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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制度汇编二零一五年XXXX医院工作制度第一章党群工作制度一、党支部工作制度二、医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三、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二章行政工作制度一、职工奖惩条例二、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三、会议制度四、请示报告制度五、院总值班制度六、社会监督制度七、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八、卫生工作制度九、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十、医院职工培训制度十一、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十二、进修工作管理制度十三、档案管理制度十四、医院标示管理制度十五、消防与安全管理制度十六、投诉处理管理制度十七、医院信息公示制度十八、信息部门管理制度十九、医院应急管理制度二十、逐级技术指导制度二十一、员工意外伤害(含感染、化学、放射等)管理制度二十二、医疗统计制度二十三、医学图书管理制度二十四、医院依法维护病人权利的制度二十五、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二十六、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二十七、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第三章临床医疗工作制度一、急诊工作制度二、抢救室工作制度三、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四、门诊工作制度五、处方制度六、病历书写制度七、病历管理制度八、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九、查房制度十、医嘱制度十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十二、转院、转科制度十三、病例讨论制度十四、交接班制度十五、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十六、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七、患者评估管理制度十八、主诊医师负责制度十九、首诊负责制二十、约束器具使用制度二十一、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二十二、住院病历环节质量与时限基本要求二十三、中医科工作制度二十四、针灸室工作制度第四章护理工作制度一、护理部工作制度二、病房管理制度三、交接班制度四、夜班督导工作制度五、执行医嘱制度六、分级护理制度七、护理会诊制度八、病房药品管理制度九、病房消毒隔离制度十、皮肤压力伤登记报告制度十一、导管滑脱登记报告制度(中心静脉插管、气管插管等)十二、病房安全制度十三、患者膳食管理制度十四、健康教育制度十五、探视、陪伴管理制度十六、注射室工作制度十七、治疗室工作制度十八、换药室工作制度十九、患者入院、出院转院转科护理工作制度二十、物资、器材管理制度二十一、病人外出检查制度二十二、护理查房制度二十三、护理查对制度二十四、护理人员技能定期评估制度二十五、护理新技术准入制度二十六、护理制度、操作常规变更批准制度二十七、早会制度二十八、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二十九、护理应急管理预案三十、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三十一、病房医嘱计算机录入管理制度三十二、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规范与质量监管制度三十三、特殊科室管理制度三十四、手部卫生规范与质量监管制度三十五、护理工作基本要求第五章药剂工作制度一、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二、临床用药管理制度三、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四、合理用药信息公示通报制度五、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六、退药管理制度七、药物遴选制度八、药事应急管理制度九、急救、抢救、应急预案用药管理制度十、药物安全性监测报告制度十一、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十二、用药错误监测报告制度十三、处方点评制度十四、处方保管制度十五、处方质量管理通报制度十六、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十七、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十八、药剂科工作制度十九、药剂科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二十、药品器械质量责任事故追究制度二十一、拆零药品管理制度二十二、调剂工作制度二十三、临床药师工作制度二十四、药库工作制度二十五、药品采购工作制度二十六、药品验收和保管制度二十七、药品质量监控制度二十八、药品贮存管理制度二十九、在库药品养护制度三十、冷藏药品管理制度三十、药房值班工作制度三十一、卫生与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三十二、住院病人自备药品制度三十三、基数药品管理制度三十四、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二十五、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三十六、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三十七、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三十八、煎药室工作制度第六章检验科工作制度一、检验科工作制度二、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三、检验科查对制度四、检验标本管理制度五、检验报告单管理制度六、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七、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八、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九、仪器管理制度十、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十一、检验科登记制度十二、检验科卫生制度十三、检验科信息反馈制度十四、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十五、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十六、检验科废物处置管理规定十七、检验科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第七章辅助检查科室工作制度一、B超室工作制度二、放射科工作制度第八章财务与物价制度目录一、财务部门工作制度二、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三、医疗收费工作制度四、财产物资管理制度五、票据管理制度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七、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八、住院处收费工作制度九、住院病人退费管理制度十、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十一、仪器设备、耗材采购制度十二、物价工作管理制度十三、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十四、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十五、住院患者费用“每日清”制度十六、奖金分配管理制度十七、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第九章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二、病房感染管理制度三、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注射室感染管理制度四、放射科感染管理制度五、肠道门诊感染管理制度六、医院污水处理感染管理制度七、洗衣房感染管理制度八、针灸科医院感染控制制度第十章病案管理制度目录一、病案管理工作制度二、病案查阅工作制度三、病案交接工作制度四、病案借阅管理制度五、病案管理奖惩制度六、病案安全防护制度七、病案保护及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第十一章职责一、院长岗位职责二、医院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三、副院长职责四、医院办公室工作职责:五、办公室主任职责六、院办文职人员职责七、医院网络管理人员职责八、档案员工作职责九、打字员工作职责十、驾驶员职责十一、医务科长职责十二、病案管理员职责十三、医疗统计人员职责十四、库管员岗位职责十五、临床科主任职责十六、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十七、药剂科主任职责十八、主任药剂师职责十九、主管药剂师职责二十、药剂师职责二十一、药剂士职责二十二、检验科主任职责二十三、主任(副主任)检验师职责二十四、主管检验师职责二十五、检验师职责二十六、检验士职责二十七、放射科主任职责二十八、放射科主任医师职责二十九、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三十、放射科医师职责三十一、放射科技师职责三十二、放射科技士、技术员职责三十三、康复科工作职责三十四、康复科主任职责三十五、康复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三十六、康复科主治医师职责三十七、康复科医师职责三十八、康复科主管技师职责三十九、康复科技师职责四十、运动、理疗、针灸、推拿室负责人职责四十一、财务科科长职责四十二、财务科会计的职责四十三、财务科出纳职责四十四、门诊、住院收费处收费员的职责第一篇规章制度第一章党群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第五条医院党支部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集团公司党委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集团公司党组织批准。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集团公司党组织批准。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集团公司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一)组织对上级的指示、决议和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的贯彻和检查。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认真向党员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定期研究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二)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工作总结,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三)抓好支委会成员和党员干部学习,开好支委会,加强团结,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支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四)全面掌握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党内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五)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一)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协助支部书记制定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吸收党员的各项具体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期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三)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四)协助支部书记和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一)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开展宣传教育。(二)围绕医院的工作任务,提出学习计划并组织好各党员小组的学习。(三)负责收集各党小组、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总结、宣传和交流。(四)及时了解党员各个时期的反映,并积极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五)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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