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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畜牧/养殖 > 《中国农业组织形式比较研究》(1)
1中国农业组织形式比较研究第一章农业组织形式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经济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组织形式已经不能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成为近年来制约农业快速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了促进农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各地纷纷开展了对农业组织新形式的探索,中国农业进入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其它农业组织形式不断出现的新时期。新的农业组织形式的出现为中国农业快速发展寻找到了新的途径。§1.1农业组织农业组织问题是近年来学术界比较关注的问题之一。中国的农业组织形式在近年来呈现出了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因此,亟需从理论上回答什么是农业组织形式及其对农业生产如何产生影响等等。1.1.1农业组织的内涵农业组织是近年了政府和学术界十分关注的问题之一,它是组织的一种,属于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范畴。在回答什么是组织时,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解释。按照诺思的解释,“组织包括正式团体(政治派别、参议院、城市委员会、一个有规章的机构)、经济团体(企业、工会、家庭农场、合作社)、社会团体(教堂、俱乐部、运动协会)和教育团体(学院、大学、职业培训中心)。他们是为达到目标而受某些共同目的约束的个人团体。将组织模型化,就是要分析控制结构、技能以及边做边学是如何决定组织在一段时期的成功的。”1组织与制度是有区别的,“什么样的组织能存在下去,以及它们是如何演进的,这两个方面都回受到制度框架的根本影响。反过来它们也影响制度框架的演进。但是正如上面所注明的,本研究强调的是作为游戏规则基础的制度,我们对组织(和它们的企业家)的关注就主要集中于它们对制度变迁代理人的作用;因此,我要强调的是制度与组织的相互关系。组织是在现有约束所致的机会集合下有目的地创立的。这些约束包括制度制约和传统经济理论中的一些制约,制度变迁的一个主要动因是企图实现这些目标。”2“我们要把制度和组织区分开来。制度是社会游戏的规则,是人们创造的、用以限制人们相互交流行为的框架。如果说制度是社会游戏的规则,组织就是社会玩游戏的角色。组织是为一定目标所组成,用以解决一定问题的人群。经济组织是企业、工会等,政治组织是政党、议会和国家的法制机构,教育组织像大学等。”3D.W.布罗姆利认为组织“有制度的含义”。也就是说,它们的存在和运行要靠一套制度来确定它们将做什么,怎么做,与外部世界怎样联系,以及怎样付给雇员报酬等问题。他强调指出:“制度界定某些组织或社会规划,但最好不要认为这些规划和组织是制度。他们只是由制度界定的。在制度中有两类工作规则和社会组织有关:1.通过社会其他部分界定一个1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2同上。3同上。第一章农业组织形式2组织的制度;2.描述出组织内部特征的制度。”4由于不同的组织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中国学者罗必良根据组织的性质不同将组织作了两类区分5:(1)一个组织是共同地、定期地从事旨在达到某种目的而活动的个体组织的任何一种具有明显特征的集团,但它却具有自身的象征、信仰、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规范。当我们强调这些行为准则时,我们就说组织是“一类制度安排”。在这类制度安排中,企业组织(或市场组织、政府组织)是一种制度安排,而各种不同的企业组织(如业主编、合伙制、公司制等)则是不同的、具体的制度安排。这类似于奥尔森的说法,即“所谓制度,无非是形形色色的法律和组织安排以及经济政策”;也符合布罗姆利“组织有制度的含义”的说法。如果将制度描述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某中‘契约形式’”的话,那么我们就更有理由认定组织是制度的具体安排;(2)当我们强调组织的角色、行为特点时,我们所说的组织就是指诺思所说的组织。为避免与作为制度安排的组织想混淆,我们大多使用“组织集团”(OrganizationGroups)或行动集团,当然有时也简称为“组织”或“集团”。当没有特别说明的时候,我们使用“组织”一词,既可能包含有制度的含义,也可能包含有组织集团的含义。农业生产的开展是在一定的组织形式下进行的。这里我们主要分析农民经济组织。农民经济组织(PeasantEconomicOrganization)是指“以农民为行为主体组成的经济组织,或者说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而在农村社区组成的经济组织,所谓农村社区(RuralCommunity),它包括4个构成要素:(1)农村地域;(2)农村人口;(3)制度;(4)地缘感(由血缘、地缘及业缘构成)。农民经济组织的最大单位是农村社区组织,最小单位是个体农民组织。如同组织的含义,农民经济组织可以是一种特定的制度安排,也可以是指一种组织集团”6。农业组织形式实际上就是农业组织问题,它是指能够对一定的生产要素进行调度、支配、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机构或团体相互之间构成的一种关系,如合作社、人民公社和农户等等。它不仅仅包括一个组织,而且包括与之配套的组织或机构,如目前条件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组织形式不仅有农户这种生产主体,还有供销社、粮店、技术推广站等流通、服务组织。农户是作为农业生产的基本组织,而其它组织主要是为农户农业生产正常进行的辅助、中介组织而存在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农业组织体系。由于不同时期不同组织所起的作用不同,因此,在这个组织体系中,存在着主要辅的差别。在中国计划经济事情,生产组织处于主导地位,而在市场经济时期,由于市场对生产有着决定的作用,因此流通组织在整个组织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由于主导组织不同,它就决定了其它组织的运作方式。因此,本书研究的重点是农业生产组织。由于不同的组织形式其性质有着较大的差异,因此它对农业生产所产生的影响也就存在着差异。1.1.2农业组织的分类由于农业组织的构成和它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不同,因此,不同的农业组织之间就存在着差异。关于农业组织的分类,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如留华峰等把农业经济组织划分为社区合作经济和自组织合作经济组织;陈继荣等则划分为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和合作基金会,而王颖等则把农业经济组织分为行政组织系统、经济组织网络。还有的学者将农村组织分为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这些分类基本上是从行政权利性质的角度划分的。不同类型的经济组织表现为不同的交易方式,因此,经济组织又可以划分为:(1)市场主导型农民经济组织。这类组织主要从事产品或服务的买卖交易。这类典型的组织有农产品4布罗姆利D.W.《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5罗必良《经济组织的制度逻辑——一个理论框架及其对中国农民经济组织的应用研究》,第23页,山西经济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6同上。3交易市场、农业的产前产后服务等。它包括各种专业性合作组织等等;(2)企业主导型农民经济组织。这类组织有明显的企业性质。它包括农村股份合作组织等等;(3)政府主导型农民经济组织。它有明显的政府干预或主导控制的特点。它包括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合作经济组织等等。我们这里的农业组织就是指能够对农业生产要素进行组合、调度、处置、收益的机构或集体相互之间构成的一种关系。它有组织的一般特征。农业组织的内部构成及其合理性即农业组织形式问题,其内容包括农业生产组织、农副产品流通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等。农业组织形式是指围绕农业生产进行的一切经济组织。从生产过程来看,它包括土地、投资、劳动力和技术要素的构成形式的生产组织,如现行家庭联产生承包责任制条件下的农户、直接参与农业生产的企业等等;从农副产品的流通环节来看,包括个人、机构及政府等层次参与的流通组织;从社会化服务来看,包括生产资料的供应、农业种籽供应、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市场服务和政策服务等等中介组织。生产组织是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主体,而其它,如流通、服务等等组织为中介组织。农业组织形式实质上就是农业生产要素的组合形式,它包括农业生产组织、流通组织、服务组织,它们共同组成了农业组织体系,同时,从农业生产的主导组织——生产组织来看,也包括土地、投资、劳动力和技术等要素的组合,因此,不同的组织形式实际上的差别就在于组织的结构差异,因此,农业组织形式的变化实际上是对以往的农业组织的结构创新。从中国农业发展的实际来看,影响中国农业生产发展进程的农业组织主要有合作社、人民公社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三个主要形式。而目前出现的一些新的组织形式主要是对在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的组织形式下的补充,因此,中国农业的组织形式已经进入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组织形式为主导,其它新型组织形式共同存在的新时期。§1.2农业组织的基本特征农业组织作为一种社会形态,它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但由于不同的组织和组织形式在构成上的差异,因此,在运作方式、利益分配和对社会的影响上是有区别的,并表现出不同的特征。1.2.1农业组织的基本特征作为一种群体,农业组织同样具有一般经济群体的社会性质,即:(1)内部成员彼此了解;(2)成员之间有认同感,有感情纽带的联结,关系密切;(3)具有特定的关系模式,包括彼此在互动中的共性与个性,同时每一个群体又有自己特定的风格;(4)有特定而明确的经济目标;(5)有较固定的成员和组织边界;(6)有一套规则体系,包括直接或间接的制度安排;(7)有一定的权利体系或等级安排。从农业的发展过程来看,中国的农业正经历着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重要时期。由于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在生产形式、生产方法、生产手段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因此,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内涵也呈现出不同的特征。传统农业时期,农业组织形式主要是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生活的需要,生产的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生产手段落后,靠天吃饭,生产的各个环节相互脱节,市场化程度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特征明显。现代农业,主要是通过加大对农业的科技、资金的投入,改变传统农业的生产组织形式,强化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生产过程和环节的联系,提高农副产品的商品化程度而展开的,其目的是为了交换,因此,以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为主要特征的规模经营就成为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的显著区别。1.2.2不同农业组织的主要差异第一章农业组织形式4不同性质的农业组织在社会中担当着不同的角色。因此,它们之间是有差异的。以目前我国参与农业产业化的经济组织为例进行分析,根据农业部的调查资料,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的比率为8.5%,在11824个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中,合同组织模式的占70.9%,合作制的占10.4%,实行企业分红机制的占18.8%。可见,当前合同制是产业化的主要方式。下面仅就这类农业组织的主要特征作一介绍,分析它们之间的主要差异。1.合同(契约)组织模式这种组织模式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市场主体之间按照相互签订的合同契约来承担各自的责权利。其基本点在于:(1)它不改变联合各方的经营独立性;(2)通过契约作为制度和法律保证,界定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1)通过契约的关系,降低了农户生产经营的不确定性,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交易的市场风险。例如,农户由于经营规模小,搜寻信息的手段落后,信息成本较高,通过与企业联合,可以减少其信息成本,增加经营过程中的确定性。对企业而言,这种联合有利于企业找到稳定的农产品来源,同时其价格低于市场价格,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2)联合体内部的组织成本相对于公司企业要低。企业通过与农户联合,降低了其生产的专项投资费用,减少交易费用如市场搜寻费用、质量监督费用、产品质量和数量不确定所造成的事后损失。对农民而言,较为稳定的供求关系大大减少了各种事前交易成本,如信息成本、运输成本、垄断定价的损失成本,专用性投资不足的损失;(3)通过契约的关系连接千家万户,经营更为灵活主动,可避免所有权、经营权集中体制下企业管理的种种弊端。降低企业的管理费用。这种模式中的不足主要是:(1)交易费用虽低于直接进入市场交换但高于公司企业模式;(2)易出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合同附和化问题,即合同内容由当事人一方确定,他方当事人只能同意或不同意,或只能加入或不加入。由于各工商企业处于强势地位,分散的农户不具备有利的谈判地位,加之缺乏法律的有效监督,合同内容权利义务失衡是自然的结果
本文标题:《中国农业组织形式比较研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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