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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稀缺性和外部性的环境资源产权分析目前,环境资源的日益稀缺和环境外部性的严重显现,已经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巨大的威胁。一、1.环境资源产权理论的内涵科斯在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是西方产权理论发展的重要标志,他提出通过产权分析可以处理外部效应问题,并使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产权理论研究的是如何通过界定、变更和安排产权的结构,降低市场交易过程中的成本,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改善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产权理论认为,产权结构对资源配置存在重要影响,市场交换是实现稀缺资源优化配置的最有效手段。产权制度是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和经济绩效的重要变量。在现实的市场经济中,交易是有费用的,交易要有效率,交易成本就必须低于交易所得。要降低交易成本,产权就必须明确界定。因为产权明确界定保证了交易的受益效应和受损效应都由交易当事人直接承担,减少了“外部性”,因而成本较低,效率较高。当大量的交易都在这种条件下进行时,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就会趋向帕累托最优,并导致经济的增长。市场理性学者对科斯定理的实用性深信不疑,他们认为所有的资源与环境问题,都可以通过产权途径去解决。安德森和利尔合著的《从相克到相生——经济与环保的共生策略》一书是市场理性学者的代表作,其基本思想是:环境是一种资产;围绕环境资源是可以建立界定完善的产权制度的;环境资源的所有者可以通过自由市场机制来确保经济与环境的共生。事实上,适当地运用产权途径解决环境资源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不争的事实。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合理界定环境资源的产权?怎样的产权安排更有效率?2.环境资源产权界定基于环境资源稀缺性和外部性的显现(1)环境资源稀缺性。经济学意义上的稀缺是指相对于既定时期的人类需要而言资源是有限的。环境是一种资源,它具有对经济活动的承载能力,这种承载能力包括在一定条件下环境所能提供的自然资源量和容纳的污染物量。环境资源不仅强调资源的经济价值,同时突出其生态价值。环境资源要素并非只限于自然资源,而且包括依托于自然资源的物质实体产生的景观的可观赏性与舒适性、环境容量与其自身的调节能力。随着人口增加和经济增长,人们对环境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目前,人们对环境资源的利用已超越或接近环境承载力的边缘,环境资源的稀缺性正在迅速显现,而且随着人们对环境资源需求的进一步增加,环境资源的稀缺程度在急剧上升。主要表现为:一方面,人类从自然界中获取的可再生资源大大超过其再生增殖能力,人类所消耗的不可再生资源的速率大于人类发明或寻找到替代物的速率,从而导致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稀缺程度的急剧上升;另一方面,人类排人环境的废弃物,超过了环境的自然净化能力,导致环境容量资源的稀缺程度急剧上升。产权产生的基本原因在于资源稀缺性的显现,即稀缺是人们建立产权或享有资源配置权利的基本条件。产权的建立实际上是不同社会成员之间对资源权利的界定、保护和行使,关键在于相互间的排他性。当资源的稀缺发展到一定程度,使资源的相对价格提高,从而使建立排他性规则所费的成本低于可能带来的收益时,人们才有建立该资源产权的激励。环境资源稀缺性的显现和稀缺程度的不断提高,是环境资源产权理论建立的基础。因为,只有在环境资源稀缺的情况下,环境才被看成是一种可以提供各种服务的财产,对环境资源过度消费才会引起环境财产(用货币衡量的环境资源)的过度贬值。此时,如果不对环境资源进行产权界定,就会导致环境外部性问题的产生。(2)环境外部性。外部性是指当某个企业的经济行为(或某人的消费行为),经过非价格手段,直接地、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其他企业的生产(或其他人的效用),并且成为后者自己所不能加以控制的情况时,对前者来说就存在外部性问题。实际上,外部性是指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对另一个经济主体的福利所产生的影响并没有通过市场价格反映出来。外部性的产生,实质上是社会边际收益或社会边际成本与私人边际收益或私人边际成本之间存在着差异。当存在外部性时,人们在进行经济活动时所依据的价格,既不能准确地反映社会边际收益也不能准确地反映社会边际成本,由于价格信号失真,据此做出的经济活动决策会使社会资源配置发生扭曲,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因此,只要存在外部性,资源配置就不是有效的②。在环境资源日益稀缺的情况下,环境资源的无产权和零价格制度,致使其生产和消费中存在私人边际成本与社会边际成本以及私人边际收益与社会边际收益的差异,导致了环境资源的竞争性使用和环境质量的不断降低,产生了环境外部性问题。当存在环境外部性问题时,厂商的利润最大化原则并不能导致环境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状态。这是因为许多环境资源没有被市场所涵盖,这些资源没有产权,也没有价格,因而市场对于这些资源的配置是缺乏效率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环境问题的经济学表述为环境外部不经济性,也就是未签订契约就以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形式,将生产成本的一部分强加给他人,使得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在环境资源稀缺,又没有产权和价格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通过过度使用不属于自己的环境资源,把本应自己支付的环境成本转嫁到别人身上来增加自己的盈利,致使其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而并未为此而付出任何补偿费用。当环境资源的生产和消费出现了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差异时,即存在私人成本的社会化问题时,就产生了环境外部不经济性。产权经济学界认为产权界定不清是外部性问题产生的根源。环境外部不经济性的产生源于环境资源没有被作为生产要素并界定其产权。外部不经济的环境污染在给污染制造者带来效益的同时,也给他人带来了成本。按照市场公平的原则,污染制造者应该对污染受害者给予补偿。但是,由于污染受害者对环境资源没有清晰可见的产权,他们如果要求得到相应补偿会付出很高的交易成本,致使环境污染问题失去经济学的依据而得不到有效解决。市场定价没有考虑环境外部不经济性是低估环境资源价值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导致大多数环境问题和低效使用资源的重要因素。3.明确界定环境资源产权是解决环境外部性的有效手段科斯解决外部性问题的思路,就是把外部性问题转变成产权问题。科斯将外部性问题看作是对以外部性形式表现出来的新的产权设置或界定问题”。科斯认为,外部性的产生并不是市场制度的必然结果,而是由于产权没有界定清晰,有效的产权制度可以降低甚至消除外部性。解决外部性问题,就必须明确界定产权,只要将产权权限界定清楚,借助市场交易,市场的价格机制就会为外部边际成本合理定价,并对外部权利进行合理配置,从而实现外部成本内在化。环境外部性问题的产生,是在环境资源日益稀缺相对价格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由于环境资源的无产权和零价格制度,使经济行为主体仍然无偿使用环境资源,于是就出现了私人边际成本与社会边际成本之间的差异,这个差异就是外部边际成本,而外部边际成本就是无偿使用环境资源的边际成本。当环境资源产权明晰后,环境资源的稀缺价格就会通过市场机制反映出来,并通过市场交易随供求变动得以不断调整。环境资源产权明晰后显示的市场价格,就是过去环境资源零价格制度下所显现的外部边际成本。此时,环境资源与劳动力、土地、资本一样作为生产要素被企业计入了成本,企业的私人边际成本由于已经加上了使用环境资源的边际成本,因此等于社会边际成本,环境外部性问题从而被解决。4.明确界定环境资源产权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从理论上说,明确产权关系,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调节机制是实现环境资源优化配置的最好手段。产权明晰的最佳边界是由明晰产权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两方面决定的,而产权明晰的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是由现实约束条件决定的,包括现行制度环境、资源禀赋状况等因素。我们不仅要注意到明晰产权的成本约束,以及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环境问题在目前的高交易费用,而且要认识到明晰产权的收益约束,即如果不明晰产权,将导致怎样的经济损失。在选择环境政策时,应当比较的是净收益。随着环境资源稀缺程度的提高,环境资源产权明晰的收益在增加。只要产权明晰的收益高于产权明晰的成本,即使产权明晰的成本很大,也必须明晰,因为产权不明晰导致的经济损失将会更大。在环境资源日益稀缺的情况下,环境问题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日益加大的威胁,迫使我们必须想办法努力去界定环境资源的产权,环境资源产权明晰已成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明晰环境资源产权,将环境资源推向市场,让环境资源日益提高的稀缺价格在市场中显现,会诱发更多的技术创新。而技术创新与环境资源产权制度的互动,不仅提高了环境资源产权明晰的收益,而且也降低了环境资源产权明晰的成本,使环境资源产权明晰的净收益不断增大。也就是说,环境资源产权的交易费用在逐渐降低。比如在排污权交易中,必须有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污染物排放监测技术、信息传递技术等支持,才能对排污权进行明晰。而随着排污权的明晰和排污权交易的顺利进行,参加交易的企业会主动提高监测能力,管理部门因此会获得由企业投资建立的监测网络提供的准确排放数据,从而建立并完善环境信息系统。这些技术创新的出现和普及,减少了进一步明晰环境产权的成本。可以说,随着理论研究和技术的不断进步,环境资源产权化的障碍会逐步有限地被克服,市场机制在环保领域的应用还会有更大的进展。二、环境资源的合理定价1.合理定价是实现环境资源有效配置的关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是资源作为商品的相对稀缺性的信号和度量,是供给与需求的综合反映。价格对资源配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均衡价格可以引导资源的最佳配置。市场价格不仅反映了社会资源的供求情况,更主要的是反映了社会资源的稀缺程度。只有当价格是资源稀缺性的有效反映时,才能引导稀缺资源的合理配置。如果价格不能正确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则错误的价格信号就会导致市场混乱,资源配置不当。因此,对稀缺资源合理定价是实现稀缺资源有效配置的关键。科斯认为,市场定价制度是资源配置的最有效方式。有效配置稀缺资源的基础是资源稀缺性与价格之间的有机联系。稀缺资源的合理市场价格应该等于反映其稀缺程度的相对价格,等于使用该资源的边际成本。科斯通过将产权变量引入市场价格分析体系,精辟地论证了市场配置稀缺资源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认为在市场中交换的是资源的产权,如果资源的产权界定不清,必然会影响资源的市场价格。也就是说,只有在产权明晰的条件下,资源的市场价格才能有效地反映其稀缺程度,才能等于其相对价格。一旦潜在使用者的权利被明确,那么产权的重新安排将留给市场,这种权利的定价也留给市场。在建立明晰的权利界限的基础上通过市场交易进行权利的转移和重组,资源的最大价值将会被发现和确定,从而使资源配置实现最大化的产值。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就在于环境资源没有被作为生产要素并界定其产权,致使环境资源的价格没有正确反映环境资源的稀缺程度,导致市场对环境资源的配置失灵。当环境资源已经日益稀缺时,依然实行零价格使用制度,其市场价格与其相对价格严重偏离,导致消费者的竞争性消费,使需求扩张,致使供求之间的矛盾激化,进而导致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一系列环境资源危机日益严重。因此,解决环境问题的最有效办法就是要明确界定环境资源的产权,通过对环境资源的合理定价和有偿使用,使市场价格能有效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实现环境资源的有效配置。2.产权明晰是环境资源合理定价的前提产权制度安排是价格机制发挥正常作用的保障。资源的市场价格是资源的产权价格,同样的资源,如果权利边界界定程度不同,就会导致不同的市场价格。产权界定清晰是资源的市场价格等于其相对价格的基本条件。产权经济学认为,所谓外部性问题,其实质就是由于在市场中存在尚未界定清晰的权利边界,从而导致资源的市场价格与相对价格的严重偏离。外部边际成本就是资源的市场价格与相对价格之间的差值,就是产权不曾明晰的部分。产权明晰的作用就是使环境资源相对价格在市场交易中反映出来,使资源的市场价格等于相对价格,等于使用该稀缺资源的边际成本,从而使外部边际成本内在化,使价格机制发挥正常的作用。正因为如此,科斯认为,所谓市场失灵,并非真的是市场机制的失败,而是产权不曾明确界定的结果。如果权利边界可以清楚界定和度量,市场的价格机制就会为这一新的权利定价,并在价格机制的作用下实现资源的合理
本文标题:基于稀缺性和外部性的环境资源产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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