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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商业银行简介阜新市商业银行的前身为1994年12月成立的阜新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1997年6月4日更名为阜新市城市信用联合社,2001年8月27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批准成立了由国有股东、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阜新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商业银行是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谢卫星,注册资本53,118万元。自成立以来,本行积极把握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金融改革开放的历史机遇,以市场的快速延伸为支撑,各项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成为阜新地区成长最快的银行之一。目前,本行下设17个机关部室和36家分支机构,在岗员工589人。截至2008年末,本行资产总额111.2亿元,比上年增长23.75%;贷款余额61.02亿元,比上年增长15.60%;存款余额93.94元,比上年增长25.29%;不良贷款率2.95%,比上年下降了2.03个百分点。存贷款市场占有率分别为28.33%和25.91%,在全市金融机构中名列第一位,盈利水平居全市前列。多年来,在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的有力监管和帮助下,在地方政府和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阜新市商业银行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改革,开拓创新,经营机制逐步健全,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各项业务健康发展。本行力争通过各种渠道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专业的银行服务。目前,本行能够在融资、结算、银行卡、代理等方面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并一直保持着“立足区域,服务市民”的办行理念。2006年,本行通过了英国BSI公司的标准认证,获得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阜新市商业银行一直认为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银行发展的根本保证,多年来本行也一直十分注重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是东北地区较早全面开展公司治理工作的城市商业银行之一。为加强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建设,促进“三会一层”更好地发挥作用,本行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2个专门委员会,制订了10个议事规则和4个管理办法,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行长经营班子的职责,形成了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较为合理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良好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下,本行受到了相关投资者的一致好评,资本金实力不断增强。经过多年的增资扩股后,本行资本金从成立之初的12,850万元,增长到2008年末的53,118万元,增长了3.1倍。目前,本行股东包括国有股股东、企业法人股股东和职工股股东,分布于阜新市和辽宁省内其他城市,股权结构均衡,股东来源多元化。
本文标题:阜新市商业银行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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