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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一、资本主义商业银行产生的途径:1、由旧的高利贷的银行转变而来;2、新兴资产阶级按照资本主义原则组织的股份制银行。二、商业银行定义:商业银行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以多种金融负债和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能够进行信用创造,提供日趋多样化、综合性金融业务的金融中介机构。《中国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规定,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三、商业银行的性质:1、商业银行是一种企业:自有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追求利润最大化;2、商业银行是一种特殊的企业:①商业银行的经营对象和内容具有特殊性②商业银行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影响和受社会经济的影响特殊③商业银行责任特殊;3、商业银行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企业:既有别于国家的中央银行,又有别于政策性银行、专业银行(储蓄银行,住房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四、商业银行的作用:1、信用中介:信用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也是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这一职能是实质是通过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资金集中到银行,再通过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把它投向社会经济各部门。它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多层次的调节作用:一,把暂时从再生产过程中游离出来的闲置资金转化为可用资金;二,将用于消费的资金转化为能带来货币收入的投资,扩大社会资本总量,加速经济增长;三,将短期货币资本转化为长期货币资本。2、支付中介:通过存款在帐户上的转移,代理客户支付;在存款的基础上,为客户兑付现款等,成为工商业团体和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出纳者和支付代理人。支付中介职能的发挥,大大减少了现金的使用,节约了社会流通费用,加速了结算过程和货币资金周转,促进了经济发展。3、信用创造: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职能是在信用中介与支付中介的职能基础之上产生的。(商业银行的货币创造功能——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4、金融服务:随着经济的发展,各个经济单位之间的联系更加复杂,各金融中介机构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人们对财富的管理要求也相应提高,商业银行根据客户的要求不断拓展自己的金融服务领域,如信托、租赁、咨询、经纪人业务及国际业务等,并在商业银行经营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商业银行也就有了“金融百货公司”的称呼。五、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形式,即商业银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存在形式:1、单元银行制:也称独家银行制。它的特点是银行业务完全由各自独立的商业银行经营,不设或限设分支机构。这种银行制度在美国非常普遍⑴优点:限制行业垄断,有利于自由竞争;有利于银行和地方政府的协调;独立性和自主性较大,经营灵活;管理层次少,有利于中央银行的监管⑵缺点:不设分支机构,与现代经济横向发展的趋势不协调;业务集中于某一地区或者某一行业,不利于分散风险;规模较小,经营成本高,不易取得规模经济效益。2、分行制:⑴特点:法律允许除了总行以外,在本市及国内外各地普遍设立分支机构,所有分支机构统一由总行领导指挥。源于英国,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分行制度。分行制按总行的职能不同,又以进一步划分为总行制和总管理处制。⑵优点:分支机构多,分布广,业务分散,充分有效地利用资本,且放款分散,风险分散,有利于保障银行的安全性;银行规模较大,易于取得规模经济效益;银行总数较少,便于宏观经济管理⑶缺点:容易形成垄断,降低经济效率;内部层次复杂,管理困难3、银行控股公司制:银行控股公司是指由一个集团成立股权公司,再由该公司控制或收购两家以上的银行。在法律上,这些银行是独立的,但其业务与经营政策,统属于同一股权公司所控制。这种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在美国最为流行。银行持股公司使得银行更便利地从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并通过关联交易获得税收上的好处,也能够规避政府对跨州经营银行业务的限制。六、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1、决策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2、执行机构:行长、各委员会、业务部门3、监督机构:监事会七、政府对银行业监管的主要内容:1、银行业的准入2、银行资本的充足性3、银行的清偿能力4、银行业务活动的范围5、贷款的集中程度八、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要求商业银行按存款额的大小和一定的保险费率缴纳保险费给存款保险机构,当投保银行经营破产或发生支付困难时,存款保险机构在一定限度内代为支付。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增强了社会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同时也刺激了商业银行进行高风险的投资。第二章一、商业银行资本的定义:商业银行的资本是指商业银行自身拥有的或者能永久支配使用的资金。它是一家银行已经持有的或必须持有的余额,目的在于防范头寸价值减少或者商业损失等风险,从而保护存款者和一般债权人不受损失。资本的本质特征是可以自由支配并承担未来的不确定损失。二、商业银行资本的功能:1、可以吸收银行的经营亏损,保护银行的正常经营,以使银行的管理者能有一定的时间解决存在的问题,为避免银行破产提供了余地。2、为银行注册、组织营业以及存款进入前的经营提供启动资金。3、有助于树立公众对银行的信心,它向银行的债权人显示了银行的实力。4、为银行的扩张,新业务和新计划的开拓提供资金。5、作为银行增长的监测者,有助于保证单个银行增长的长期可持续性。三、银行资本的构成:1、核心资本:(1)实收资本:投资者按照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商业银行的资本。(2)资本公积:指由投资者或其他单位投入,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但不构成银行实收资本的那部分资本或出资。包括资本溢价、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和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关联交易差价和其他资本公积。(3)盈余公积:银行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以及法定公益金。(4)未分配利润:商业银行以前年度实现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5)少数股权:在合并报表时,包括在核心资本中的非全资子公司中的少数股权,是指子公司净经营成果和净资产中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归属于母银行的部分。2、附属资本:(1)重估储备:商业银行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对固定资产进行重估时,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正差额为重估储备。(2)一般准备:一般准备是根据全部贷款余额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3)优先股:商业银行发行的、给予投资者在收益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等方面优先权利的股票。(4)可转换债券:商业银行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条件可以转换成商业银行普通股的债券。计入附属资本的可转换债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债券持有人对银行的索偿权位于存款人及其他普通债权人之后,并不以银行的资产为抵押或质押;②债券不可由持有者主动回售;未经银监会事先同意,发行人不准赎回。(5)长期次级债务:是指原始期限最少在五年以上的次级债务。经银监会认可,商业银行发行的普通的、无担保的、不以银行资产为抵押或质押的长期次级债务工具可列入附属资本,在距到期日前最后五年,其可计入附属资本的数量每年累计折扣20%。四、资本充足性以及相关规定:银行的资本充足性主要是指银行资本的数量足以吸收可能发生的非预期损失,使银行在遭遇风险损失时不致破产。相关规定:银行持有的资本应保持适度。持有过多的资本会导致股票价格不必要的下降,增加了被收购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持有过少的资本,抵御风险的能力不足等。适度资本水平的基本要求包括:1、与银行的经营规模相匹配2、与信用评级机构认定的信用等级相一致3、能够覆盖银行的全部风险4、符合金融监管机构的最低要求5、资本构成较合理五、资本充足率公式: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市场风险资本(扣除项包括:①商誉②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③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六、《巴塞尔协议》对资本的分类:《巴塞尔协议》把银行资本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核心资本,也称一级资本,它主要由股本和从税后留利中提取的公共储备所组成,这是银行资本中最重要的部分。第二部分为附属资本,又称二级资本,它主要由未公开的储备、重估储备、普通呆帐准备金,带有债务性质的资本债券、长期次级债务所组成。七、银行资本的内部融资:未分配利润是银行资本内部融资的重要来源优点:发行成本低、不会使股东的控制权削弱缺点:⑴受当局对银行适度资本金规模的控制;⑵受银行所能获得的净利润规模的影响;⑶受银行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八、银行资本的外部融资:1、发行普通股:2、发行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固定股息率的优先股、浮动股息率的优先股3、发行资本性工具(中长期债券):资本票据、资本证券、可转换债券、浮动利率长期债券、选择性利率指数4、出售资产与租赁设备5、股票与债券的互换九、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1、信用风险:违约的潜在可能性、信用下降2、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3、汇率风险:汇率的波动4、经营风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突发性5、流动性风险:商业银行所掌握的可用于即时支付的流动性资产不能满足支付的需要,从而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是其他各类风险长期隐藏和积累的结果。第三章商业银行负债业务及管理一、银行负债的概念以及分类:商业银行的负债作为银行的债务,是银行在经营活动中尚未偿还的经济义务,银行必须用自己的资产或提供的劳务去偿付。二、银行负债的分类:1、广义的负债是指除银行自有资本以外的一切资金来源,包括混合资本工具和长期次级债务等附属资本的内容;2、狭义负债则指银行存款、借款等一切非资本性的债务,由存款负债、借入负债和结算中的负债构成。三、非存款负债的构成:非存款性负债指商业银行主动通过金融市场或直接向中央银行融通资金。1、短期负债:①向中央银行借款。②同业借款:包括同业拆借、转贴现借款、转抵押借款。③回购协议。④发行短期金融债券。⑤欧洲货币市场借款。⑥结算过程中短期资金占用2、长期负债:商业银行的长期借款一般采用金融债券的方式。金融债券有资本性债券、一般性债券和国际金融债券。四、短期借入负债的经营策略:1、选择恰当时机:①首先,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在一定时期的资产结构及变动趋势,来确定是否利用和在多大程度上利用短期负债。②其次,根据一定时期金融市场的状况来选择时机,在市场利率较低时适当多借入一些资金;反之,则少借或不借。③再次,要根据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变化控制短期借入负债的程度。当中央银行采取扩张的货币政策时,短期借入负债的成本相对较小,此时可以适当的多2、确定合理的结构:从成本方面看,一般情况下应尽可能的多利用一些低息借款,少利用高息借款,从而降低负债成本。如果预期高收益的低息借款难以取得,可以适当借入一些高息负债。比较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借款利率,如果国际金融市场的借款较国内便宜,就应当增加国际金融市场借款;反之,则应减少它的比重,增加国内借款。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来看,如果中央银行提高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率,此时应减少向中央银行借款的比重;反之,则可适当增加向中央银行的借款比重。3、控制适当规:商业银行必须根据自身的流动性、盈利性目标来安排短期借入负债的规模。在借入负债时,应权衡借入负债和吸收存款的成本,如果利用短期借款付出的代价高于从中获得的利润,则不应继续增加借款规模,而应通过调整资产结构的办法来保持流动性,或者通过进一步挖掘存款潜力的办法扩大资金来源。商业银行在资产负债管理中,必须充分考虑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之间的关系,以确定一个适度的短期借入负债的规模。五、金融债券与存款相比—特点:1、筹资的目的不同。吸收存款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扩大银行的资金来源的总量,而发行金融债券则着眼于增加长期资金来源和满足特定用途的资金需要。2、筹资机制不同。吸收存款是经常性的、无限制的,而金融债券的发行则是集中的、有限额的;吸收存款属于买方市场,存款的多少取决于客户的意愿,而发行金融债券的主动权则掌握在银行手中,就这一点而言,它属于卖方市场。3、所吸收资金的稳定性不同。金融债券有明确的偿还期限,一般不能提前还本付息,资金的稳定程度高;而存款的期限则有弹性,资金稳定程度相对要低一些。4、资金的流动性程度不同。除特定的可转让存单外,一般存款的信用关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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