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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安全培训提纲一、厂区外来人员注意事项与应急处理(1)进入厂区时的安全防护进入厂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帽是用多种材料做成的硬质头盔,是为了保护人的头部而专门设计的。它不但可以抵御突如其来的打击,而且可以抵御飞来的碎片、颗粒,乃至防止低压电击或这三种危险的任何组合。安全帽还可以在酸液、其它化学剂或高温液体从头顶上浇下来时起着保护头、脸和颈部的作用。防止直接接触人体,形成保护基层(2)进入危险品库应注意事项基础防护,不要直接用手或其他部位接触危险品或危险品包装外壁.进入存放有挥发,有毒,易燃等危险品仓库时,必须穿戴正规的防毒面具,防化服,防化服内一般有一件稍微比防化服薄一点的隔热服。还应注意的是在进入该区域时,需要关闭手机,以免造成静电引起的爆炸。非经同意不得私自进入仓库重地。夏季,需要注意对化学品原料罐进行有效的降温,防止过热膨胀,在车间和重要部位设有静电导出板,进入车间参观前,应将手放于静电导出板上,将静电导出。带好配发的防护镜:避免由于反应物溅射出对眼睛造成伤害。不得穿带钉鞋进入仓储等防爆区域。防爆区均设有即将进入防爆区域的警示牌,在进入一般防爆区域前一定要确认好是否关闭手机,除此之外包括的如摄像机、MP3、MP4等均应关闭。在特定的重点防爆区域,如仓储部会要求将相应的电子用品暂存,当参观完此区域后,部门会办理相关手续,将暂存物品退还。设置有Ex标志的为防爆区域进入厂区前应关闭手机严禁带打火机等火种入内。佩戴好入厂时发放的参观人员标识牌,否则严禁进入厂区,若厂牌遗失需照价赔偿。(3)厂区内参观行动的安排在入厂时应进行相应人员人数登记,并由相关参观部门的领头人签字确认。(针对通常的厂外参观人员一般为学校,一般由参观实习老师签字确认)每次参观完毕,应对人员数进行清单,核验人数确认后,离开参观区域到休息区休息。参观完毕,将发放的防护品交还回发放部门,并进行数量统计,确认无误后;进行清单销单处理。在进入仓储等特殊区域时,还应有仓储部(罐区)发放相应的进出证,一般原则上不对一般的单位开放(为厂内重点保护区域)在进入车间参观时,遇到有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应在一旁静声观看,不得大呼小叫,不得随意进入正在作业的区域。(防止打乱人员正常作业或触碰到反应釜按钮,造成事故)在分岗位参观时,有问题等相关操作人员空闲时可以进行询问;不得随意打扰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串岗,不得随意丢弃物品,不得干扰其他参观人员的学习。出现紧急情况时,应在厂内人员带领下有组织的撤离事故区域;(防止错误判断逃生走向,耽误逃生时间或造成人员遗漏,或造成人员拥挤急于逃生跌倒发生踩踏事故)在紧急事故发生后,由人员组织撤离到公司事先划定好的安全撤离区域。到达安全区后由参观部门老师(或领班人员)协助公司人员进行参观人员人数清点。确认无人员遗漏,正确选择撤离路线离开事故区域。在参观时,要远离运料、输料区域,对物料特性不明,接触距离过近很容易呼入有毒有害气体,从而对身体造成伤害。一般输料作业时,厂内员工都会佩戴防毒面度,以防挥发性介质进入呼吸道,特别是一些容易渗入皮肤由此进行一次吸收的介质是需要带上防护手套才能进行操作的。在厂区运料车行进时,如厂内运输物料罐体用的叉车及进厂输送物料的罐车,应避让到安全区域,待行车通过后再前进。避免因行车途中与人员产生擦挂,对身体有所损伤。在参观QC、技术部等重要的技术部门时,应遵照相关规定:1.首先得到厂领导的批准2.得到有关部门领导的许可,有相关部门人员专人带领参观3.遵照部门的规定,如应更换拖鞋、套用鞋套;工作间非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4.进入操作区时,经许可后着部门发放的白大褂方可进入。以免对正在进行的实验品造成污染。在参观途中,若要去洗手间,应向领队报告,由厂内人员带领到相应区域。返回后应向领队人员告知。避免在厂区内走失或无法按时归队,导致清查人员时找不到人。(4)厂区外来施工人员注意事项进入厂区前必须接受有关部门关于厂区事项的安全培训。1.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入厂安全培训后,方可进入相关作业区;未经所在作业区领导确认不得进行本区域作业。作业场所属于防爆区域范围的原则上不进行动火作业,若离防爆或生产区域较近的,在保证作业环境正常,且及时检测后对作业进行升级管理。2.易燃易爆危化品丙酮乙醇等,不得在化工作业区附近抽烟,若经发现,由安全部门开据罚单进行严肃处理。不得未经批准私自进入化工区,因作业需要需进入停滞状态的作业环境作业时,办理相关作业票证后,由相关地段人员监护进入作业现场。3.作业场所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由作业区域所在负责人进行动火作业申请,由场内现场安全员到场确认作业区域安全性,并对所在区域的气体成分进行监测。待确认作业现场环境后,开局作业票证,由申请部门完善后备票证要求后,方可进行相应作业(登高、受限空间办理流程类似)4.作业现场作业必须听从指挥,不得蛮干。土建作业,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与工程部人员开会定案;然后由相关人员到现场确认作业场所:(1)作业条件是否符合(2)作业场所内地下深埋管道的掩埋轨迹与设计图是否有出入;(3)现场进行作业时,发现有异常状态(如施工进行中所遇管道,暗沟与了解情况有所出入应立即通知工程部门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5.作业现场不得私自搭接电焊线路及临时用电线路,尤其是不能让搭接线路接触或搭接在输料管线上。对于现场违规操作经现场管理人员指正后仍不更改的将对其进行重罚。二、常见危化品标识为加强外来人员对危化品的相应认识,以下为相关的危化品标示图案标志图案主标志底色:橙红色底色:正红色图形:正在爆炸的炸弹(黑色)图形:火焰(黑色或白色)文字:黑色文字:黑色或白色标志1爆炸品标志标志2易燃气体标志底色:绿色底色:白色图形:气瓶(黑色或白色)图形:骷髅头和交叉骨形(黑色)文字:黑色或白色文字:黑色标志3不燃气体标志标志4有毒气体标志底色:红色底色:红白相间的垂直宽条(红7、白6)图形:火焰(黑色或白色)图形:火焰(黑色)文字:黑色或白色文字:黑色标志5易燃液体标志标志6易燃固体标志底色:上半部白色底色:蓝色,下半部红色图形:火焰(黑色或白色)图形:火焰(黑色)文字:黑色或白色文字:黑色标志7自燃物品标志标志8遇湿易燃物品标志底色:白色底色:白色图形:骷髅头和交叉骨形(黑色)图形:骷髅头和交叉骨形(黑色)文字:黑色文字:黑色标志11有毒品标志标志12剧毒品标志底色:上半部白色下半部黑色图形:上半部两个试管中液体分别向金属板和手上滴落(黑色)文字:(下半部)白色标志16腐蚀品标志三、外来施工人员施工安全与教育管理(1)相关制度文件(公司区施工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SMP-EHS-108-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区施工和检修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和检修顺利进行,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区域施工和检修的所有单位和人员。第二章施工组织第三条必须加强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工程方案、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1.凡在公司区域内动土施工,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证》,弄清拟建区内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2.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第四条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未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第五条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第六条参加施工的人员以及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关危险作业分别按危险作业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对所有外包的工程项目,由公司安环部与建设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在执行本制度同时,还在遵守《外来协作、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若建设施工单位的作业对公司构成影响、危及安全,应及时制止。第九条、检修施工前的安全组织管理:1、制定好保证安全检修所必须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办好安全检修手续,《如动火作业证》等。2、检修用的工具、设备应该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良好。3、凡是两人以上参加的、同时进行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其中一人负责安全。4、凡在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物质的设备、管线上检修,必须先切断物料来源,将有关部位插好盲板(应挂明显标志),进行清洗、置换,要经检查合格。清洗置换标准(详见《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置换标准)。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十条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时建设的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的要求。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悬崖、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措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的道路、沟渠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雨季来临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季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第十四条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程要求。第十五条施工工地材料、机具、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拆除的材料、脚手架、工具等要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第十六条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必须设专库专人管理,并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施工现场要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按《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履行动火、用火、生火手续。第四章施工机械与电气设备第十八条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第十九条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第二十条起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好。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1.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2.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和临时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3.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4.塔吊、龙门吊、汽车吊及铆焊平台等必须保持接地良好。第五章拆除工程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对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中要有安全措施,并经安环部、工程设备等部门审查确认,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第二十三条拆除工程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第二十四条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进行。第二十五条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必须将电线、天然气管道、水管网线、供热管道等干线通往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第二十六条施工人员从事拆除工作时,应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其它稳固的结构部位上操作。第二十七条拆除区周围必须设围栏,挂警告牌,并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第二十八条拆除工程,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严禁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位应保持稳固。第二十九条拆除的物体不准由上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或顺槽溜放的方
本文标题:外来人员安全培训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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