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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出口有关分析信息统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水泥出口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一部分水泥外贸规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厅委、外贸局、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出口公司,中国新型建筑材料进出口公司,经贸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水泥是我国大宗出口商品,主销港澳及东南亚市场。近年来,国内水泥产量增加,需求减少,各地纷纷要求增加出口。为防止发生多头对外、自相竞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对外贸易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070号)的精神,必须加强对水泥出口的协调管理,充分发挥出口的主渠道作用,联合统一对外,建立起健康的外贸经营秩序,提高经济效益。为此,特作如下规定:一、水泥出口由中国五矿进出口总公司及各地五矿进出口公司、中国建材设备进出口公司、中国新型建材进出口公司以及经批准有水泥出口经营权的企业经营,其他公司不得经营。二、中国五矿进出口总公司负责组织成立水泥出口协调小组,并任协调小组组长。各地五矿进出口公司、中国建材设备进出口公司、中国新型建材进出口公司须参加协调小组,共同研究制定协调方案。三、对泰国、菲律宾两市场的出口,因我已与该两国签有关于水泥出口的政府间协议,为确保一个窗口供货,由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按今年协议项下水泥出口计划及协调小组制定的价格方案统一对外成交,由有关地方五矿进出口公司执行。五矿总公司应积极做好统一成交工作,完成对泰、菲出口计划,并在统一成交中搞好服务。四、除统一成交的市场外,本规定指定有水泥出口经营权的进出口公司应按照协调小组制定的价格方案自行对外成交,组织出口。五、已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要严格按照经贸部对其出口的批准内容及核定的年度出口计划出口本企业自产产品,不准收购其他企业产品出口。出口价格应接受协调,不得低于水泥出口协调小组确定的价格水平。上述各项,由许可证发证机关发证时审核。六、水泥出口许可证,除统一对外成交部分由五矿进出口总公司向经贸部申领外,其它均由经营单位向特派员办事处申领。七、各外贸企业要严格执行我部和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联合下发的《关于颁发出口水泥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材外经发1990343号),严禁低劣产品出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第三条商务部是全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的主管部门。第四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实行全国联网和属地化管理。商务部委托符合条件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登记机关)负责办理本地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受委托的备案登记机关不得自行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机关必须具备办理备案登记所必需的固定的办公场所,管理、录入、技术支持、维护的专职人员以及连接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网络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登记网络”)的相关设备等条件。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备案登记机关,商务部可出具书面委托函,发放由商务部统一监制的备案登记印章,并对外公布。备案登记机关凭商务部的书面委托函和备案登记印章,通过商务部备案登记网络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对于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以及未按本办法第六、七条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备案登记机关,商务部可收回对其委托。第五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程序对外贸易经营者在本地区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一)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样式附后)。(二)填写《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三)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1、按本条第二款要求填写的《登记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第六条备案登记机关应自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第七条备案登记机关在完成备案登记手续的同时,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信息和登记材料,依法建立备案登记档案。第八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第九条《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比照本办法第五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在30日内办理《登记表》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登记表》自动失效。备案登记机关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书面材料后,应当即时予以办理变更手续。第十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已在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自营业执照注销或被吊销之日起,《登记表》自动失效。根据《外贸法》的相关规定,商务部决定禁止有关对外贸易经营者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期限内从事有关货物或者技术的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备案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其《登记表》;处罚期满后,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依据本办法重新办理备案登记。第十一条备案登记机关应当在对外贸易经营者撤销备案登记后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第十二条对外贸易经营者不得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和出卖《登记表》。第十三条备案登记机关在办理备案登记或变更备案登记时,不得变相收取费用。第十四条本办法实施前,已经依法取得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经营资格、且仅在原核准经营范围内从事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不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对外贸易经营者如超出原核准经营范围从事进出口经营活动,仍需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登记。对外经营登记流程首先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公司成立的手续,1、到技术监督度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2、到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备案手续,3、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4、到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备案手续5、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并开设外汇帐户6、到税务部门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这些都拿到了,就可以做出口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第一步对外贸易经营者先行上网登录资料。网址是:,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提交成功后,系统给出序号,记录此序号并在打印时输入。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第二页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签字。填写《登记表》说明:(1)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公司公章。(2)表内“进出口企业代码”无需填写,系统自动生成。(3)表内“住所”为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4)表内“经营场所”为办公地点。第二步上网登录后,向备案登记机关(北京市商务局)提交如下书面材料:(1)以上“1、”项所填写并打印的《登记表》;(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复印件;(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第三步对外贸易经营者于提交上述书面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领取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在表格背面签字、盖章。第四步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个工作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失效后需到北京市商务局重新领取《登记表》。)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变更程序:《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持我局颁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下列文件,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表》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登记表》自动失效。1、公司名称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函复印件。2、公司地址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3、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5、其他项目变更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办理出口手续步骤1,改营业执照。向工商局提出申请,由工商局批准后对营业执照进行修改,主要修改的内容是在经营范围上加入了“相关产品的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等相关内容。这个理论上大约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因各地政府部门办事效率而异!2,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建议是去的时候带上公章,然后在那边领了登记表之后填了就可以盖上公章进行备案申请了。这里要注意一定要认真填写那个东西,因为那东西是以后办理所有手续的蓝本,必须要填写准确。我们公司就是在办理的时候填了错误翻译的公司英文名称,导致之后办理所有手续都是将错就错,现在看着都挺不爽!3,更新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在修改营业执照后带着修改后的营业执照去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事宜。这个手续和注册公司时候差不多,不过比这个要简单点。这个花不了什么时间,很简单的,很快的。4,到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带上更新后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鲜章)去海关办理海关备案登记。把以上证书复印几份,然后在复印件上盖上鲜章,备用。如果海关需要留底,就给一份复印件。这个大约要一周左右。(这是个小窍门,对于后面的同样适用,就是如果办理了一种手续,一定要把证书复印一份,然后盖上鲜章,把所有的复印件和原件都放在一个袋子里,这样你就不会出现丢三落四的问题了。我的经验是复印件留两份,都盖鲜章。还有就是每到一个地方把能用到的电话号码抄到一张纸上,因为你在网上找到的电话号码有时候会出现打不通的现象。还有就是随时保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还有公司的一份盖章的空白介绍信(前提是公司足够信任你)。)5,外汇管理区办理备案到外汇管理区办理备案的时候同样是带上以上资料,去经常项目管理处办理。有时候需要带介绍信。6,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备案同样是带上以上资料,还有后来新版里的证书,及复印件。去检验检疫局办理。7,电子口岸登记注册办理完以上手续之后,就需要办理电子口岸登记注册了,此时建议上海关电子口岸网站,下载电子口岸卡申请表,填完后去海关办理(有时候会是各地政务中心的海关窗口,比如成都就是这样的),然后还有你本人身份证,也是要盖公司鲜章,然后拿到以上办理的资料,去办理登记注册,电子口岸管理中心会制发“电子口岸卡”(通俗上叫IC卡),注意会有两份(有时会有多份),
本文标题:对外出口有关分析信息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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