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畜牧/养殖 > 世界的另一面东方农业文明的巩固与加强
第八章世界的另一面:东方农业文明的巩固与加强•16世纪,当西欧率先步入资本主义门槛之时,东方诸国仍然在封建的故道上缓慢前行,政治上不断强化中央集权和专制统治,经济上以农本经济为支柱。当时,东方落后于西方的态势尚不明显。然而到了17、18世纪,当欧洲资本主义进一步壮大,资产阶级革命最终在英国等国爆发并取得胜利时,社会经济发展曾领先于欧洲的东方诸国,如中国、日本、印度莫卧儿帝国、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则日益朝着封闭、衰落的方向发展。一、东方封建制度的强化(一)中国明清封建统治的加强•社会经济的发展•明代中国以小农经济为主的自然经济结构已相当完善。由于中国地主拥有对土地的权力比欧洲的封建地主多,土地可在一定程度上买卖,而中国的农民与欧洲的农奴不同,拥有人身自由,靠土地租赁关系被束缚在土地上,因而中国的封建经济经过长期磨合,有较强的兼容性或弹性,给商品经济以较大的发展余地。•明代中国的农业水平和工商业发展程度均高于当时的欧洲。中国自身的封建农耕文明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峰,特别是稻米和蔬菜生产技术较高,能满足庞大人口的粮食需求,并使粮食的生产和销售受城市需求和市场的影响,具有商品生产性质。•明中叶后,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经济的繁荣。不同地区的城市,其经济发展还显示出各自的特点。东南沿海的广州、漳州、福州、宁波等地,既是对外贸易的港口,又是商业都会。长江沿岸的武昌、汉阳、荆州和运河两岸的天津、临清、淮安,既是交通要津,又是贸易中心。最繁荣的江南地区形成了五大手工业区域,即松江的棉纺织业、苏杭的丝织业、芜湖的浆染业、铅山的造纸业和景德镇的制瓷业。•而苏州、松江、杭州、嘉兴、湖州五府,又是江南最繁荣的城市。城镇人口的增长和工商业的发展速度较快。大城市人口多在百万以上,远远超过当时欧洲的城市规模,成为政治、经济、文化等中心。工商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程度较高,高利贷资本、商业资本和工业资本对社会生活的影响程度较大。•资本主义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世界性的经济,一个国家的资本主义萌芽只有在世界经济的土壤中才能发展为资本主义。而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却是以广大不发达地区为依托,不必象英国那样,依靠走出去来寻找自我发展的要素——资金、原料、产品和市场,进而形成较大的经济运作圈。因而,中国经济中发达的资本主义萌芽始终只是封建经济的补充和附庸,在自由度较强、结构完善、兼容性较大的封建经济中,长期居于从属地位,不能发展为封建经济的对立物和否定性因素。•长期封建传统文化和观念的束缚,以及保守经济氛围也将资本主义萌芽禁锢在传统封建经济结构之中。明、清社会经济发展的相对稳定性是封建专制制度加强的社会基础。•明清时期封建专制集权统治极度膨胀,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成为这一时期中国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明朝封建专制统治的加强•明朝加强封建专制统治的措施有:•1、废丞相制,加强皇权。明朝建立之初,依旧制,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到1380年,明太祖撤消中书省,废除丞相,另设官位仅五品的内阁大学士,备其顾问。朝政由六部分理,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皇帝更直接更有效地实行统治。•2、尽杀功臣。史载,同明太祖一起打天下的有许多是其家乡的文臣武将,这些人在明王朝建立过程中立下了汗马功劳,形成了淮西集团。随着淮西集团势力的膨胀,君臣矛盾尖锐了。特别是胡惟庸出任丞相后,淮籍将领都集于他的门下,朝廷大事有时胡惟庸竟不向明太祖请示而径自处理。明太祖感到大权旁落,加上太子朱标生性软弱,为加强皇权和巩固朱明天下,以“擅自枉法”之罪捕杀了胡惟庸,并以此为借口滥杀功臣。•3、废除行中书省机构,分设三司。1376年(洪武九年),明太祖废行中书省,在全国陆续设置了13个承宣布政使司(后习惯上仍称行省或省),置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主管一省民政和财政,另设提刑按察使司管刑法,都指挥使司管军队。三者合称“三司”,互不统属,分别归中央有关部门管辖。•4、设立厂卫特务机构。为了加强对官吏的监视和镇压人民的反抗,明太祖设置了锦衣卫担任护卫,明朝建立后即授权锦衣卫兼管侦察、逮捕、审讯事务,直接由皇帝指挥,不受司法部门管辖和制约。明成祖朱棣取得帝位后增设了北镇抚司(东厂),专门审理“诏狱”,直接听命于皇帝。明宪宗时又设西厂。•此外,明朝在军事上除兵部外,还专门设立了五军都督府,都督由皇帝亲选。各都督府负责某一部分军队的管理、操练等事务。都督府有兵但无调遣权,兵部有调遣权但无兵,而且调兵必须有皇帝的命令方可。•在文化上,明朝沿用科举制,实行八股取士。八股文格式是明太祖颁布实施的,规定考试只能在四书五经中命题,考生不能以自己的见解答卷,文体一律分成八部分。八股取士使读书人两耳不闻窗外事,即便考中做官,政治上大都庸庸碌碌,无所作为,成为皇帝忠实的奴仆和压迫剥削人民的工具。•清朝封建专制统治的加强•清统治者大兴文字狱、设立军机处等,与前代相比,君主专制统治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1、大兴文字狱。满族人入主中原以后,皇帝和贵族害怕人民和知识分子的反抗,大兴文字狱。据不完全统计,在康熙、雍正、乾隆期间,文字狱就有一百多起,名目繁多,有“大逆不道”、“反清思想”、“讥论朝政”、“诋毁孔孟”等等。而罪名用得最多的是“谋反”和“大逆”两项,典型的有“庄廷龙明史案”、“戴名世南山集案”等。文字狱加强了专制统治,禁锢了思想,阻碍了学术文化的发展,影响了社会的进步。•2、增设军机处。雍正帝为加强君主专制统治,设立军机处。军机处由皇帝的亲信组成,军机大臣将皇帝的旨意颁发到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大臣,由他们去执行,内阁无权过问。这个机构成了朝廷处理军政大事的核心机构。军机大臣奉“帝命行事”,不能作任何决定,也无权对外发任何指令,各地奏章也直接呈送军机处,再转呈皇帝审批。内阁形同虚设。•中国封建社会由盛转衰•中国在世界范围由先进转向落后的变化发生在明清之际。就综合国力而言,处于鼎盛时期的明前期、清前期,在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关系状况、人口数量和疆域辽阔稳固等方面均较历代皇朝明显提高,在亚洲以至世界范围内仍属头等强国,至少明前期在世界范围仍保持领先地位。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中国正处于明末农民战争高潮与清兵入关前夜,从此明显进入两种不同轨道。清朝封建专制集权体制更趋强固,自然经济依旧占据统治地位,对外更加闭关自守,在科学文化方面也失去了蓬勃向上的活力,从此,中国逐渐在世界上落伍了。•明清时期在专制集权统治和儒家纲常礼教的维护下,广大农村自然经济和乡土宗族血缘网络再度胶合强化形成的混凝土结构,使社会凝固板结,阻滞着社会结构的更新、变革。中国高度成熟的封建制度具有极富韧性的自我整合机制,不断扭曲、化解、异质变革因素,修补完善自身的体制,成为巨大障碍。(二)德川幕府统治下的日本•“战国时代”的结束与德川幕府的建立•自12世纪末开始,日本的政治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形成双重政府:一个是设在京都,以天皇为首的文官朝廷,没有任何实权,天皇仅是最高权力的象征;另一个是以将军为首的幕府,独揽国家大权,是事实上的中央政府。自15世纪中叶起,由于将军的权力受到削弱,各地守护大名形成强有力的割据势力,彼此混战,日本进入了“战国时代”(1467-1573年)。•大名为加强经济和军事实力,采取鼓励发展经济的政策,如兴修水利,开垦荒地,奖励农业,开矿办厂,发展冶金和武器生产,铸造钱币,发展工商业,使封建地区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战国时期的大名争雄,在破坏经济的同时也导致大名经济实力的分化:一部分土地广、人口多的大名靠发展经济和战争兼并,势力有所增强;另一些大名则由于经营不善或战争失利等原因而衰落。战国时代,大名控制或支持下的一些城市的兴起,为工商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大名鼓励发展对外贸易,并从中获利,同时也活跃了经济。•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加强了各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国内统一市场开始形成,为政治统一奠定了经济基础。各大名为维护自身的政治、经济利益,迫切需要结束封建割据状态,建立中央集权国家。这样,实现国内统一的条件基本具备。但是,由于城市经济完全从属于大名领国的军事和政治,工商业者的独立性有限,因此他们不能象西欧的工商业者那样成为实现国家统一的政治势力,以致统一运动必须由封建大名来完成。•在兼并战争中,尾张国的一个中等封建主织田信长(1534-1582年),通过鼓励工商业、没收寺院土地、提倡天主教、从葡萄牙输入枪炮、建立骑兵常备军等措施,势力日益强盛。他不断吞并割据势力,并于1573年推翻了室町幕府,成为全国最有势力的大名,奠定了日本统一的基础。•1582年,织田信长因部下叛乱被迫自杀。其部下丰臣秀吉(1536-1598年)打着天皇的旗号,继续进行统一战争,到1590年,结束了长达100多年的分裂局面,初步实现了日本的统一。在统一过程中,丰臣秀吉加强对农民的控制和剥削,建立起以大阪为中心的全国市场,发展工商业和对外贸易,但同时又对工商业者进行严格控制,取消城市自治,对外贸易实行特许制度。这样,处于萌芽状态的市民自治运动被扼杀了,•已经动摇了的封建制度重新巩固起来。在对外政策方面,他推行侵略政策,于1592年和1597年两次发动侵略朝鲜战争,皆以失败告终。丰臣秀吉死后,德川家康夺取了政权,于1603年开始了德川幕府的统治时期(1603-1868年)。•幕藩体制•德川幕府为强化自己的统治,建立了完整的幕藩体制。“幕”即幕府,是中央政府机关,将军是幕府的最高统治者,天皇只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没有任何实权。“藩”即藩国,是将军分封给地方大名的领地及其统治机构。由幕府和藩国构成的封建统治制度,就是幕藩体制。•幕藩体制的经济基础是幕藩领主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在这一体制下,全国的土地基本上分为幕领和大名领(藩)(其他还存在皇室领、公卿领、寺院神社领,但只占全部领地中极少一部分)。幕领又分为直辖地(天领)和旗本(幕府的直参家臣)领,大名领分为藩直辖地和家臣给地。幕府直参的武士和各藩藩士都没有给地,有的由幕府或藩支给一部分俸米。各级封建主都将土地分成小块,由农民耕种,从他们身上榨取“年贡”和各种赋税,农民对其耕种的土地拥有“永久租佃权”,从而形成日本封建社会所特有的“士治农,农养士”原则。•各藩大名在其藩领内享有行政、司法、军事、警察、税收等各方面的全权统治。但由于大名的领地是由将军分封的,所以大名必须效忠于将军。德川幕府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大名反叛,于1615年颁布“武家诸法度”,详细规定了大名及其以下武士必须遵循的法则。该法则规定除本藩以外,不得与他藩之人往来;修缮居城必须上报,禁止修建新城堡;禁止私自与外藩通婚等。以后幕府又对法则屡加修改,成为控制地方的基本法。•德川幕府还对大名领地的配置进行牵制。所有大名被分为三类:“亲藩大名”是德川氏同族;“谱代大名”是德川氏的旧家臣,或德川幕府建立前臣服于德川家的大名;“外样大名”是关原之战后臣服于德川将军的大名。前两类可以参加幕政,担任幕府要职,其领地交错分布在幕府直辖领地和外样大名领地之间;外样大名不得参加幕政,其领地被分隔安置在边远地区,并且不得互相接近。此外,德川幕府还规定大名必须每隔一年到江户参觐将军一次;其妻子则常住江户作为人质,此为“参觐交代”制度。•幕藩体制下,日本实行世袭的等级制度。不仅作为统治阶级的武士和被统治阶级的农工商之间存在严格的等级差别,而且统治阶级的武士内部也存在森严的阶层序列,它是靠世袭制的原则来维持的。幕府中在将军下设大老(临时任命的最高官职)、老中(处理日常政务的常设职务)和若年寄(老中的辅佐),这三个执政要职被世袭大名所占据,他们依据各自的门第而得到任命。作为实务官的各奉行(包括勘定奉行、江户町奉行和寺社奉行)、监察官的大目付和目付等官职,也全都被德川直属武士的旗本所占据,并依照门第加以任命。•各藩的家老(执政官)、奉行以下的差役也都是从各藩的家臣中按门第任命的。幕藩体制下的封建统治最大的特点是,幕府和藩的各个统治机构是依据门第和世袭原则来维持的。因此,要成为老中就必须出生于具有该门第的世袭大名家庭,成为藩主;要成为各藩的家老,就必须出生于具有该门第的家庭,成为该家庭的户主。相反,如果出生于下级武士家庭就必须终
本文标题:世界的另一面东方农业文明的巩固与加强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5832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