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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商业道德行为规范版本A0第1页共2页修订日期2012-10-22文件编号ADD-WI-A400修订部门人资部BIizlink(Kunshan)CO.,Ltd1目的本商业行为和道德守则包含一些本公司在业务运作时所须遵守的并已达最高商业道德标准的指导性原则,制定本守则的目的,在于规范全体员工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营造公平、公正、廉洁的企业内部环境。本守则要求若高于商业惯例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我们将采纳较高的标准。2适用范围本守则适用于公司各层级的所有员工。其中部分规定特别使用于中高层及以上职务人员。凡公司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守则。3主要内容3.1竞争和公平交易:公司遵循公平、诚实的原则参与商业竞争,拒绝以不道德或非法的商业行为来寻求竞争优势。禁止通过窃取专利信息、处理未经所有者同意而获得的交易秘密信息,或诱使其他公司的现在或过去的雇员披露该等信息。每位员工都应当尽力尊重并公平对待公司客户、供应商、竞争对手和员工的权利。任何员工都不可通过操纵、隐藏、滥用特权信息、误传重大事实或其他非法的交易行为向他人获取不合理的利益。3.2利益冲突:3.2.1界定利益冲突作为公司一名员工,应当积极地避免任何可能影响本人为公司利益而行动的能力,或会使得本人难从客观及有效地履行你的职责的私人利益。利益冲突的主要内容有:①竞争业务:员工不得同时受雇于与公司业务竞争或会使公司丧失任何业务的其他公司。②公司机会:员工得占有公司财产、信息或利用职务之便个人获得本该属于公司的商机。若个人通过公司财产、信息或职务发现在公司的业务范围内某一商业机会,必须从维护公司利益出发,及时向公司报告。③经济利益:(i)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通过其配偶、其他家庭成员间接地在任何其他商业实体中拥有任何经济利益,只要该等经济利益对员工对于公司职务的履行产生负面影响,或占用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时间。(ii)任何人不得在任何与本公司存有竞争的私有公司中占有利益。(iii)如果员工在本公司的职责为管理与另一公司的业务关系,则该员工不可以在另一公司中拥有任何利益。3.3礼品和娱乐文件名称商业道德行为规范版本A0第2页共2页修订日期2012-10-22文件编号ADD-WI-A400修订部门人资部BIizlink(Kunshan)CO.,Ltd3.3.1给予和接受礼品是正常的商业行为。适当的商业礼品和娱乐是受欢迎的礼节,旨在与业务伙伴建立关系和理解。但是,礼品和娱乐不应影响合作双方做出客观和公正的商业决定。3.3.2员工有责任在该领域行使正确的判断。作为一般定律,只有在礼品或娱乐对某个特定的商业决定不构成诱因时,员工才可向客户或供应商赠送或接受礼品或娱乐。3.3.3员工只能接受适当的礼品。我们鼓励员工向公司上交收到的礼品。上交小礼品不是强制的,但对于超过200元人民币的礼品员工必须立即上交给公司。赠送给客户的礼品或娱乐的标准原则上限额为300元,一年不得超过5次,如有特殊情况报公司最高主管批准。3.3.4公司的商业守则是基于“公平交易”的原则。因此,员工不得收受回扣、贿赂或秘密收取佣金或其他个人好处。3.3.5如果你不确定某礼物或欲给出的礼物是否合适,请征询上级的意见。3.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守则的行为者,公司规章制度的处分,包括且不限于终止劳动合同。
本文标题:商业道德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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