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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1of5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1.制定目的为推进商业活动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并加强员工道德规范,对利益冲突有正确的认识及处理方式,特制定《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下述简称为“规范”。此规范,意在补充并完善《*****集团员工手册》中第一章“员工行为规范”,加强企业内控机制,推进制度反腐,引导公司人员及相关利益团体(如客户、供应商等)依法办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等消极腐败现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2.适用范围2.1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若员工违反本准则,他/她将会面临纪律处分,直至被终止雇佣协议,移送司法机关;因此,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理解并遵照执行。2.2适用于本司的一切商业活动或对外接触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部门接触,与客户业务代表商务洽谈,公正性产品采购,工程实施等活动。以及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物料采购、设施工程、业务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质量监督等经济活动以及人、财、物管理过程中适用本规定。2.3适用于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在本规定管制范围内。3.职责3.1公司管理部作为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3.1.1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定期指导员工学习相关法律规定3.1.2贯彻落实员工签署《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定期监督。3.2承诺人/公司应遵循以下责任:3.2.1严格履行在承诺书所承诺的内容;3.2.2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3.2.3自觉接受预防商业贿赂监管部门(公司管理部)的管理;3.2.4若违反承诺,服从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4.定义商业贿赂,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5.程序5.1本司的任何对外商业活动中,禁止以下行为:Page2of55.1.1违反规定以附赠形式向对方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给予现金或物品;5.1.2以捐赠为名,通过给予财物获取交易、服务机会、优惠条件或者其他经济利益;5.1.3提供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商业赞助或者旅游以及其他活动;5.1.4提供各种会员卡、消费卡(券)、购物卡(券)和其他有价证券;5.1.5提供、使用房屋、汽车等物品;5.1.6提供干股或红利;5.1.7通过赌博,以及假借培训费、顾问费、咨询费、技术服务费、科研费、研发费等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5.1.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5.2利益冲突5.2.1利益冲突的确认:当员工个人利益以任何形式干涉到公司整体利益时,利益冲突就发生了,员工应积极避免个人利益影响员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的能力,一般而言,以下所述应视为利益冲突:5.2.1.1商业竞争:任何员工在职期间都不能应聘于其他与本公司有竞争行为的公司;5.2.1.2公司机会:任何员工都不能运用公司财产、信息或其在公司的职位来谋求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若员工通过利用公司的财产、信息和其在公司的职位,可以获取公司经营范围之内的商机,则员工在追求自身发展机会前,应首先把商业机会让予本公司;5.2.1.3财政利益:任何员工既不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其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享有其他商业机构的财政利益(权益或其他),若此种财政利益会影响员工在公司的义务和责任表现;亦不能投入其工作时间于其他事务以获得此种财政利益;任何员工不能享有与本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公司的权益;若员工职责包括管理和监督与其他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事务,则不可享有该公司的权益;5.2.1.4贷款及其他财务交易:任何员工都不能从本公司的重大客户、供应商或竞争者处获得贷款,或个人债务担保,或签署任何私人财务交易;此方针并不禁止与认可银行或其他财务机构发生的长期交易。5.2.2利益冲突的披露:公司要求员工必须充分披露任何可能引起利益冲突的情形。若您察觉到存在利益冲突,或者其他人认为的利益冲突,您必须立即向上级领导进行逐级汇报;5.2.3利益相关方关系处理原则:“利益相关方关系”是指员工与客户、商业合作伙伴、竞争者、监管者以及其他员工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员工应遵循公平原则对待客户、商业合作伙伴、竞争者、监管者以及其他员工。5.2.4家庭成员和效应:工作场所之外的家庭成员的行为可能会引起利益冲突,因为他们可能会影响员工以公司的名义做决定时的主观性。若员工的家庭成员有兴趣与公司做生意,则是否开始或继续这种生意关系的标准和条件,在相似情况下,必须次于欲与公司发生生意往来的其他没有联系的公司。员工应向其主管或公司最高管理层汇报任何牵涉到其家庭成员可能引发的利益冲突。本规范中所述的“家庭成员”或“你家庭的成员”包括你的配偶,兄弟,姐妹和父母,亲家和子女。Page3of55.3礼品和娱乐5.3.1礼品的给予和收取是普通的商业行为。适当的商业礼品和娱乐是受人欢迎的礼仪,用以建立生意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和了解。但是礼品和娱乐决不能左右员工做出客观和公正的商业决定。5.3.2很好地判断此界限是员工的责任。一般而言,员工在商业行为或政府决策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提供或接受不正当现金、礼品或娱乐,若礼品和娱乐没有成为任何特殊商业决定的诱因,则员工可以从客户或供应商那里接受或给予它们。5.3.3员工只能接受适当的礼品。我们鼓励员工上交应由公司接受的礼品,接受同一合作伙伴的的礼品每个季度不得超过RMB200元。我们并不强制要求上交小额礼品,但超过RMB200元的礼品必须立刻上交公司管理部。5.3.4与政府官员打交道通常和普通个人打交道不同,政府严格禁止其雇员接受任何形式的赠与,包括宴请和娱乐,任何员工不得为了业务需要贿赂政府官员或政府人员,任何员工必须严加注意并严格遵守这些规定。5.3.5公司的商业行为建立在“公正交易”的基础之上,应向合作方通报公司的商业道德规范,任何员工应执行公司《反腐败反贿赂管理规范》,都不可接受贿赂、贿赂他人,或者暗地接受佣金及其他个人利益。任何和赠送、收取贿赂、回扣有关的活动都应立即终止,并报告给相关的管理人员。回扣或贿赂包括任何形式意图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更好待遇的行为。公司确保员工如果拒绝参与由业务产生的受贿或回扣,并不会受到降级处罚或其他不良后果,即使这一行为可能导致公司失去业务。5.4公司资产的保护和使用5.4.1员工应保护公司的资产并保证它们仅作为合法的商业目的作有效地使用,因此,疏忽和浪费对公司的利润有着直接的影响;公司资产和资金的使用,无论是为了个人所得还是任何非法或者不当目的,都是被严厉禁止的。5.4.2为了保证对公司资产的保护和适当使用,每个员工都应:5.4.2.1多加关心公司财产以防遭遇偷窃,损害和滥用;5.4.2.2迅速汇报真实的或者可疑的偷窃,损害和滥用公司财产的行为;5.4.2.3维护所有电子规划、数据、通信及书面文件以防他人不当使用;5.4.2.4公司财产仅供合法的商业目的使用。5.5知识产权和保密5.5.1员工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或通过使用公司的资料和技术资源取得的所有发明、创造性作品、电脑软件、技术或者商业秘密,都应视作公司财产。5.5.2公司贯彻严格的保密政策,对开展业务时取得的客户、供应商及其他方的信息必须保密;员工被雇用期间,必须遵守所有书面或非书面的保密规则和政策,并且履行适用于其本人的保密义务和责任。5.5.3除履行与自己职位有关的责任之外,在没有获得公司事先批准的情况下,员工既不应披露、发布或出版商业机密或公司的其他机密性商业信息,也不能使用其职责之外的机密信息。5.5.4即便于工作之外,员工必须保持警惕,禁止披露公司或者公司合作伙伴的重要信息。5.5.5员工保密职责在员工与公司终止雇用关系后依然生效,直到公司对外披露Page4of5这些信息。5.5.6终止合同时,员工必须返还公司所有财产,包括各类形式的机密信息,不允许保留副本。5.6竞争和公平交易:本公司寻求公平和诚实地超越我们的竞争对手。本公司通过卓越的表现而非不道德或非法的商业行为来寻求竞争优势。窃取专利信息、处理未经所有者同意而获得的交易秘密信息,或诱使其他公司的现在或过去的雇员披露该等信息皆被禁止。每位员工和职员尽力尊重并公平对待公司客户、供应商、竞争对手和员工的权利。任何员工或职员都不可通过操纵、隐藏、滥用特权信息、误传重大事实或其他非法的交易行为向他人获取不合理的利益。5.7在落实反贿赂、反腐败的过程中,由公司管理部门到其它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及时了解预防商业贿赂的苗头,研究开展预防商业贿赂的对策和措施;及时处理预防商业贿赂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在开展预防商业贿赂工作中,对发现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制止或处理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8违反规范5.8.1所有员工都有责任报告任何已知或怀疑的违规行为,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准则和公司政策。此行为并非对他人的不忠表现,恰恰保护了公司和员工的名声和信誉。5.8.2若知道或者怀疑某种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员工有责任立即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此违规行为,公司会敏感且谨慎地对待所有这些疑问和汇报。5.8.3公司严禁泄露检举人的姓名、部门、公司名称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者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检举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暴露检举人,对匿名的检举书信及材料,不得鉴定笔迹,检举材料不得随意对外借阅。在法律和公司的需要下调查您提出的问题。5.8.4公司严厉禁止对于检举员工的报复行为,对违规泄漏检举人员信息或对举报人员采取打击报复的人员,将予以撤职、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附件:《反腐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Page5of5反贿赂/反腐败承诺书立承诺书为了保障北京环亚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个人的正当权益,谨此承诺:一、在职期间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二、在职期间不准以公司或个人名义接受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的任何馈赠,如:直接或间接索取或收受金钱、物品、有价证券及任何形式的馈赠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等。三、在职期间不准向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部门兼职。四、在职期间不准利用赋予的权利和为了工作之便,向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吃拿索要,以权谋私。五、在职期间不准参加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的补贴和用公款支付的吃请玩乐,包括(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六、在职期间不得安排,介绍亲朋好友到合作方、承包商等工程范围内承包工程或供应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七、本人将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公司任何处罚并负责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八、此承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九、此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公司(盖章)承诺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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