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 处理群众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
处理群众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群众工作,协调整合各方力量,研究群众热难点问题,解决群众工作突出问题,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形成镇委、政府统一领导,人大监督,各单位、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群众工作格局。一、联席会议工作机构及组成人员(一)联席会议由分管群众工作的领导召集,成员由镇级部门和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组成,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参会人员。(二)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三)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担任。二、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一)联席会议在镇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整合各方力量,集中研究和处理群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群众工作。(二)研究和部署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的群众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工作。(三)负责了解、掌握和通报全镇群众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四)分析、预测社会稳定形势,针对群众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处理对策建议。(五)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群众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并对群众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工作进行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六)负责督查有关部门处置群众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七)总结、交流有关方面处理群众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成功经验,推动相关工作有效开展。三、联席会议工作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带着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浓厚感情,认真解决群众工作突出问题,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努力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一)实行严格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二)按法律程序办理,把处理群众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纳入法制化轨道。(三)加强对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平息在萌芽状态。(四)注重教育引导,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提高群众民主法制意识。(五)搞好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形成处理群众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整体合力。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镇委、政府领导批示或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会议。(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三)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抓好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四)参加联席会议的成员不得缺席。镇领导干部下访制度一、带头执行“一线工作法”,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服务,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帮助困难群众。二、坚持挂联负责与包案化解老难信访案件相结合,变单纯处理信访为全方位维护群众利益。三、根据阶段性工作安排和挂联工作需要,镇级领导坚持每个月到基层下访不少于5天,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主动下访调研服务。四、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社情民意,发现并协调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处理突发事件,变被动解决为源头治理、主动防范。五、镇群众工作站每月初将排查的各单位、各部门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和不稳定隐患,根据问题的性质、内容进行汇总、梳理后,提交领导作为下访解决的重点,变层层交办、按部就班为责任分明、下访解决。七、将领导干部每月下访情况作为工作月报和年度总结内容,确保下访工作取得实效。镇领导干部老难信访案件挂包制度一、领导干部要挂包多次越级上访、多单位处理未得-解决、多次集访、涉及面宽且多次处理无果,经群众工作井导小组梳理上报的老难信访案件。二、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坚持“分级负责、归卜{勺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J十口化解一起老难信访案件。三、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要亲自组织调查处理,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报告处理结果。对问题复杂,在规定时门内不能办结的,要及时报告,并说明情况。四、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挂包任务的,要说明情沉,并制订方案,限期办结落实。五、对待过高要求的上访群众,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无理纠缠的上访群众要落实稳控措施。六、对所挂包案件,重复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在了解情况后,要主动及时安排化解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接返工作。不得出现接返不及时、处置不稳妥的现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一、理制度。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工作,接待群众的法律求助,受理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落实人员为符合援助条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二、档案管理制度。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项形成有关材料,应当按照单干管理要求立卷归档,并妥善保管。三、信息报送制度。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当建立法律援助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认真填写、按时准确地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报送业务统计报表,即使准确的反映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四、工作纪律。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收法律援助申请,不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事项;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收取当事人任何财物;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本文标题:处理群众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54110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