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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2015年2月8日)张晓兰同志们:我代表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14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5年主要任务。省委对这次全会高度重视,专题审议了全会工作报告。在刚才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王三运书记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一、2014年工作回顾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年。省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整体推动。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会议审议通过《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着力构建和全面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省委常委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及时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压力传导、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机制制度。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把主体责任时时记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与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先后进行两轮约谈,多次深入县区、乡镇(街道)、社区调研、检查、督导,同基层党委负责同志座谈交流,传导压力、传递责任,发挥了表率引领作用。省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认真履行责任,抓好任务部署和工作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紧密结合地区和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年来,在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组织动手齐抓、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一)深入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研究确立纪检体制改革目标任务。认真贯彻《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省委研究制定《甘肃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省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坚持立行立改、主动作为,及时制定年度改革工作要点,扎实推进阶段性改革任务落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省纪委在内设机构、行政编制、领导职数总量不变情况下,对内设机构进行第二轮调整,组建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纪检监察室由4个增加为7个,承担执纪监督、查办案件职能的内设机构达到12个,占70.6%,把力量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印发《市州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指导意见》,推动市州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大幅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省纪委着力解决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继续清理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29个精简至14个,减幅89.1%。全面清理市州、县市区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市州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平均96个精简至10个,减幅89.6%;县市区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至平均10个。层层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机制制度,一级抓一级,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省纪委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约谈领导干部办法,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市州和省直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实行省纪委副书记联系指导市州纪委、班子成员联系指导派驻机构等制度,开展“一季一督查”,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报告办法,对报告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加强对下级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监督。积极开展市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为主的探索工作,不断加强省直派驻机构负责人的选拔配备。实行以省纪委为主对派驻机构省管干部、市州纪委书记进行年度考核,强化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管理监督。规范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组长工作分工,除兼职纪委书记外基本调整到位。(二)坚持不懈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大力加强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强化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检查请示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定不移推进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决维护政令畅通。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聚焦“四风”查摆问题、整改落实,集中整治文风会风、检查评比过多、不作为慢作为、奢侈浪费、滥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等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严明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处置投诉举报,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借婚丧喜庆敛财等问题。全省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44起,处理291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94人,同比增长704.8%、826.8%和378.3%。省纪委16次对133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14个市州和省直部门通报典型问题1086起、同比增长1520%,持续不断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三)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矿产资源开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等对抗组织调查、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健全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查办案件的力度和效率进一步提高。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全面清理案件线索,认真落实案件线索评估制度,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分类管理、规范处置,逐一核实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办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案件。省纪委立案审查省管干部13人、其他县处级干部21人,严肃查处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原书记吴继德,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杨映祥,省工信委原副巡视员刘保平,中石油玉门油田分公司原副总经理杨国玲、孙卫东,广河县委原书记马宗明,景泰县原县长张世军等腐败案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3892件(次),同比增长60.6%;初核违纪线索6207件,增长156.7%;立案2672件,增长83%;结案2539件,增长75.7%;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12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0人、县处级干部224人、乡科级干部1135人,同比分别增长900%、148.9%、110.2%;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4人。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439人。全省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645件、渎职侵权案件172件。发挥行政监察监督作用,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问责力度,省纪委直接查处和督办问责870人。改进监督审查方式。严把办案措施审核关,强化办案安全监督管理,市州全部建成标准化办案场所。坚持快查快办,对违纪案件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作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全面开展案件审理质量评查,完善涉刑案件处理沟通协调等工作机制,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函询,对反映失实问题予以澄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函询549人,谈话1271人,了结1596件。(四)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加大巡视监督力度。省委高度重视加强巡视工作,建立省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巡视工作汇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委“五人小组”汇报巡视情况等制度,省委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巡视领导小组会议,直接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健全巡视情况通报反馈、整改回访制度,及时向分管被巡视单位的省委、省政府领导通报巡视发现的问题,将巡视整改牵头责任靠实到分管领导、跟踪督办责任靠实到主管部门领导,在媒体公开发布巡视组反馈意见。省委巡视机构开展3轮常规巡视,对8个省直部门单位、3个市州和兰州新区、28个县市区进行巡视,前2轮巡视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移交问题线索549件,全省初核违纪线索中巡视线索同比增长近10倍,巡视的震慑作用不断显现。从严监督管理领导干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17名市州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省委、省纪委进行“三述”并接受监督测评,市州“三述”工作全面推进。加强干部管理,加大重点岗位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开展市州、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和机构编制“双审计”工作,完成对23个县市区的审计,集中约谈46名党政主要负责人,严肃追究了25个单位90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召开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面向省市县乡1.4万名领导干部通报违纪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剖析重大典型案件,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编发《反腐败警示录》,收录近年来省内查办的10起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和违纪违法人员的悔罪自述材料,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分两批对159名新任转任省管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120名新任省管干部进行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在市县两级和省直部门全面推行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充分发挥甘肃廉政网的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强化舆论宣传引导。(五)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党性教育,增强党的观念,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培训力度,省纪委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711人、同比增长4倍,对1062名乡镇(街道)纪委书记进行集中轮训。评选表彰“十大特色创新工作”,激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工作创新。强化监督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制定《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组织省市县乡1.2万名纪检监察干部作出作风建设承诺。建立市州纪委书记、省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组长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纪检监察干部46人,省纪委公开通报了8起违反纪律规定的典型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得益于党中央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得益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得益于纪检监察干部付出的辛劳和智慧。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各级党委、纪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凝聚形成了齐心协力抓任务落实的强大合力;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为开展反腐败斗争提供了不竭的力量源泉。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在高压之下花样翻新,防止反弹任务艰巨;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遏制腐败蔓延的任务仍然艰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我们的工作与中央、省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有的纪律检查机关对本地区本部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不了解,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有的纪委、派驻机构推进“三转”步伐缓慢,不愿监督、不会执纪、不敢问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现象查处力度不大,没有形成震慑效应。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存在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等现象。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二、2015年主要任务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委会议的决策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坚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深入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
本文标题:在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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