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法律家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印发。请各部门(单位)根据分工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16年5月18日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公开实效,结合我局职能和实际,制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一)进一步完善我局行政审批项目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并确保所公开信息与中央编办所公开信息一致。对于我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注意事项等内容,通过局政府网站集中展示、动态更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条法司、审查业务管理部、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专利复审委员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6月底前完成)在行政审批清理规范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我局行政审批保留事项的公开工作。(条法司负责,6月底前完成)(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采取事前规范事后监管的方式,推进专利代理机构信息公开,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做到“阳光执法”。加大专利代理机构成立、变更、注销、违规查处结果及专利代理人执业相关信息等公开力度。继续公开专利代理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信息,具体应包括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甄别。(条法司负责,10月底前完成)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我局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专利局办公室负责,具体时限按有关要求执行)(三)持续推进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认真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开有关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具体事项的通知》,督促地方知识产权局作为公开主体按照权限依法依规对专利行政执法案件公开,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作出处罚决定的假冒专利案件和认定侵权事实成立且作出处理决定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均应当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违法者姓名或违法企业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处罚(处理)标准、依据、程序和结果,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纳入执法维权绩效考核体系。(专利管理司牵头落实,按月公开)(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在网上办理的比重,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12月底前落综合法律门户网站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法律家实)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一)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着力推动涉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政策公开,及时公布支持“双创”方面的政策措施,拓宽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信专题、出版政策汇编等方式进行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专利管理司牵头落实,8月底前完成)(二)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加大我局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力度,在局内网开设专栏,适时公开工程进展情况,并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三期办,适时进行)同时,加强局属机构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如办公业务用房等)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网站公开等方式及时公开工程进展情况,并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各有关单位,适时进行)三、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我局有关会议的制度。积极实行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决策预公开,通过局政府网站及其他一级域名网站、政府公报、微信公众号、中国知识产权报等局内公开平台(下称“局内公开平台”)以及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社会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办公室牵头落实,信息产生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年适时进行)(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地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适时进行)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办公室牵头落实,适时进行)(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开。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13号),着力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规划发展司落实,具体时限按有关要求执行)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做好预决算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规划发展司牵头落实,具体时限按有关要求执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国际合作司、专利局办公室、办公室及规划发展司依职责推进,具体时限按有关要求执行)及时完整地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包括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专利局办公室落实,根据工作进展适时进行)四、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经局务会审议且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局政府网站的相应栏目发布。(文件起草部门负责,适时进行)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局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办公室牵头落实,适时进行)加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现有的两批专家库专家和领军人才的作用,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政策解读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的传播策略,特别要重视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传播手段,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群众支持。(信息产生部门落实,适时进行)(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部门单位应主动监测职责范围内政务舆情,尤其是出台涉及重大公共利综合法律门户网站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法律家益和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后,进一步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社会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我局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各部门单位要及时研判处置,与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提高回应的及时性权威性,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消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三)更好发挥媒体作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网络平台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协调指导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及时报到解读。对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中央和地方媒体、新闻网站负责人参与有关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国际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办公室牵头落实,适时进行)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一)提高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1.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约束作用,政府网站发布的公文类信息应将其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公开作为前提,保证政府网站发布的公文类信息全部包含在公开目录中。(专利局办公室落实,适时进行)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充实丰富年度报告内容,加强依申请公开情况的统计分析。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复核,对属性认定不准确的予以纠正并向信息产生部门反馈,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办公室牵头落实,按月进行)3.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开工作,标注已公开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条法司牵头落实,根据工作进展适时进行)4.继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才能发布政府信息;信息产生部门负责按照审批确定的方式向局内公开平台提供拟公开信息和保密审查依据;局内公开平台应凭保密审查依据和确定的公开方式对外公布信息,不得重复设立审批手续,减少中间环节,打通“最后一公里”;局内公开平台应将公布情况按月汇总后报送办公室。(局内公开平台及信息产生部门分别落实,适时进行)5.研究制定指导知识产权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研究成立政务与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的可行性,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项考核机制。(办公室牵头落实,11月底完成)(二)提高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1.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为实现搜索查询功能积极准备,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专利局办公室、自动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适时进行)2.注意征集各个信息产生部门需求,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用好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局内公开平台按职责落实,适时进行)3.办好政府公报,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办公室牵头落实,适时进行)4.继续办好“4.26”开放日等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办公室牵头落实,4月底完成)(三)提高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1.积极参加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办公室牵头落实,根据相关要求进行)2.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一方面继续将政务公开列入新录用人员的培训科目,另一方面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政务公开全面培训并形成机制。(办公室牵头落实、人事司和人事教育部负责新录入人员培训工作,11月底完成)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政策把握能力和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办公室落实,适时进行)综合法律门户网站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法律家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本工作要点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办公室报送各项具体工作的联系人。办公室要适时向局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年内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政务公开会议,并于年底前向局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一次公开工作情况,反映突出问题。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分工及职责抓好落实,负责及牵头部门要在期限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办公室书面报送落实情况。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综合管理部门及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照本要点于2017年1月15日前书面报送信息公开总结,办公室负责通报本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来源:ht
本文标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55522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