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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违法行为名称法定依据从轻或减轻处罚适用标准从重处罚适用标准按最高阶次进行行政处罚适用标准备注1、盗伐林木行为《森林法》第39条第1款《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8条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10倍的罚款。2、滥伐林木行为《森林法》第39条第2款《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9条责令补种盗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的罚款。责令补种盗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责令补种盗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3、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行为《森林法》第42条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买卖证件的价款1倍的罚款。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买卖证件的价款2倍的罚款。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买卖证件的价款3倍的罚款。4、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森林法》第43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1倍的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2倍的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3倍的罚款。5、未经许可经营、加工木材行为《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0条没收非法经营、加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没收非法经营、加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没收非法经营、加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6、买卖木材运输证行为《森林法》第42条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买卖证件的价款1倍的罚款。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买卖证件的价款2倍的罚款。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买卖证件的价款3倍的罚款。违法行为名称法定依据从轻或减轻处罚适用标准从重处罚适用标准按最高阶次进行行政处罚适用标准备注7、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行为《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1款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10%以下的罚款。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20%以下的罚款。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8、使用无效木材运输证行为《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3款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以下的罚款。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50%以下的罚款。9、承运无证木材行为《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4款没收运输、并处运费1倍的罚款。没收运输、并处运费2倍的罚款。没收运输、并处运费3倍的罚款。10、未经许可擅自开垦林地行为《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2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2元的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11、未经许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12、妨害林木、林地权属凭证管理行为《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24条收缴伪造、变造、涂改的林木、林地权属凭证并可视情节轻重处200元罚款。收缴伪造、变造、涂改的林木、林地权属凭证并可视情节轻重处500元罚款。收缴伪造、变造、涂改的林木、林地权属凭证并可视情节轻重处1000元罚款。13、毁林行为《森林法》第44条第1款《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1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的树木,并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的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2倍的树木,并处毁坏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3倍的树木,并处毁坏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违法行为名称法定依据从轻或减轻处罚适用标准从重处罚适用标准按最高阶次进行行政处罚适用标准备注14、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3条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2倍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2000元罚款。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5倍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5000元罚款。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10倍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10000元罚款。15、非法狩猎行为《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2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4条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的,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罚款,其中有猎获物的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2倍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200元罚款。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的,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罚款,其中有猎获物的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4倍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1000元罚款。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的,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罚款,其中有猎获物的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8倍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2000元罚款。《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3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5条无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的,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处罚款。其中,有猎获物的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1倍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200元罚款。并可以没收猎捕工具,吊销狩猎证。无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的,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处罚款。其中,有猎获物的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3倍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500元罚款。并可以没收猎捕工具,吊销狩猎证。无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的,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处罚款。其中,有猎获物的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5倍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1000元罚款。并可以没收猎捕工具,吊销狩猎证。16、破坏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行为《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4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6条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相当于恢复原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相当于恢复原状所需费用2倍的罚款。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相当于恢复原状所需费用2倍的罚款。违法行为名称法定依据从轻或减轻处罚适用标准从重处罚适用标准按最高阶次进行行政处罚适用标准备注17、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7条没收出售、收购、运输、携带的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2倍以下的罚款。没收出售、收购、运输、携带的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5倍以下的罚款。没收出售、收购、运输、携带的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18、妨害野生动物猎捕经营许可证件管理行为《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7条第1款、《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8条吊销伪造、倒卖或者转让的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其中伪造、倒卖、转让狩猎证或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可以并处1000元罚款,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可以并处10000元罚款。吊销伪造、倒卖或者转让的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其中伪造、倒卖、转让狩猎证或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可以并处3000元罚款,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可以并处30000元罚款。吊销伪造、倒卖或者转让的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其中伪造、倒卖、转让狩猎证或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可以并处50000元以下罚款。19、非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行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9条没收违法所得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没收野生动物、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处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没收野生动物、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处3000元罚款,可以并处没收野生动物、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
本文标题: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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