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基于积极公民培养的参与式公民教育
基于积极公民培养的参与式公民教育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当代中国,公民教育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被提上日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参与式公民教育备受欧美国家推崇。那么,为什么要实施参与式公民教育?什么是参与式公民教育?如何开展参与式公民教育?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借鉴欧美国家公民教育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探讨。一、消极公民向积极公民转型的时代背景(一)参与式公民教育适应当代公民转型的需要公民需要什么样的教育,取决于时代需要什么样的公民。不同的公民观念,决定了不同的公民教育理念。公民概念始于古希腊城邦。城邦是一个民主聚合体,由公民组成,城邦的公共事务由公民共同协商决定。因此,城邦的公民是参与公共事务、具有公共精神的自由民。学术界把古希腊的公民观念称为古典共和主义。古典共和主义公民只有城邦共同利益,没有个人的利益,公民只有对城邦的责任,参与公共生活,谋取公共福祉。近代以来,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兴起,个人利益的萌生和权利意识的唤醒,以及商品经济的平等交换,建立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这就催生了近代以来自由主义的公民身份。自由主义公民身份以个人利益为出发点,以维护个人的权利为核心。它坚持个人是第一位的,个人权利和利益神圣不可侵犯。国家是为了保护公民的权利而派生的,是第二位的。自由主义公民观把个人权利作为第一追求,国家要保护个人的权利不受侵犯,至于公共事务,公民是否愿意参加,是个人的自由,国家无权干涉他们。自由主义的公民只需要遵守法律,承担必要的诸如纳税、投票等少数义务。因此,相比于共和主义公民对公共生活的积极参与,自由主义的公民可谓是消极的,它只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种公民观适合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因此成为西方公民的主导观念。西方社会的公民以捍卫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为首要诉求。从古典共和主义到自由主义,个人得到了解放,个人利益不仅得到了关注,而且成为自由主义公民身份的唯一诉求。这既有历史的进步,但也要看到过于关注个人自由和权利的自由主义公民身份在当代社会中的问题:公民个人主义盛行,公共自我与私人自我分离,每个人都成为一个“原子式的自我”,人与人之间关系淡漠,社会责任感消失;公民对于公共生活、民主社会以及诸如选举等政治活动的参与热情不断降低。自由主义公民使当代社会出现了显著的“公民唯私综合征”,进入一个“公共人衰落”的时代。公民只关注个人利益,不关注公共利益;只强调个人权利,不为社会谋福利,使社会成为原子式个人的松散联合体,而非一个有机共同体。面对自由主义公民导致的社会危机,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民的发展出现了共和主义的回归,形成了当代新共和主义和社群主义。新共和主义和社群主义反对自由主义的消极公民观,重拾古典共和主义的积极公民观。但新共和主义不同于古典共和主义,古典共和主义中没有公民个人的权利,新共和主义经过自由主义的发展而来,自由主义尊重个人的权利,成为近代公民的基本特征。新共和主义把共和主义和自由主义加以平衡,强调公民权利和责任的平衡,转变自由主义的消极公民观为参与公共生活的积极公民教育观。自由主义的消极公民没有参与,共和主义的公民需要参与。因此,参与式公民教育,是适应当代自由主义公民向新共和主义公民转型的需要而产生的。(二)参与式公民的培育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从自由主义到新共和主义,从消极公民到积极公民,参与式公民教育有其西方社会的时代背景和必要性。问题是这种转型也适用于中国吗?以西方自由主义公民思想看中国传统社会,中国传统的封建宗法社会只有臣民、草民,没有公民。新中国成立后,高度划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也压抑了个人的主体性和个性。但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施,这种情况得以改变。因为市场经济是以个人为核心的自主经济、等价交换的平等经济、开放的竞争经济。市场经济对人的要求是独立、平等和开放,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服从、听话与封闭。计划经济体制下,人只能成为臣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人,则是注重个人利益的自由主义公民。我国虽然实行市场经济的时间不长,但市场经济的恶果已经显现:在提升公民主体意识的同时,也出现了“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和“孤独的公民”,他们把个人的权利视为唯一,对他人疏离、排斥,导致了人际关系疏远、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道德冷漠和社会责任感的消失。2011年10月,发生在广东佛山的“小悦悦事件”,就是中国社会公民道德冷漠的典型表征。社会对“小悦悦事件”的关注,以及近年来不断讨论的“老人摔倒,扶不扶”都是对公民社会责任感的拷问。有学者已经洞察到中国公民的利己主义问题,呼唤超越个人主义,通过重建公共生活,提升公民的公共价值和公共精神。由此可见,当代中国虽然没有自由主义的传统,但市场经济已催生了个人的自由主义,由此也带来了与西方自由主义公民同样的危机。因此,中国公民教育,一方面需要培植个人的主体性,赋予个人的权利;另一方面,也需要以公共价值、公共精神引导公民个人的健康成长,使个人在公共参与中成为一个负责任的社会公民。二、参与式公民教育与积极公民的培育(一)参与式公民教育旨在培育积极公民的公共性参与式公民教育是培养负责任的积极公民的方法。它旨在培育积极公民的公共性,包括公共精神、公共道德、公共理性、公共参与能力等。第一,培育公民的公共精神。公民区别于私民,就在于公民具有公共精神。所谓公共精神,是指公民对待公共事务、公共生活的行为态度和思想境界,它是公民的公共责任意识在行为和性格上的体现。公共精神超越了个人的狭隘利益,而致力于公共福祉、公共利益。当代自由主义公民的危机就是因为缺少公共精神,出现了“公民唯私综合征”。所以,矫正自由主义公民的危机,必须重塑公民的公共精神。公共精神形成于公共生活中。参与式公民教育就是要鼓励和推动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生活实践,在公共生活中确立公共理念,强化公民社会责任感。第二,培育公民的公共道德。公共道德,即公德,它区别于私德,就在于私德是个人品德、作风、习惯以及个人私生活中的道德;公德是公共生活的道德,不仅包括社会公德,还包括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甚至一个群体所提倡的道德。公德是公民道德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共同利益的基本道德要求。梁启超在《新民说》中指出“公德者何?人群之所以为群,国家之所以为国,赖此德焉以成立者也”,然“我国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所以,必须加强公民道德教育,重要任务就是培育公共道德。第三,培育公民的公共理性。理性是一种理智能力、道德能力以及行为方式。一个人的行为,必须基于理性,但不同生活需要不同的理性。公民的公共生活需要的就是一种公共理性。公共理性“是公民的理性,是那些共享平等公民身份的人的理性”。公共理性之所以是公共的,因为它的目标是公共的善,它的本性和内容是公共的。公共理性是对民主社会公民的要求,因为民主社会是多元一体的社会,公民要在多元的状态下形成一体关系,必须诉诸公民间对话、协商而达成“重叠共识”,形成公共理性。第四,培育公民的公共参与能力。公共参与能力是公民在公共生活中平等交往和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公民的公共生活是多元利益主体间的协调和平衡,所以,公民必须在公共生活中学会合作与交流、沟通与协调、协商与妥协,能够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与他人进行交流理性地解决冲突。这些都需要公民在公共参与中形成与发展。(二)参与式公民教育的特征第一,公民参与是一种基于公共理性的参与。参与是参与式公民教育的核心词。首先,这里的参与是积极主动的参与。参与有积极主动参与,也有胁迫被动参与。主动参与是作为主体的存在状态,被动参与是作为客体的存在状态。公民作为主体人,其参与应该是积极的。公民作为公共生活的主人,具有积极参与公共生活的意愿,能够通过与他人或群体之间的合作影响公共决策,创造公共福祉。其次,主动的参与行为并不是无节制的,对于民主制度的正常运行而言,过度或无序的政治参与行为是不理智的,因此也是有害的。“文化大革命”就是公民无序和过度参与的典型表现。因此,公民参与必须基于理性,而且是一种公共理性。第二,公民参与是一种主体间的平等交往实践。公民作为一种身份,公民之间是平等的,公民之间出于公共利益而交往。因此,公民的参与不是你争我斗的利益纷争,而是一种多主体间的平等交往。交往中的公民具有平等的权利和责任,而且公民之间是互惠和合作的平等关系,而非权力的压迫与被压迫、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公民之间的冲突只能通过民主协商的办法而解决,他们之间也是一种相互宽容、信任和尊重的关系。个体不是作为原子式个人参与其中,而是作为共同体的一员、作为一个平等交往的主体参与其中。个体参与生成的是孤立的个人主体性,平等的交往实践生成的是主体间性。主体间性在保证个人独立人格的同时,也与他人平等对话、合作、协商、妥协,形成人与人之间的互识和共识。所以,公民参与是一种主体间的平等交往实践。第三,公民参与是一种公共生活的参与。“参与”回答了公民教育的活动方式问题,但公民在哪里参与,参与的场域是什么,这是由公民特质决定的。自由主义公民是孤立的公民,不强调公共参与,个人消极履行其义务即可。参与式公民教育则基于共和主义理念,强调公民对公共事务的积极参与,对公共事务的关心和投入。公民是公共生活的积极参与者。因此,公民的参与只能发生在公共场域中,过一种公共生活。这是由公民的公共性决定的。“公共生活是人们在公共领域中,通过参与公共事务而形成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共同生活。它以公共领域为场域,以公共事务为中介,以公共参与、公共交往为手段,以公共伦理为调节,以公共性的形成为目的。”所以,并非任何情况下的学生参与都是参与式公民教育。只有发生在公共场域中的公共参与,才构成参与式公民教育。学生为了获得知识的自主学习、自主探究,就不属于参与式公民教育的“参与”范畴。所谓参与式公民教育是学生参与公共生活的教育实践活动。第四,公民参与的目的是培养负责任的积极公民。公民有积极和消极之分。自由主义公民只强调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不对国家尽义务和负责任,是消极公民。自由主义的公民只承担公民基本权利所要求的公民义务的底线,是被动的参与。共和主义公民强调参与公共事务,关心公共福祉,是积极公民。共和主义公民的参与不仅要公民履行消极的义务,更强调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公共生活之中。参与式公民教育是针对自由主义消极公民的问题而提出的,它以培养负责任的积极公民为目标。积极公民的公共精神、公共理性和公共参与能力只有通过公共生活中的主动参与才能得以实现。综合以上几点,我们可以对参与式公民教育作如下定义:参与式公民教育是引导学生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投入学校、社区和社会公共生活之中,通过主动参与和交往实践,培育公民的公共精神、公共道德、公共理性和公共参与能力,使之成为负责任的积极公民。三、在参与公共生活中培育积极公民参与式公民教育要引导学生积极、理性地参与每一个层次的公共生活。学生的公共生活包括学校、社区和社会的公共生活。虽然学校是学生生活的主要场域,但学校生活未必是公民教育的主要场域,因为学校生活未必是公共生活,即便是公共生活,也只能是一种准公共生活。社区生活、社会生活才可能是真正的公共生活,也是锻造公民的真实生活。参与式公民教育就是要引导学生作为公民在学校、社区和社会,通过参与到学校、社会、社区等共同体的生活中,以便改善他人的境遇或是改变共同体的未来。公民参与类型主要有社会参与、政治参与和道德参与。笔者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论述学生公民参与的途径。(一)学校公共生活中公民的民主参与学生的学校生活主要有三类:一是课堂的学习生活,二是班级和学校的管理生活,三是学生的社团生活。参与式公民教育就是以学生为主体,建构具有公共性的课堂生活、班级生活和社团生活。学校生活是学生生活的主体,公民教育必须充分利用学校生活,尤其是课堂生活和班级生活。第一,开展以公共话语为核心的合作学习与辩论。课堂公共生活不是教师的一言堂,也不是学生对标准答案的顶礼膜拜;课堂公共生活反对教师的灌输和说教,也反对标准答案和要求学生对标准答案的无条件接受。民主的课堂是一种公共言说,一种公共话语方式。公共话语是围绕着公共议题展开的自由言说。虽然议题是公共的,但参与讨论的公民可不受任何人支配地自由言说。而自由言说不等
本文标题:基于积极公民培养的参与式公民教育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53709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