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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结课论文题目对社会保障制度收入再分配职能的研究学院管理学院年级09级专业财务管理(工程预算)班级093财务工程学号020509117学生姓名秦颖辉对社会保障制度收入再分配职能的研究1.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收入再分配的原理与机制1.1.社会保障制度的内涵与宗旨所谓社会保障,是指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出现生活困难时给予资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通常而言,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多种社会保险形式(诸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残障保险、工伤保险等)对居民在收入能力或工作机会遇到困难时,提供基本收入保障,其宗旨是让居民享受政府提供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正是基于此,社会保障制度成为政府履行收入再分配职能、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和手段。1.2社会保障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原理与机制社会保障促进收入再分配主要是基于市场机制在收入分配方面存在“失灵’现象。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市场分配所依据的竞争机制和优胜劣汰原则,导致市场主导的初次分配结果是必然产生财富和收入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不平等、贫富悬殊甚至两极分化,这不仅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更不利于社会和谐。因此,制定与实施具有矫正性的再分配制度与政策,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特别是对收入遇到困难的群体进行基本保障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责,而社会保障制度即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政策与措施。社会保障促进收入公平的机制主要体现为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于全社会具有收入的广大成员,而社会保障资金支出对象或受益群体则主要是低收入者或困难群体,因此,社会保障这种普遍征收与有侧重的支出制度设计、实施的过程本身,就是履行其收入再分配职能、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过程。2.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收入再分配职能分析通常而言,一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收入再分配地位与作用被认知和重视的程度,取决于其经济运行体制选择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于20世纪80年代,其初衷是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为主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为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收入再分配实践不断向纵深拓展,并成为我国构建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2.1社保制度收入再分配职能现状2.1.1社会保障基金规模相对不足,履行收入再分配职能力不从心面对城市化进程加快、就业形势严峻以及老龄化等问题的存在,我国社会保障的资金需求(如养老基金的需求)迅速膨胀,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需求不断扩张,而社会保障在资金筹集来源与方式上始终未能实现实质性突破,无论是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支出比重的有效提高,还是社会筹集渠道的突破性拓展都没有相应的制度保证。这一方面造成社会保障资金短缺,同时也从根源上制约着社会保障制度对收入差距的有效调节,使其履行收入再分配职能显得力不从心。2.1.2现行的偏向于城市的社会保障支付制度对城乡收入差距产生“逆向调节”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随市场经济改革而产生、并随市场经济改革深入而发展的。但三十多年的市场经济改革主要是围绕企业改制在城市范围内逐渐展开,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也主要是针对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医疗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以及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等。因此,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具有城市偏向性,农村居民享受到的财政保障支出总体水平远远低于城镇居民,导致城乡居民的初次分配收入差距经过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后进一步扩大。2.1.3相对封闭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固化了区域间居民收入差距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基金统筹层次远没有达到全国统筹,而且在基金累计与使用上相对封闭,互济性弱,基金基本不能调剂,一定程度上固化或加大了居民收入分配的地区差距。如在养老保险制度方面,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区域积累基金存在较多盈余,而东北等部分省区基金累计结余很少,支付压力极大,进而造成不同区域的社会保障待遇的差异,这种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固化甚至加剧了地区收入差距,不利于居民收入差距的调节与控制。2.1.4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导致社会保障制度对居民收入差距存在一定程度的“调节错位”就业登记与统计调查制度不健全、工资调查与统计信息不对称等因素,致使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执行中存在一些不适合的人群得到社会保障资助,如领取失业津贴却隐性就业的现象并不鲜见,弄虚作假提前退休现象大量存在,将我国实际平均退休年龄降低,给统筹账户带来难以承受的压力,而一些农村困难群体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却难以得到社会保障的应有扶持与帮助,造成我国社会保障资源短缺与社会福利资源浪费并存的境况,造成社会保障制度对居民收入差距产生‘‘调节错位”问题。2.1.5社会保障制度在行业之间存在着明显差异我国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差异非常突出。以养老保险为例,1990年前,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基本一致的退休金制度,职工退休时都是按本人标准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退休金。1990年以后,我国养老保险实行“双轨制”。对企业养老金制度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革,而机关事业单位则不变。目前,我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比例大约是个人工资总额的8%,社会统筹比例是企业工资总额的20%。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原来的退休金制度,是一种完全的现收现付式养老保险。退休金来源于当期财政拨款,个人不用缴费,退休金水平以退休前工资为基础,按工龄长短计发。其中,国家机关公务员退休后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全额发放,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按比例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按职务工资和津贴两项之和的一定比例发放,计发比例均根据工龄划分为不同档次。当前,我国垄断行业不仅工资收入比非垄断行业高,而且在社会保障方面比非垄断行业优越。垄断行业由于经济效应好,有足够的财力参加各类社会保障项目。而非垄断行业因经济效益不稳定,不能完全参加各类社会保障项目。项目,而且还给职工建立了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但有些非垄断行业企业连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能力都没有。3.完善社会保障收入再分配职能的对策3.1以公平为本,矫正社会保障支出的城市倾向问题一方面要积极关注进城务工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问题,逐步将进城务工农村居民纳入城镇医疗、养老及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体系;另一方面要借鉴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经验,逐步建立农村范围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乃至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逐步矫正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再分配功能弱化甚至乡逆向调节”的状况。3.2扩大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有效突破社会保障收支瓶颈首先应借鉴美国等市场经济国家运用社会保障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经验,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支持力度,提高财政支出中的社会保障支出比重,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其次,适时将事业单位职工纳入养老保险范围,有效增加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扩大社会保障资金规模,突破社会保障收支瓶颈。第三,通过激励措施发挥各种社会团体和组织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构建多角度、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充足的后备基金,以保证我国社会保障收入再分配功能的有效履行。3.3强化社会保障支出管理,确保社会保障支出流向低收入群体社会保障制度的收支过程是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社会保障资金的支出更是如此,如何使社会保障资金切实支付给真正需要的人群,通过对低收入者的资助与保障实现收入再分配的正向调节,需要一系列的配套制度体系作为基础条件,如严格的就业登记审查制度、工资调查与统计制度、家庭人口及收入登记制度乃至离退休制度等,只有切实做好这些基础工作,才能确保社会保障支出流向低收入群体,真正发挥其收入再分配的作用。3.4加快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程,完善垄断行业企业社会保障制度首先,机关事业单位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要实行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制度。具体讲,要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像企业职工一样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8%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便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促进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设。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公务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建立退休津贴制度,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以适应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其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模式应与企业一样采取基金积累制。垄断行业企业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把高额的垄断利润转化为职工的工资和福利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对社会资源的扭曲配置。政府在当前应对垄断行业企业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纳入征税范围。政府可以把这些待遇合并到工资里面,达到了现行所得税的征税数额就应征税。另外,政府应提高垄断行业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的比例。如,非垄断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是20%,那么垄断行业企业就应提高到30%,超过的部分一律进入社会统筹。用这种方式可缩小垄断行业企业与非垄断行业企业的收入分配差距。
本文标题:对社会保障制度收入再分配职能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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