失智的人口約為396,937人,隨著人口老化,失能人口將大幅增加,推估至117年將成長為811,971人。OECD曾於2006年對會員國進行醫療與長期照護之財務負擔推估,發現在人口老化下,平均各會員國政府在醫療與長期照護之支出占GDP的比率,將從2005年的6.7%提升至2050年的12.8%,成長幅度相當大。我國雖無對應推計,但在人口快速老化下,未來醫療與照護成本亦將大幅增加。資料來源:王雲東等(98年)我國長期照護服務需求評估6396,937449,561580,814811,971686,789454,472335,883294,717-100,000200,000300,000400,000500,000600,000700,000800,000900,00097100107117全人口失能人數65歲以上失能人數年國家完全責任稅收支應社會互助責任社會保險自願個體責任稅收優惠獎勵國民投保私人長照保險強制個體責任強制性個人儲蓄帳戶7公部門私部門公部門私部門財源籌措服務提供稅收制長照制度如北歐公共長期照護保險如德、奧、日、荷、韓私人長期照護保險如美國資料來源:林志鴻教授,98年。8長期照護制度主要類型之比較為因應老化社會所需照護支出之成長,必須選擇穩定且自然彈性的稅、費基為財源。穩定的財源應避免與其他政事競用,而影響財務收入的穩定性。應有多元籌措管道,兼顧財源充足性與負擔公平合理性。長照體制必須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作適度連結。我國稅收占GDP的比率雖低(僅14%),但民眾對加稅接受度不高,是以採用保險的方式來實行是目前國家現況下比較適合的財務選擇。9長照體制財源籌措之考量一、規劃過程二、定位三、保險對象四、組織體制與法制五、服務輸送六、給付等級與項目七、給付水準八、財源籌措九、配合措施10成立籌備小組主管機關衛生署已於98年7月成立「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小組」,負責研擬長照保險法草案與推動長照保險各項籌備工作。向院長簡報1/21、6/6兩度向院長簡報規劃構想及初步成果,奉示照既定的方向與時程展開各項工作,於98年底前提出長期照護保險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委託研究及聯繫工作會議為規劃長照保險,經建會除委託10項研究計畫外,並定期召開聯繫會議,逐項討論各保險內容議題並作成重要決議,共計召開6次會議。1112生活照顧服務體系食衣住行協助健康養生管理慢性病管理健康者慢性病患轉介與就醫安排服務對象與需求服務提供者服務內容服務目標健康管理預防保健休閒養生對應方案健康照護產業發展方案友善關懷老人服務方案醫療服務體系醫療服務遠距照護服務出院準備服務急性病患出院需照護病人疾病治療復健照護全民健保社區醫療群老人整合性醫療計畫長期失能者長期照護服務體系居家照顧服務社區照顧服務機構照顧服務失能照顧家庭支持長照保險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長期照護服務係屬整體照護體系之一環為因應可能面臨之重大的社會風險,基於社會連結與風險分攤的理念,政府必須建立完善之長期照護制度,以滿足國民基本照護服務需要。在政府的基本保障之外,民眾尚可透過商業長照保險及個人退休金、儲蓄理財、家庭成員來滿足照護需求。公辦長期照護制度商業長照保險個人退休金、儲蓄理財、家庭成員負擔第一層政府提供之長照制度第二層自願購買第三層個人與家庭第零層福利措施相關社會救助措施、慈善公益團體、志工13建構多層次長期照護保障制度納保對象服務對象制度考量涵蓋人口數失能人數方案一全體國民老人及身心功能障礙者需長期照護者1.任何年齡都可能有長期照護的需求。2.40歲以下的民眾失能機率較低、納入負擔不高。3.與全民健保保險對象一致2,329萬人100%44.9萬人1.9%方案二40歲以上國民老人及與老化相關病症者1.屬於失能機率及需求最高的人口群。2.40歲以上族群多有負擔照護之責任,較願意為父母及未來的自己繳納保費,惟可能造成就業歧視。3.40歲以下之失能者仍須透過現有相關之福利體系提供照護服務。1,052萬人45%42.5萬人4.0%考量國外實施經驗與民眾實際需求,長照保險適用對象可行方案包括全民及40歲以上國民等二方案。14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衛生署或衛生福利部地方主管機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保險人中央健康保險局相關機關長照保險(委員)會長照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名稱主要內容長期照護保險法長期照護服務法(或併入長照保險法)針對保險人、保險對象、保險財務、保險給付、服務機構、總則等基本事項予以界定與規範各項長期照護機構管理、設施供需、設置標準、服務供給者之資格條件、品質規範與評鑑標準的內涵等組織法制15可考量以方案一為核心,即長照保險之推動將以保險人中央健保局及其分局為主,縣市政府為輔助角色。惟可視個別縣市政府資源、長照體系發展與之執行能力採方案二方式辦理。為充實地方發展長期照護服務資源且對失能者提供相關之福利服務,將促使地方政府扮演更積極的角色,並鼓勵其發展創新服務方案。方案一方案二制度設計基礎照顧管理機制均由保險人負責照顧管理機制由保險人與縣市政府共同分擔中央與地方分工從評估、判定到照顧管理計畫均由健保局負責評估及判定由健保局負責,照管計畫由縣市政府負責照管制度地方政府角色較小地方政府角色適中中央及縣市政府分工可行方案16被保險人申請受理單位初篩訪視評估需求分級及給付認定評估、給付判定單位服務提供服務單位照顧計畫擬定照顧管理單位方案二健保局負責縣市政府負責方案一健保局負責縣市負責開辦長照保險後,民眾必須先盡繳費義務,於發生失能事故時,透過需求評估與照顧管理機制依其失能程度方能獲得給付。整體服務輸送體系將依據組織體制不同方案設計,由健保局或縣市政府分工,主要差異在於照管單位係由健保局抑或縣市政府負責。17•交通接送、輔具•營養餐飲服務、無障礙環境改善•照護諮詢、免付費照護課程、照護提供者之支持•家庭托顧、營養諮詢、藥師諮詢其他(創新)服務•居家護理•居家復健•居家服務•喘息服務居家式照顧•全日型機構照護機構式照顧•日間照顧•社區復健社區式照顧現金給付照護三級照護二級照護一級需支援失能等級實物給付給付項目需進一步評估是否納入保險給付失能等級三級者才能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者不得申請,僅得申請實物給付181.實物給付--居家/社區/機構照顧A案:200元/小時B案:220元/小時C案:240元/小時需支援15小時一級25小時二級50小時三級90小時甲案需支援15小時一級30小時二級65小時三級120小時乙案需支援25小時一級45小時二級90小時三級150小時丙案給付上限支付標準現行長照十年給付標準現行長照十年180元/小時財務比較乙案較甲案增加30%,丙案較甲案增加70%B案較A案增加10%C案較A案增加20%德國制度給付標準192.現金給付依上述實物給付之30%Ⅰ案依上述實物給付之40%Ⅱ案Ⅱ案財務負擔較Ⅰ案增加5%20開辦初期以現金給付為輔助措施,中長期視保險辦理狀況及長期照護體系發展狀況,檢討調整現金給付之條件。需由保險人審定(需求評估)請領資格,並由被保險人自行決定是否請領。請領現金給付需有配套措施,包括對請領者之家庭照護者之資格要求、訓練與相關支援等。保險人並應定期監控服務提供狀況與品質,必要時得取消現金給付,改提供實務給付。請領現金給付者尚可請領居家服務、日間照護與機構照護以外之實物給付項目。現金給付額度之訂定宜審慎,以避免影響民眾使用實物服務之意願。聘僱外籍看護工者不得申請,僅得申請實物給付。配套措施財源結構10%:部分負擔90%:保費政府補助雇主被保險人併同健保費徵收使用者付費1.依經濟能力予以減免2.設定部分負擔上限有關保險費率與政府財政負擔,需加以精算以資確定;未來財源如何籌措亦需進一步評估211.財源結構方案三勞:資:政受雇者30:30:40其他國民60:-:40平均37:16:471.政府對所有人的補助比例皆相同2.勞雇負擔比率相同3.雇主負擔比例最低,減少推行阻力政府補助比例相同方案一勞:資:政受雇者30:60:10農漁民及榮眷30:-:70其他國民60:-:40平均37:30:331.與健保完全相同,變動幅度小,較易宣導2.不同類別的政府補助比例不同的爭議仍存在3.假設健保與長照保險的政府責任是相同的比照現行健保方案二勞:資:政受雇者30:40:30農漁民及榮眷30:-:70其他國民60:-:40平均34:22:441.與1.5代健保改革方向一致2.減輕雇主分攤比例,減少推行阻力比照1.5代健保2.保費分攤比例可行方案22凡屬可治療、可逆的歸健保,屬照護的歸長照保險。發展亞急性照護(中期照護)一定期限內之亞急性照護(中期照護)由健保負責,應儘速規劃相關給付條件。健保應配合改革健保中可劃歸長照保險支付服務的部分,包括長期居家(專業護理)照護及長期社會性住院。為有效使用資源,健保給付與支付制度應同步改革。發展整合照護服務模式透過綜合性評估與整合性照護提供計畫(含照護管理),整合醫療與長照服務。1.長照與全民健保之分工與整合23維持現行外籍看護工引進政策,惟將外籍看護工之申審納入長照保險需求評估機制中,使受照護者申請條件、審核標準及流程調整一致。參照機構引進外籍看護工,由機構進行人員訓練與管理的方式,委託照顧機構或居家服務單位擔任督導,定期督導其照顧工作。聘僱外籍看護工者不得請領現金給付,但仍得申請實物給付,以保障其權益,並可適度緩解外籍看護照護之負擔,提高照護品質。2.外籍看護工轉銜策略2425各縣巿長照管理中心執行力不一,運作遭遇困難,不易發揮功能。勞動條件不佳而不易留住人力,多數縣市已有服務人力不足問題縣市資源落差大,服務提供單位不足,部分服務因經驗不足推展不易織制組體力題人問務給服供民眾偏好使用外勞,部分負擔重,均影響服務使用意願問題調整策略1.遭遇問題與調整策略檢討照管人員任用資格、薪資及人力配置。適度降低一般戶部分負擔。適度放寬補助對象之標準。適度修訂服務補助標準。服務接受度26(1)檢討照管人員任用資格、薪資及人力配置適度放寬照管人員資格。適度調整照管人員配置標準。強化照管人員留任措施:調整各縣市照管中心進用照管人員之
本文标题: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初步规划成果与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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