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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知识生产制度,技术制度和科学制度有何异同?技术制度和企业制度有何异同?答:技术制度和科学制度的异同:首先二者的目标不一样。科学的制度目标是增加社会的知识存量,而技术的制度目标是直接利用知识赢利。其次科学制度要求科学家一旦有了新发现,就应该将其尽快向社会公开披露,而技术制度因为要盈利,所以知识是私有的。再次科学制度是基于发现优先权,技术制度是基于发明专利权。他们的相同点都是产生新的知识新的发现。技术制度和企业制度的异同:二者的目标都是盈利,二者都需要生产知识。但与技术不同,企业是利用知识生产出产品,以卖产品赚钱,或称间接利用知识赢利。2)共和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什么?试从科学体制的社会规范和社会组织以及科学成果的评价机制和科学知识的产权制度等角度阐述,为什么科学从体制上讲实行的是共和制?答:共和政体,首先要“公”。共和的根本原则是“天下为公”,这意味著共和政体应是公平、公正的政体,能够实现正义的政体。其次要“共”。共和政体,顾名思义,意味着天下是天下人“共”有的。共和政体,还必须“和”。即用和平的方式参与和处理政治事务和政治纠纷。科学体制的社会规范分别是普遍主义、公有主义、无私利精神、有条理的怀疑精神。普遍主义是科学发现的真实性服从于不受个人情感影响的普遍标准,而与做出该发现的科学家的身份和地位无关。这体现了共和政体的公平特征。公有主义、无私利精神要求科学发现属于全体人类,没有个人私利,这与共和制的共相对应。科学成果评价机制的分权评价机制则体现了共和体制“共”的特点,既权利应该是分散的。科学知识的产权制度采用发现优先权+发明专利权+商业秘密权的方式,来促进知识的产生和避免产权的纠纷。体现了共和制的“和”的特征。所以说科学从体制上讲实行的是共和制。渐进创新,对现有产品和工艺的不同程度的改进,个别效果微小但累积效果明显,如空调中引入变频技术根本创新,创造全新的产品和工艺,个别效果明显但影响范围是局部的,如人造纤维技术体系的变革,一系列在技术上和经济上相互关联的根本创新和渐进创新的组合,并常常伴随着相应的组织创新,导致新的经济部门的产生,如火车运输系统尺寸由小到大,由黑白到彩色属于渐进创新,由显像管到液晶属于根本创新。2.请从科学和技术的角度说明“发现优先权”和发明专利权有利于科学和技术的可持续发展。科学的发展模式:科学发展是渐进累积的连续发展过程——逻辑经验主义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是不间断的革命的过程——证伪主义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是常规科学与科学革命相互交替的过程——历史主义的科学发展观技术的发展模式:微观线性模型线性模型:研究→开发→生产→市场销售链条-连接模型或非线性模型宏观路径模型技术范式-技术轨道模型:技术范式就是公认的解决技术问题的模式技术轨道就是技术从产生到成熟的发展路径(一般为S型曲线或称生长曲线)技术经济范式-社会制度框架模型:基于发现优先权的知识生产制度:科学制度科学的制度目标是增加社会的知识存量。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科学制度建立了一条公有主义规范。这条规范要求,科学家一旦有了新发现,就应该将其尽快向社会公开披露(publicdisclosure)科学制度之所以确立这样的制度目标,原因就在于科学知识的公共物品性质。既然科学知识原则上可以被反复使用,或者说增加一个人使用的边际成本为零,那么它就应该让社会免费共享。知识公开披露对社会的好处是双重的:一是有利于社会对知识的有效利用,二是有利于同行对其进行甄别(screening)和评价(evaluating),这是一种科学共同体内的分权的评价制度发明专利权基于发明专利权的知识生产制度:技术制度技术的制度目标是直接利用知识赢利,因而技术制度能够通过出售知识来实现知识生产的自我资助或私人资助。这时,知识的私有便成为技术制度的必然选择。由于知识的特殊的经济性质,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力保护,知识生产者要实现对知识的私人占有,并据此利用知识赢利,唯一的途径只能是诉诸保密。然而,一方面就知识生产者而言,保密是有代价的;另一方面就社会而言,保密不利于知识的有效利用,而只会有碍于社会的知识进步。为此,技术制度创造了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即发明的专利权。通过把看似对立的,知识的率先公开披露及其排他的使用权,巧妙地结合起来,专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既鼓励了知识的尽快公开,又解决了知识生产的私人资助和激励问题。2.为什么好的科研评价机制必须遵循四个原则?为什么基于引用的评价遵循了这四个原则?答:评价应该基于产出:评价应基于产出的道理是显然的。一个研究者或者一项研究获得了很多经费,但没有或少有成果,只能说这个人的这项研究没有做好,经费再多也是没做好。衡量产出不光要看产量更要看销量:评价一个科研人员或机构(知识产品的生产者)的研究成果的好坏,要看其是否适销对路,消费者(同行科学家)是否欢迎、接受或使用它;而不是看他发表了多少文章或著作。如果其论文和著作不受同行欢迎、不被同行接受,生产得越多越浪费。评价应该是分权的而不是集权的:集权评价面临的问题首先是评价权向谁集中,似乎应该是专家评价。但专家评价必须事先确定谁是专家,而这本身又是一个评价问题,所以专家评价并未最终解决评价问题。即使找到了的真正的专家,如果把评价权集中于少数几个专家,评价结果的对错完全取决于他们的评判,风险其实是很大的。因为,专家的理性也是有限的,而且他们常常并不是真正的使用者,其评判可能还不如使用者正确。而且他们还可能以权谋私,从而歪曲评价结果,而以权谋私之所以可能,就在于评价权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评价应该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我们现在的评价体制实际上是一种不相信科学家本身的评价体制,是一种一次性的评价,如投稿时论文的评审人或成果鉴定时的几个专家的评价。好的评价体制应该是多次的,甚至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发表和出版只是最基本的层次,以后还要经过科学界反复的评价。单靠发表(或鉴定)一个层次的评价是不够的。基于引用的评价遵循了这四个原则:因为科学成果不能卖钱,换句话说,科学成果(如一篇科学论文)的消费者或使用者(常常是同行科学家),无需为使用别人的科学成果而付钱。但他仍需支付一样东西,这样东西就是使用者对原作者的引用,否则就是剽窃。所以,评价一项科学成果只要计算其被引用的次数,就像评价一项产品只要数一下其货币选票一样,被引用次数越多越好。1.何为科学划界的证实标准和证伪标准?两者的不同和相同之处分别是什么?答:证实标准:一个陈述(命题)当且仅当原则上是可经验地证实是才是有(科学)意义的。在这里,证实就是以经验事实直接或间接地确证命题为真。证伪标准:并不要求科学系统能在肯定的意义上被一劳永逸地挑选出来。而具有这样的逻辑形式:它能在否定意义上借助经验检验的方法被挑选出来,经验的科学的系统必须有可能被经验反驳。两者的不同之处:首先,证实要求的是(无限)多个肯定性的判据,证伪要求至少有一个否定性的经验判据,并且只要有一个就足够了。其次,从原则上说可为经验证实的就能够为经验证伪,但能被经验证伪的不一定能被经验证实。在实际的科学活动中,证实偏重与证明前后关系,证伪则主要在于发现前后关系。两者的相同之处:证实在逻辑上复杂,在实践中不可行。证伪虽在逻辑上简单,但在实践中同样存在困难,单凭证实或证伪都不足以为科学划界。
本文标题:浙江大学自然辩证法考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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