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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14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二)招生原则1.严格执行国家和吉林省的各项招生政策及规定。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3.坚持自主、自律原则;4.坚持省招生办监督原则。5.各项工作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聘请纪检监察全程监督。二、组织机构(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由主管招生副书记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的“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各项工作,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二)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责任人:徐超时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考的相关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综合素质测试安排;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通知书寄发。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责任人:闻淑清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的命题、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文化水平考试的安排;负责试卷的批阅;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单招网.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责任人:褚祥谦主要职责:负责试题转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到、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处责任人:赵冬萍主要职责:负责命题、考试、阅卷、录取全过程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责任人:孙平文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校园环境卫生的创建与保持。6.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宣传部责任人:刘丽英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7.网络保障组责任部门:网络中心责任人:马明金主要职责:负责单独招生网上报名期间的网络安全、24小时监测校园网的运行状况。8.财务保障组责任部门:计划财务处责任人:姚海臣主要职责:报名费的收取、各项费用的审核及支出。9.志愿服务组责任部门:院团委责任人:侯军主要职责:在招考录取期间,组织学生志愿者配合各组开展工作,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必要的引导和服务工作。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1.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2.招生人数:序号专业名称招生对象语种科类计划数学费(元/年)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校企合作)普通高中英语理科5075002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校企合作)普通高中英语理科20090003航空服务(校企合作)普通高中英语理科309400普通高中英语文科504应用英语(校企合作)普通高中英语理科106500普通高中英语文科105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普通高中英语理科206800普通高中英语文科306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普通高英语理科204500中普通高中英语文科30合计450四、招生工作程序(一)报名条件1.符合吉林省2015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考生均可报名。2.高中考生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二)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9日。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工作网站报名。网址: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三)现场确认1.确认时间:2015年3月19日、20日。2.确认地点: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我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高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四)缴费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整。(五)考试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2.考试形式:文化基础水平测试为笔试,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2015年普通高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制定。4.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我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工作网站查询。(六)考试时间及地点1.考试时间:2014年3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2.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办安排指定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七)录取原则及说明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我校人才培养特点。1.根据我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3.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5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填报志愿。5.新生入学后,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一)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三)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2015年1月
本文标题: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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