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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喇沁旗农电局业扩报装工作管理办法为了认真贯彻国家电监会《供电监管办法》,提高企业依法经营能力,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试行)和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国家电网营销〔2010〕1247号)、《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防人身事故十二条措施(试行)和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安全危险点辨识与预控手册(试行)》(国家电网营销〔2011〕237号)《赤峰市县级农电企业业扩报装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赤农电营销〔2011〕63号,等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具体内容如下:一、业扩报装工作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一)、组织机构为切实做好我局业扩报装工作,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沟通,成立喀喇沁旗农电局业扩报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尹国义李建国副组长:李树生刘海臣郭宏杰成员:刘春晖张宗云韩敬泽边文荣王相国张国明牛志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营销部。主任:李树生副主任:刘春晖成员:高志芳韩敬泽蔡凤云各供电所所长(二)、领导小组职责1、领导小组负责贯彻《供电监管办法》、及上级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标准的落实,统一协调业扩报装管理工作。2、扎实开展客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按照《赤峰农电系统深入开展“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2011年实施方案》各项要求,加强服务痕迹管理,着力解决热点焦点问题,确保实现《2011年度客户受电工程“三不指定”责任书》各项包保目标。3、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员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责任,明晰责任,严肃责任追究,确保业扩报装管理工作各环节合法合规。4、组织落实《关于转发国家电网公司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防人身事故十二条措施(试行)、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安全危险点辨识与预控手册(试行)的通知》(蒙东电营销〔2011〕163号),加强业扩报装环节的安全管理,夯实营销安全基础。5、业扩报装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开展客户回访及满意度调查工作,对通过回访及满意度调查以及用户投诉、举报发现的问题实行业扩报装服务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嫌“三指定”、侵害客户利益的事件以及在业扩报装工作过程中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6、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业扩报装工作的具体部署,负责存在问题的整改分析、总结上报工作。(三)、各职能部门职责1、供电营业所职责(1)受理辖区内非专线客户的用电申请,并按规定流程办理。(2)负责组织所内相关人员全过程办理营业区内的低压客户的业扩报装工作。(3)负责低压业扩工作的安全危险点辨识与预控,落实防人身事故措施。(4)参与辖区内高压客户业扩工程的现场勘查、方案制定、中间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并提出意见。(5)负责辖区内无隐蔽工程的高压客户业扩工程的中间检查工作。(6)供电所所长负责与低压用户及315kVA以下高压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对无法分表计量的用户负责最终确定用户用电光力比例。(7)负责100kVA一下业扩工程装表接电工作。(8)负责辖区内业扩工程的接火送电工作。(9)填写《现场工作任务书》并按流程传递。(9)负责低压业扩资料的归档与保存,并将高压业扩相关资料在送电前移交客户服务中心存档。(10)负责辖区内客户业扩报装工程结束后的上门回访工作。2、客户服务中心职责(1)可直接受理全局范围内10kV及以上客户用电申请,并按规定流程办理。(2)高压客户的业扩报装由客户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生产、营销、供电所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拟订方案、例会审批、设计审核、中间检查、竣工验收、签订合同、装表送电等工作并提出意见。(3)负责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的资质审核。(4)负责100kVA以下高压客户计量方案及315kVA以下高压客户的计费方案的制定。(5)汇总各部门现场勘查意见形成供电方案初稿,经过审核后答复客户。(6)负责有隐蔽工程高压客户业扩工程的中间检查工作。(7)负责对首次签订的供用电合同进行审核。(8)负责高压业扩资料的归档与保存,并将用户受电设备技术资料在送电前移交生技部存档。3、生技部职责(1)参加高压业扩工程的现场勘查、拟订方案、例会审批、设计审核、中间检查、竣工验收、接火送电等环节并提出意见。(2)负责高压客户的业扩报装工作系统接入方案的制定。(3)负责客户电气主接线及运行方式的确定。(4)提出主要受电装置的容量、电气参数及客户变电所中的电力设备和线路的继电保护配置要求。(5)评估客户负荷对电能质量的影响,提出谐波源、大容量非线性负荷的治理措施及无功补偿的技术要求。4、电能计量中心职责(1)参加100kVA及以上高压业扩工程的现场勘查、拟订方案、例会审批、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装表接电等环节并提出意见。(2)根据确定的供电方式及用户未来负荷发展情况确定100kVA及以上的高压客户的电能计量方式、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安装方案。(3)负责用户新投运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4)负责100kVA及以上的高压客户的电能计量装置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的安装、拆卸与封印。(5)按规程要求对新投运的计量装置进行首次现场检定。5、电费管理中心职责(1)参加315kVA及以上高压业扩工程的现场勘查、拟订方案、例会审批、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装表接电等环节并提出意见。(2)根据国家电价政策制定315kVA及以上高压客户的计费方案。(3)负责装有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客户的终端设备调试与运行管理。6、安全监察部职责(1)参加高压业扩工程的现场勘查、中间检查、竣工验收、接火送电等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负责安全危险点辨识与预控,落实防人身事故措施。(2)参与重要用户的拟订方案、例会审批、设计审核工作,根据重要客户的分级确定供电电源及数量及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的配置要求。7、通讯调度中心职责(1)参加专线用户及需要签订通讯调度协议的重要用户业扩报装工作的现场勘查、拟订方案、例会审批、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装表接电等环节并提出意见。(2)负责评估客户负荷对上级电网的影响;并提出通信和自动化要求。8、营销部职责(1)在分管营销局长的领导下,负责高、低压业扩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对业扩流程各环节进行检查、监督、考核。(2)参与高压业扩报装工作的现场勘查、拟订方案、例会审批、设计审核、中间检查、竣工验收、签订合同、装表送电等工作并提出意见。(3)负责业扩工程反“三指定”的宣传与调查工作。(4)负责优质服务理念的宣传与贯彻,开展高、低压业扩报装工作的满意度调查工作。(5)将扩报装工作的主要环节工作质量指标纳入同业对标体系,并定期进行考核评比。(6)负责315kVA及以上业扩工程供电合同的审核,对无法分表计量的用户最终确定用户用电光力比例。二、业扩报装管理业扩报装工作是指办理用电客户新装、增(减)容及变更用电的业务。主要包括:业务受理、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及答复、受(送)电工程设计审查、受(送)电工程施工的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装(拆)计量装置、业务收费、签订(变更)供用电合同、送(停)电、服务回访、资料归档全过程。业扩报装工作坚持“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办事公开”的原则。客户受电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试验单位和材料采购供应单位均由客户自行选择。各营业窗口及勘查人员应向客户提供用电业务、工程、技术等咨询服务,告知客户所选择的设计、施工单位、材料采购应具备的资质和主要材料的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不得对用电客户进行引导或指定。(一)、业务受理1、业扩受理方式可分为:营业窗口柜台受理;客户中心电话预约受理;95598电力服务电话预约受理;对外网站预约受理。现阶段我局主要以营业窗口柜台受理为主。2、供电所营业窗口直接受理营业区内的低压客户的新装、增容和临时用电等报装业务;专线用户及报装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高压客户由服务中心登记受理;其他10KV供电客户的业扩报装本着方便用户的原则可直接到的户服务中心登记受理,也可在供电所营业窗口登记受理,供电所受理的高压业扩报装资料应及时报客户服务中心,由客户服务中心牵头办理后续事宜。3、业务受理员应主动询问客户的用电意图,充分满足客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告知客户办理用电必须提供的资料(相关资料清单印刷在《客户用电申请书》背面)、办理的基本流程、相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引导并协助客户填写用电申请书。4、业务受理员应向客户提供《关于用户受电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提示》、《赤峰市电力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详单》和《客户业扩报装办理告知书》,一式两份,客户阅读并签字后,一份交客户,一份由业务受理员存档。5、居民客户办理用电申请,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产权证,并提供复印件。不能提供房屋产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或街道、村(居)委会、本人单位证明。6、其他低压客户办理用电申请,须出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房屋产权证,并提供复印件;暂不能提供的,应提供所归属街道村(居)委会、本人工作单位及政府部门出具房屋产权的证明材料,不得以租用方的身份办理用电手续。7、行政事业单位办理用电申请,须提供单位文件或介绍信。8、工厂、矿山等企业办用电申请,除提供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外,还须提供上级批准文件或立项批准文件,属于高危险、高耗能、高污染、化工等企业客户须提供政府环保、安监等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9、用电客户凡办理新装、增容业务,都须提供用电负荷的性质、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供电方式及供电电源数量的初步意见、计划投产时间、年用电量、用电设备明细表、工艺流程说明、工厂区平面布置图、大型同步电动机、电弧炉、整流器装置等相关资料。10、业务受理员在核对客户应提供的全部资料符合要求后,将原件退还客户,复印件(统一用A4纸)存档。11、由客户负责填写统一格式的《客户用电申请书》,业务受理员将受理的客户用电申请信息同时录入营销MIS系统,打印《客户用电申请表》由客户签字后,立即按规定流程进行传递(要建立书面资料传递台帐,各岗位在转出、转入过程中要履行签字手续,并建立《客户联系卡》。12、客户申请容量及台数应与通电时相一致,分期投运设备,应分期进行申请。13、业务受理员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转至下一个流程相关部门。14、业务受理员应审核客户历史用电情况、欠费情况、信用情况。如客户存在欠费,则须结清欠费后方可办理。15、业务受理员安全职责:为避免客户申请资料不完整或与实际不符,致后续环节存在安全隐患。受理环节严格按照《业扩报装工作规范》,全面收集客户信息。对于资料欠缺或不完整的,应告知客户先行补充完整后再申请报装。(二)、现场查勘1、勘查人员在规定时限内通知各专业人员赴用户现场进行查勘,低压客户用电业务由供电所的方案员(兼职)到现场勘查,自受理客户用电申请之日起,对居民客户当日内完成,低压电力客户2个工作日完成。专用变台高压客户用电业务由客户服务中心的方案员负责牵头组织营销、生产相关部门参加现场勘查,自受理客户用电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10千伏专线及以上的客户用电业务由客户服务中心的方案员组织营销、生产相关部门参加现场勘查,7个工作日内完成。2、查勘人员对客户提供的用电资料进行核对,对不完整的资料应予收集补充完整,同时须了解客户的生产工艺流程、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客户的远期发展计划。3、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核客户的用电需求、确定客户用电容量、用电性质及负荷特性,初步确定供电电源(单电源或多电源)、上一电压等级的电源位置、供电电压、供电线路、计量方案等。4、现场勘查人员的组成:10千伏专线及以上客户、高危企业、重要客户、双(多)电源及自备保安电源的用户现场勘查由营销局长带领,客户服务中心、营销部、生技部、安全监察部、调度所、计量管理中心、电费管理中心、属地供电所相关人员参加。其他315kVA及以上专用变台客户现场勘查由营销局长带领,客户服务中心、营销部、生技部、电费管理中心、属地供电所相关人员参加;315kVA以下专用变台客户现场勘查由客户服务中心组织、营销部、生技部、安全监察部、属地供电所相关人员参加;低压客户由属地供电所相关勘查人员进行的现场勘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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