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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饲料法》立法调研提纲一、重点调研内容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执行中存在哪些问题?2、当前饲料业发展和饲料管理之间存在的主要矛盾是什么?3、当地饲料行业管理的成功经验有哪些?4、《饲料法》应建立的主要制度有哪些?5、饲料管理需要哪些环节、哪些部门相协调?二、专题调研内容(一)饲料管理和监测机构1、饲料管理机构如何设立?隶属关系及职能应是什么?2、饲料检测机构如何设立?隶属关系、职能及管理办法应是什么?(二)动物源性饲料管理1、关于建立动物源性饲料的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管理制度(1)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的基本条件应当包括哪几个方面?哪些是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特有的要求,如防疫、污染防止措施等?是否应当建立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筹建报告制度?(2)是否应当建立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对原料的检验管理要求,对原料管理、生产过程控制、原料及成品检验、记录、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标签标识、包装、运输、存放应当做出的特2殊规定是什么?(3)如何解决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在饲料生产中的交叉污染?(4)对于国家宣布为疫区的地区,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是否应实行强制性停产制度?(5)经营动物源性饲料产品是否需要建立准入制度?准入制度的重点是什么?(6)建立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溯源制度应当包括哪些环节?是否应当建立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生产、经营信息的申报与备案?(7)自配料中是否允许添加动物源性成分?如何防止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在养殖环节中的交叉污染?(8)进口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进口登记、经营、使用的制度有何规定?对国外动物疫病及禁止进口动物源性饲料信息的发布,进口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检验有何建议?(9)对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的重点内容是哪些?(10)对违反法律规定生产、经营、使用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处罚措施应是什么?特别是在养殖环节非法使用动物源性饲料的处罚。2、与动物源性饲料管理相关的工作(1)是否需要建立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2)对利用含有动物源成分的泔水加工饲料应当如何管理,是否3应当禁止?如何与《畜牧法》衔接?(3)生产宠物饲料使用动物源性成分如何管理?(4)如何届定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动物源性饲料产品能否作为一类产品在《饲料法》中单列?是否应当建立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目录?对于没有进入目录的是否禁止使用?对于非工业化加工的动物源性饲料如何管理?(5)动物源性产品监督检查的重点产品和重点指标应为哪些?(6)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标签应当如何规范?(7)对动物源性饲料产品标准和检测方法有何建议?(8)对动物源性饲料产品行政监管和产品监测体系有何建议?3、动物源性饲料管理中的其他问题(1)当地动物源性饲料企业数量、涉及的产品种类、生产能力和实际产量。(2)当前动物源性饲料监管工作的主要问题。包括制度设计、管理体制及执法实践等方面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3)加强动物源性饲料监管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4)进一步推进动物源性饲料监管工作的思路、政策保障、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饲料法》起草中的具体建议。(三)饲料用药管理及饲料使用管理1、饲料用药和饲料使用概况(1)通常在哪些饲料中(如配合饲料、浓缩饲料、预混合饲料或其他饲料等)添加药物及所占比例?4(2)饲料中添加药物的形式有哪些(如原料、预混剂或其他剂型等)及所占比例?(3)饲养场自配料中是否添加药物?以何形式(如原料、预混剂或其他剂型等)添加及所占比例?(4)饲料中添加超出“饲料药物添加剂附录Ⅰ”品种的药物情况如何?主要有哪些?(5)饲料中添加“饲料药物添加剂附录Ⅱ“中的药物情况如何?(6)饲料中添加的常用药物有哪些?添加剂量和使用范围如何?(7)饲料中添加药物是否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哪些?记录保存多长时间?(8)饲料生产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在饲料中添加药物?由谁决定添加药物的品种和剂量?(9)加药饲料生产企业中的兽医人员、学历、岗位、数量等配置情况如何?(10)目前饲料企业对饲料中加药或加药饲料是如何管理的?(11)目前饲养场直接使用配合饲料、浓缩饲料、预混合饲料及饲料原料等的比例情况如何?(12)药品级、兽药级或食品级的添加剂在饲料生产中使用的常见品种有哪些?(13)饲养场对饲料的使用是否有记录?包括哪些内容?保存多长时间?(14)目前使用高铜、高砷饲料的情况如何?5(15)观赏动物、野生动物等使用的饲料主要来源有哪些?(16)目前饲养场中使用植物提取物或中草药添加剂的情况如何?主要有哪些产品?什么单位生产?是否有批准文号?(17)小型畜牧养殖企业和散养户对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料和药物饲料产品消耗使用量占各类产品总产量的大概比例?2、饲料用药管理机制(1)药物饲料是否应实行(高中低风险)分级管理机制?(2)具有高安全风险的药物饲料包括哪些?是否应严格限制管理其销售途径?(3)高风险药物饲料安全监管是否可实施驻厂安全管理员制度?(4)对生产使用药物饲料中违规行为的可操作性的惩罚方式有哪些?(5)饲料中添加药物是否应凭兽医处方?(6)对“饲料中允许使用的药物添加剂”品种的确定与公布有何建议?如由哪个部门公布?多长时间更新公布等?(7)饲料企业对当前饲料用药管理现状有何抱怨?分析原因?(8)当前饲料中添加药物的主要问题有哪些?主要原因是什么?(9)目前饲料用药管理的难点有哪些?有何对策措施?3、饲料使用管理机制(1)如何建立饲料使用追溯制度?(2)对于没有自配料生产条件的饲养场规定只允许使用配合饲料是否可行?6(3)高铜、高砷饲料是否会对环境产生危害?如何避免?(4)如何加强饲料用药、动物源性饲料产品、转基因生物制品等存有较大安全风险的产品使用情况和档案记录的日常监管?(5)对特种动物饲料(如宠物饲料、观赏动物饲料、野生动物饲料等)的管理有何建议?(6)对水产养殖用饲料的使用管理有何建议?是否可以由或委托渔业部门对水产饲料的使用环节进行监督管理?(7)当前饲料使用环节的主要问题有那些?主要原因是什么?(8)当前饲料使用管理的难点有哪些?有何对策措施?(四)自配饲料管理制度1、在推进畜禽和水产规模养殖过程中,养殖单位自配饲料有几种主要的形式,当前自配饲料在畜禽饲料和水产饲料中分别所占的比重?2、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合作社为什么要自配饲料,与购买商品饲料相比,其存在的客观原因是什么?3、自配饲料的质量指标如何控制,存在哪些突出的安全隐患?4、围绕着《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对自配饲料是否需要实行备案制度,如何加强自配饲料安全和卫生指标的日常监管?5、当地对自配饲料管理有何好的经验?从立法的角度,加强自配饲料管理的建议是什么?(五)饲料进出口和新饲料管理1、关于建立新饲料管理制度7(1)新饲料管理制度应包括哪几个方面?(2)如何定义“饲料”和“新饲料”?是否需要实施新饲料的分级管理?如何分级?分几级?(3)是否需要建立新饲料安全评价制度?如何评价?(4)是否需要建立新饲料质量安全的跟踪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如何跟踪和评估?(5)新饲料目录中只公布饲料添加剂还是包括饲料添加剂和单一饲料?新的单一饲料品种目录如何确定?确定原则是什么?(6)新饲料如何设定保护期?保护期应设定为几年?如何实施保护?(7)对饲料广告中出现的新产品和产品的新功能等宣传如何进行管理?哪个机构管理?(8)对新饲料知识产权的转让如何进行管理?2、关于进出口饲料管理制度(1)进口饲料管理制度应包括哪几个方面?(2)进口饲料登记时,在生产国已进行了毒理试验和饲喂试验的是否还需要在国内重新进行?还是区分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试验?如何区分不同的情况?(3)进口饲料登记时是否需要进行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检验?到期后继续在中国申请登记的,是否需要重新进行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检验?(4)进口饲料进口时对其质量、安全和标签如何管理?(5)进口饲料是否需要设定保护期?保护期应设定为几年?如何8实施保护?(6)对进口饲料广告中出现的新产品和产品的新功能等宣传如何进行管理?(7)对出口饲料的管理包括哪些方面?(六)饲料生产和经营行为监管1、关于饲料生产和经营(1)当地饲料生产企业和经营店的数量、产量等基本情况是什么?(2)当地饲料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检测水平情况如何?饲料厂对卫生指标如重金属、霉菌毒素和致病微生物等的自行检测和委托专业机构检测情况如何?是否需要立法对饲料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生产条件、人员要求等设立更高要求的强制性标准或规范?(3)当地饲料经营店加工饲料的现状是什么?前店后厂,即经营店店前销售饲料,店后设有粉碎机、简单的混合机等设备情况和存在什么问题?对饲料经营企业在经营店配置加工机械加工饲料的管理建议是什么?(4)是否需要将饲料经营店经营条件的审查作为颁发营业证照的前置条件?对场地、技术人才、质量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规范?如何规范?(5)当地饲料生产企业委托其它企业代加工(生产)饲料或受委托加工(生产)饲料的现状是什么?对委托加工或协议合作的生产、经营行为应如何规范管理和处罚?例如标签是否特别规定?是否限制进入经营环节,只能供应委托方等?9(6)对分包(大包装换小包装)行为应该如何进行规范和管理?(7)对大容积无包装运输原料产品的意见和监管建议?2、监督管理和规章制度建设(1)饲料工业标准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如何、有什么问题?建议有哪些?(2)对违反饲料安全管理制度、制假、售假,假冒、盗用、伪造许可证、批准文号等失信企业,是否应建立限期召回产品、重点监控、公示取消从业资格等行政处罚方式的信用管理制度?有何建议?如果要审查、评定、公示饲料企业信用等级,依什么标准评定,按什么程序由什么机关来公布?如何方便养殖户获取饲料企业安全信用的信息?如何管理?对假冒安全信用等级的企业如何处罚?(3)多头管理,重复检验、收费情况对于质监、工商等部门随意对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和处罚,违规抽检、乱收费、滥罚款的现象有何解决建议?(4)是否需要从生产规模、技术、人才等方面加以限制,设立对配合饲料厂的市场准入制度,以减少无序竞争和降低安全监管成本?(5)饲料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没有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是否需要设立?(6)饲料行业就业准入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及建议?(7)在取得营业执照而没有得到地方饲料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情况下,就进行生产经营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单一饲料的,应如何进行10处罚?(8)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企业,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并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但对无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行为的,应如何进行处罚?(9)企业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进行产品质量检验。不进行检验和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而销售产品,应如何进行处罚?(10)对饲料、饲料添加剂作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的说明或者宣传,应如何进行处罚?(11)对生产、经营违法所得,应如何界定更有利执行处罚?(12)对饲料产品的广告是否应该设立审查规定,主要审查那些内容?(七)饲料质量安全监督监测1、关于建立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制度(1)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应包括那几方面。是否需要制定配套的《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管理办法》(规范抽样、检验方法选择、检测、判定、统计汇总、信息传递公布、行为规范等)?(2)检验结果的异议处理应如何规定?(3)是否需要建立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如果建立应包括哪几个方面?(4)是否需要建立饲料质量安全的风险评估制度?如果建立应包括哪几个方面?(5)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现场检查如何执行,结果如何处11理?2、关于饲料质量安全检验机构(1)饲料检验机构为设立还是授权(考核合格)?(2)农业部、省饲料行政主管部门设立饲料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的可行性?(3)如为授权,针对现有的检测机构,是否包括其他部门的检测机构?(4)授权人为农业部饲料行政主管部门,还是省饲料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饲料检测机构进行考核合格后授权)?(5)考核办法与依据?(6)有无必要建立国家参考实验室、省级参
本文标题:O__law_饲料法_调研_方案-汕尾市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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