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招聘面试 > 各地勘察报告审查过程中的疑问问题汇总
各地勘察报告审查过程中的疑问问题汇总发布时间:2012-09-13阅读(3099)字号:T|T各勘察单位:前不久山东省建设厅组织一次勘察技术交流会,形成了《勘察报告审查过程中的疑问问题汇总》,现予公布。各勘察单位可根据情况学习和执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可向烟台市勘察设计审查服务中心反应。附件如下。各地勘察报告审查过程中的疑问问题汇总一、地基与基础问题1.现行地基规范取消了承载力表,承载力如何确定?89规范承载力表是否可以使用?还是以“山东地基基础勘察设计指南”方法确定,其中表1-3~1-7是否按89规范方法乘回归修正系数?潍坊现状是可以按89规范确定承载力,通过载荷试验验证相差太多(Q3以前粉土、粉砂、粘性土),有时相差30%~50%。答复:(1)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应按照载荷试验或原位测试、公式计算并结合当地工程经验综合确定。承载力表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依据;如果载荷试验值与查承载力表中的数值不一致,应以载荷试验数据为准。(2)如果勘察报告中所建议的承载力特征值与审查工程师所掌握的经验值出入较大,应让勘察单位提供依据。(3)作为审图工程师,只要勘察报告中提供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依据充分、符合现行技术标准,在合理的范围内就可以了。2.承载力的确定没有地区经验,确定标准不能统一。答复:原则上按照载荷试验或其它原位测试、公式计算等方法综合确定。地基承载力不是一个定值,应充分发挥岩土工程师的聪明才智,根据地基土的实际工程特性,结合拟建工程的设计要求,合理选定地基承载力。3.能否建议用预应力管桩做抗拔桩?答复:抗拔桩的类型选用应根据其受力特点和桩身的结构特点确定。一般情况下对专门抗浮设计的工程其预应力管桩不适宜,原则上不建议该方案;对以抗压为主兼做抗拔的一般工程,如果其抗拔力要求不高,桩身构造条件许可也可采用,但要进一步论证。4.地基均匀性的评价,天然地基和桩基是否都需要评价?答复:地基土的均匀性是指其分布的均匀性和土质的均匀性,在勘察报告中要有评价的内容。不论是天然地基、复合基地、桩基都要评价。5.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版4.1.11条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如何提供?因勘察阶段其建筑地基基础形式未定,荷载难以确定,甚至基础埋深等均未确定;若以综合固结曲线的形式提供,存在所取粉土及砂试样扰动问题,提供数据不准确?若砂样未取到其原状土样时,如何提供砂土的变形参数?答复:作为勘察报告,均应提供满足建筑物地基变形验算的岩土参数,具体可提供不同压力段的压缩模量和综合压缩曲线。砂土的变形参数可根据原位测试结合经验综合确定。6.预制桩或预应力管桩:侧阻力及端阻力参数可根据桩基规范2008版表5.3.5、高层勘察规程2004附录D及采用双桥静探试验等提供,从而出现三个桩基参数提供方法,而受土层性质影响,三个方法提供参数之间差别极大。而根据菏泽地区桩基施工经验,采用双桥静探试验结果进行估算最接近于工程实际试桩结果。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其侧阻力及端阻力只有按桩基规范2008版表5.3.5选取一种方法。若预制桩或预应力管桩参考双桥静探试验提供其桩基参数,与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按桩基规范提供参数进行对比分析,与两种桩型同时按桩基规范提供其参数,则发现其参数差别较大?如何解决该问题,望专家提供建议?答复:对于利用土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指标或原位测试指标估算单桩承载力的方法,其本身就是建立在经验和半经验公式基础上的,由于岩土的非均质性和计算边界条件的复杂性,很难用公式法来准确计算,因此称估算。规范中给定的计算参数也是个范围值,具体采用哪个公式或方法估算的承载力与实际较接近,那就要求岩土工程师多总结本地区试桩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计算参数和有关计算模式,选择适合本工程的评价方法;在没有经验时,可采用不同方法来估算单桩承载力,使其相互印证,综合分析,以推荐较为准确的单桩承载力。7.条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4.1.11条第3款:……分析和评价地基的均匀性……。对于地基的均匀性,是采用天然地基的工程才要求分析和评价地基的均匀性还是所有工程均应分析和评价?应分析和评价哪些方面的内容?定性说明还是定量计算,或者两者均可?是否可参照《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8.2.4条执行?拟采用桩基的工程,如何评价地基的均匀性?评价桩端持力层的均匀性能否满足规范要求?答:同第四题8.条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4.1.11条第4款: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范围: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范围,参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3.0.1条和3.0.2条来界定。表3.0.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中,丙级范围为: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建筑物;次要的轻型建筑物。对于场地和地基地基简单,条文说明中解释为建筑场地稳定,地基岩土均匀良好。比如6层普通住宅楼或1层普通厂房,由于采用天然地基满足不了沉降要求,采用了地基处理或桩基,满足不了地基均匀良好的条件,地基基础应划为乙级,应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这样理解对吗?答复:首先是变形控制,既然地基土不均匀,就不符合规范规定的不需进行沉降计算的条件,不论建筑物规模大小那都需要进行变形验算。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对于采用地基处理或桩基的工程,是预测地基处理或采用桩基以前的变形特征还是预测地基处理或采用桩基之后的变形特征,或者前后都要预测?答复:所谓进行地基处理,那就是天然地基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其不能满足要求的条件是强度或变形不能满足要求,作为地基土的基本参数即承载力和变形参数在报告中首先应明确。不论是否进行地基处理都应提供天然地层的变形参数。在未准确确定地基处理方案前,一般可不提地基处理后的变形参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推荐了地基处理方案,应按推荐的地基处理方案评价处理后地基变形特征。9.条文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3.0.1条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划分,表3.0.1中,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建筑物的地基基础等级划为甲级。条文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3.0.3条第2款:……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应提供载荷试验指标、……。条文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3.1.2条建筑桩基设计等级划分,表3.1.2中,体型复杂且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含纯地下室)连体建筑的建筑桩基设计等级划为甲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3.0.1条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划分,只是针对采用天然地基的工程还是针对所有工程?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两个条件同时满足还是满足其一一个条件就可划分为甲级?包不包括纯地下室的情况?这一条在《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3.1.2条规定得好像比较确切,应为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采用地基处理或桩基的工程,还要不要提供载荷试验指标?答复:(1)、体型复杂和层数相差超过10层应同时满足;(2)、甲级工程地基推荐为天然地基的,应建议做载荷试验,在勘察期间有条件做的,应在勘察期间做;没有条件做的,应在勘察报告中提出明确的建议。(3)、需采用地基处理的甲级工程,其处理后的承载力设计值应由载荷试验或其它测试方法确定;10.淄博临淄区分布Ⅰ级非自重湿陷性性黄土,现行GB50025规范对乙、丙类建筑地基处理厚度要求分别不小于4米和1米,许多设计、施工人员认为处理厚度偏大,勘察报告如何确定其处理厚度?CFG复合地基是否适宜Ⅰ级非自重湿陷性性黄土的地基处理?答复:(1)勘察报告应按规范的有关规定建议地基处理深度;(2)CFG桩,桩土共同作用,如果土没有被挤密,湿陷性没有消除,桩间土的承载力建议值应考虑地基浸水后承载力降低和可能引起湿陷的不利因素,即可按黄土的湿陷起始压力建议承载力值,必要时应作专门论证。11.场地较简单,建筑物荷载不大,砂土较厚,但轻微液化,能做持力层吗?(已采取结构措施)答复:可以,按抗震规范得有规定执行;12.花岗闪长岩强风化带算稳定地层吗?答复: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应分析强风化带所处的地形、地貌特征及分布范围和性质,结合拟建物的设计条件和风化带对工程的影响程度,综合分析确定。如处在山坡或丘陵地带的强风化岩,在地震荷载或地下水的作用下,有可能产生滑动,那就不是稳定地层,除此之外,一般情况下应是稳定地层。13.审查时,是否要求勘察报告提供修正承载力?答复:没必要,提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二、地下水及腐蚀性问题1.勘察规范规定,要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察确定抗浮水位,高规抗浮评价是强条。勘察报告不提,不收集资料,水位变化趋势、影响水位变化因素,历史最高水位不说明。答复:(1)抗浮水位很难准确预测;(2)勘察报告只提供勘察期间水位、地下水变幅、历年最高水位,如果勘察报告提了抗浮水位且偏低,应提供依据;勘察工作中应搜集历年地下水观测资料,说明收集资料的范围和时限,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分析预测地下水位的变化,再结合拟建工程使用的年限,合理确定地下水位建议值。2.在没有水的情况下,设计希望提供使用时的抗浮水位(深基坑)应怎样处理?答复同上3.泥浆水位与真正的水位无法区别怎么办?答复:应采用没有泥浆时的水位;当无法区别时,应布设专门的地下水位观测孔。4.规范规定“当有足够经验或充分资料,认定场地及附近水土对建筑材料为微腐蚀性时,可不取样进行腐蚀性试验。”“足够经验或充分资料”如何理解。答复:现在山东省还没有地区经验。附近场地水有腐蚀性,一定做土的腐蚀性测试;附近场地水没有腐蚀性可根据情况借鉴。5.水土腐蚀性取样时,是否强调分层采取?填土、砂土、风化岩等是否要作土的腐蚀性评价?答复:如果不同土层腐蚀性有差别,可分层取样测试;6.同一场地,水的腐蚀性为微腐蚀,土的腐蚀性为弱腐蚀,是否需要进一步分析原因?答复:只要提供的依据可靠就可以;7.借用附近水土试验资料做腐蚀性评价应注意哪些问题?答复:首先确定是不是一个水文地质单元,其环境条件是否相同,如果引用的资料有腐蚀性时,必须做腐蚀性测试及评价;8.一般场地水质分析NH4+、OH-是否有必要测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12.1.3-1款、表12.2.1。答复: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12.1.3-1款规定要测定;9.小场地要取2件水(土)样可以吗?答复:可以10.设计单位让勘察单位提抗浮设防水位,勘察单位提供的抗浮水位往往是按勘察期间稳定水位上抬2米确定,很显然不尽合理,怎么确定合适?答复:看提供的抗浮水位有没有依据,如果不合理,应要求提供依据;11.在有经验的情况下,地下水和土的腐蚀性测试可否不作要求?答复:有主管部门公布的地方经验才可以,现山东省暂无地方经验;三、基坑问题1.基坑较深,水位较浅,周边环境复杂,需降水、止水,未作现场抽水试验,仅室内试验提供土层渗透系数,是否合适?答复: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对工程影响较大的基坑工程应做专门水文地质工作;场地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地下水对工程影响不大,只要勘察报告提供的水文地质参数可靠、合理,不做专门的水文地质试验也可以。2.建议的基坑设计参数c、Φ值,采用标准值还是经验值(参考试验指标再根据经验修改)?答复:作为勘察报告应提供标准值,并注明试验方法。3.基坑评价内容偏少,只提供抗剪强度,达不到深度规定,是否合适(基于地方对基坑设计都有严格规定,需要评审)?答复:不合适。基坑工程评价和基坑支护设计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基坑工程评价是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内容,基坑支护设计是岩土工程设计的内容。做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基坑工程评价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该如何准确提供基坑参数(特别是抗剪指标)?答复:严格按照
本文标题:各地勘察报告审查过程中的疑问问题汇总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57454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