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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韩佳丽销售合同书的内容商品的装运条款商品的支付条款货运保险条款商品检验检疫条款装运时间装运港和目的港分批装运和运转装运通知装运时间装运时间:是指卖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的期限。故又称装运期或交货期。在实际业务中,规定交货时间的方法:(1)规定某月装运egShipmentduringMarch2002(2)规定跨月装运(3)规定在某月月底或某日前装运ShipmentatorbeforetheendofMay2002ShipmentonorbeforeJuly15th2002(4)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内装货Shipmentwithin45daysafterreceiptofL/C装运港和目的港(一)规定方法•装运港和目的港各规定一个•有时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如CIF伦敦/汉堡/鹿特丹,装运港:大连/天津/青岛;或笼统规定,如地中海主要港口(MMP),欧洲主要港口(EMP)例:2012年1/2月平均每月装运装运港:上海/南京/南通目的港:伦敦/汉堡鹿/特丹Shipmentduring1/2.2012intwoequalmonthlylotsPortofloading:Shanghai/NanjingNantongPortofdestination:London/Hamburg/Rotterdam•规定选择港分批装运和运转分批装运:一笔成交的货物,分若干批次在不同航次,车次,班次装运。分批装运和运转都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因此,买卖双方用根据需要在合同中做出具体的规定。在允许分批装运的情况下,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在装运条款中规定批次,每批装运货物的时间和数量;在允许转运的情况下,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在装运条款中规定转运的地点,方法和转运费用的承担。装运通知可在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种是在FOB条件下,卖方应在规定的装运期前35-45天向买方发出货物备妥通知,以便买方派船接货。另一种情况是在货物装船后,卖方在约定时间将合约号,品名,件数,重量,金额,船名,装船日期等电告对方。以便买方做好报关接货的准备。在货物使用租船运输时,在装运条款中应规定装卸时间,装卸率和滞期速遣条款例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后2天内已传真或是电子邮件的方式把注明合同号、商品名称、已载数量、发票总金额、毛重、运输工具名称以及起始日期等内容的装船通知发送给买方。Thesellersshalldispatchtheshippingadvice,indicatingthecontracttothenameofcommodity,loadedquantity,invoicevalues,grossweight,nameofvesselandshipmentdate,tothebuyerswithin2daysaftertheloadingofthegoodsbyfaxore-mail商品的支付条款支付条款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支付工具,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与地点。支付工具大多采用金融票据,应在条款中列明是还用汇票(BillofExchange,Draft),本票(PromissoryNote)还是支票(Check)支付方式有3种:使用汇付方式时,应在支付条款中列明汇付的方法是信汇,电汇,票汇;例如:买方应于合同签署后30天内电汇货款10%(计5000美元)付给卖方。10%ofthetotalcontractvalueamount5000USDollarsasadvancepaymentshallberemittedbythebuyertothesellerthroughtelegraphictransferwithin30daysaftersigningthiscontract..使用托收支付方式时,应在支付条款中列明托收的方式是跟单托收(DocumentaryCollection)还是光票托收(DeanCollection),托收的条件是付款交单(D/P)还是承兑交单(D/A);例:买方对卖方开具的见票后15天付款的跟单汇票,于第一次提示时予以承兑,并应于汇票到期日即予付款,承兑后交单。Thebuyersshalldulyacceptthedocumentarydraftdrawnbythesellersat15dayssightuponfirspresentationandmakepaymentonitsmaturity.Theshippingdocumentsaretobedeliveredagainstacceptance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应在支付条款中列明开证时间,开证行,信用证种类,信用证有效期及到期地点。例:买方应通过卖方可接受的银行于装运月份前30天开立并送达卖方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有效期至装运月份后15天在中国议付。Thebuyersshallopenthroughabankacceptabletothesellersanirrevocablesightletterofcredittoreachthesellers30daysbeforethemonthofshipment,validfornegotiationinChinauntiltheq5thdayafterthemonthofshipment.支付时间,应在支付条款中结合支付方式列明是预付,凭单付现,还是即期付款,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地点与支付方式密切相关,按照一般惯例和习惯做法,汇付的支付地点是买方所在地;托收的支付地点是买方营业地;信用证支付地点是卖方营业地。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支付方式和支付地点,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如买方没有义务在任何其他特定地点支付价款,他必须在“卖方营业地”支付价款。若卖方有一个以上营业地时,在“与合同及合同履行关系最密切的营业地”支付价款,如果没有营业地,则应在其“惯用居住地”支付价款。货运保险条款当使用FOB/FCA或CFR/CPT术语出口时,只在保险条款中规定有买方负责投保即可。当使用CIF/CIP术语出口时,保险条款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规定由卖方负责投保,选择什么保险公司,适用的保险条款,投保哪些险别,保险金额如何确定,保险费负担,提供什么保险单据等。例:Insurance:TobecoveredbytheSellerfor110percentoftheinvoicevalueagainstWarRisksandStrikeRiskasperInstituteCargoClauses.||保险:由卖方根据货物协会条款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罢工险,保险额为商业发票金额的110%。商品的检验检疫条款检验权的规定检验和复检的时间和地点检验机构检验项目和检验证书等内容商检权问题,商检权关系到买卖双方由那方决定商品品质、数量或包装是否符合合同的问题。在国际贸易中,对商检权一般有下列三种不同的规定方法:①以离岸品质、重量为准。此条款下,买方在货物到达后原则上不能对货物的品质和数量提出异议。这种做法对卖方比较有利。②以到岸品质、重量为准。此条款下,买方可以根据目的港检验机构签发的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品质、数量方面的异议。此做对买方有利。③以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贷款的依据,但在货到目的港后允许买方有复验权。如复验后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与合同不符,买主可根据交验的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第三种做法比较公平合理,兼顾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较普遍。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中,根据国际贸易习惯做法和我国的业务时间,有关检验的时间和地点的规定办法可归纳为以下三种:(一)在出口国检验1.产地(工厂)检验产地(工厂)检验是指货物离开生产地点(如工厂、矿山等)之前由买卖合同中中规定的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或验收,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卖方交货的品质、数量或重量等项内容的最后依据。2.装运港(地)检验装运港(地)检验又称“离岸品质、离岸重量”,是指货物在装运港或装运地装运前或装运是由双方所约定的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并由该机构出具检验证书作为卖方交货的品质、数量或重量等项内容的最后依据。货抵目的港或目的地后,卖方如在对货物进行复验,即使发现问题,也无权在表示拒收或提出异议和索赔。上述两种规定办法从根本上否定了买方的复验权,对买方极为不利。(二)在进口国检验1.目的港(地)检验目的港(地)检验又称“到岸品质、到岸重量”,是指货抵目的港或目的地时,由双方约定的检验机构在规定地时间内,就地对商品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卖方交货的品质、数量或重量等项内容的最后依据。如检验证书证明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系属卖方责任,卖方应予负责。2.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该做法是将检验延伸和推迟至货物运抵买方营业所或最终用户的所在地后的一定时间内进行,由双方约定的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证书最为卖方交货的品质、数量或重量等项内容的最后依据。主要适用于需要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表产品以及在口岸开件检验后难以恢复原包装的商品。采用上述两种做法时,卖方须承担到岸货物的品质、数量或重量的责任,这对卖方极为不利。(三)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是指货物须于装运前由双方约定的装运港或装运地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其检验证书作为卖方要求买方支付货款或要求银行支付、承兑或议付时提交的单据之一;货抵目的港或目的地后的一定时间内,买方有权复验,以双方约定的目的港或目的地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买方向有关当事人对货损、货差提出异议、索赔的依据。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基本上都采用这一做法。检验机构(一)国际上的检验检疫机构官方检验机构例如,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美国动植物检疫署,日本通商省检疫所等。半官方检验机构政府授权某项商品检验或某一方面检验管理工作的民间机构。美国担保人实验室(UL)非官方检验机构私人创办的具有专业检验鉴定技术能力的公正行或检验机构。例如英国劳埃氏公正行,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SGS)等。检验项目我国进出口商品所检验的范围现行《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的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商品对装运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和集装箱等运输工具实施适载检验海运出口危险品的包装容器、运输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技术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对外贸易合同中规定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办理进出口商品鉴定其范围包括:进出口商品的数量,质量,重量,包装,海损鉴定,集装箱及集装箱货物鉴定,进口商品的残损鉴定,出口商品的装运技术条件鉴定、货载衡量、产地证明、价值证明以及其他业务检验证书的种类品质检验证书重量检验证书数量检验证书兽医检验证书卫生检验证书消毒检验证书产地检验证书价值检验证书验残检验证书验舱证书
本文标题:国际贸易中销售合同中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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