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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糖网络会所连锁加盟协议甲方:乙方:法人代表:乙方代表:注册号:身份证号:公司地址:加盟地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鉴于甲方“半糖网络会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已具备了连锁经营的基本条件,为拓展“半糖网络会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的市场,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根据“半糖网络会所”连锁经营规则,同意乙方加盟“半糖网络会所”连锁经营。鉴于乙方接受连锁经营理念,支付连锁加盟费,并申请成为“半糖网络会所西昌爱尚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门店。______层______面积,______台终端数量。连锁经营门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本着充分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以由双方共同遵守。第二章协议宗旨第一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旨在于乙方加入甲方推行连锁经营后,甲方确保乙方服务水平、商务支持、深层次拓展市场,获得合理收益。第二条订立本协议并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担任甲方或其有关企业的代理人或受雇人,不得依据本协议,代表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第三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第三章甲方职责第一条甲方为使乙方所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门店更好运营,负责为乙方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网络文化许可证及其它必要许可证件。第二条甲方提供统一风格或是经过乙方当地所特殊调整设计的装修设计图纸,作为推行“半糖网络会所”连锁经营所应具备的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第三条甲方负责品牌的广告宣传,并协同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第四条甲方为连锁经营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告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第五条“半糖网络会所”之连锁经营一切有关“半糖网络会所”产品及相关之灯箱广告、店铺内外之装饰设计及其他设计陈设,由甲方定出全套VI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全套的水吧培训服务及配套材料供应渠道。第七条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以下资源:网管技术培训,网吧桌椅安装,活动策划方案,电脑配置方案。第八条乙方在甲方指定其战略合作伙伴(成都联大志高)购买电脑设备,甲方将提供装机及保修服务,乙方自行购买,甲方将不予任何设备问题负责。第九条乙方在甲方指定其战略合作伙伴(四川聚雨网络)进行无盘系统安装及网络维护,甲方将其他营销软件安装及维护服务,乙方自行选择,甲方将不予软件问题负责。第四章甲方权益当乙方出现下列问题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第一条因违法经营而被政府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营业执照之外的其它营业所必需的证照;第二条不按时缴纳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及应付政府之税费;第三条严重损害甲方品牌形象。第五章乙方的义务第一条乙方需支付甲方加盟费合计伍万元(¥50000元),签定本协议即时支付甲方首期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开业半月之内支付剩余贰万元(¥20000元)。第二条乙方需在甲方提供设计图以后及时施工,施工周期两月,超出规定施工时间需每月向甲方支付伍仟元(¥5000元)施工管理费。第三条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承诺保证只能经销“半糖网络会所”品牌产品,或经甲方同意经营其它的产品。第四条乙方愿遵照甲方要求,在甲方统一管理下,按照连锁经营的组织规范,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营业场所风格,并且统一上网首页和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的经营组织形式,随时将门店内外陈设、布置加以改善、修正、以配合“半糖网络会所”连锁经营之标准形象设计。第五条乙方愿帮助甲方策划,使“半糖网络会所”系列店铺得到更大的拓展。第六条涉及乙方加盟经营的半糖网络会所西昌爱尚分店各种税费由乙方依法承担。第六章乙方权利第一条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壹个月内,按甲方提供“半糖网络会所”连锁经营规则之装饰标准和要求,完成其店面平面图及全部立面图绘制,并通知甲方派员审核。第二条乙方对其所属店铺有自主经营权利,可自主开发新的服务项目。第七章责任划分第一条由于本协议项下的“半糖网络会所西昌爱尚加盟店”由乙方独立经营,乙方的商业行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并符合本协议其他要求,乙方对自己的一切经营行为负责。如乙方的经营行为给甲方造成了任何损失和不良影响,则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二条乙方对经营场所内的上网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并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其中的违规和违法行为。如果监督管理不力或包庇、纵容违规和违法行为,乙方将承担一切责任。第三条乙方以“半糖网络会所”连锁品牌名义开展经营业务,应符合连锁经营业务范围规定,否则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如乙方的经营行为给甲方造成了任何损失和不良影响,则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四条乙方承诺无论本合同执行或终止,乙方均有义务保守甲方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包括甲方的销售政策、价格政策、经营资料等。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相关内容透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八章协议终止赔偿第一条在甲方与乙方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自行承担拆除所有“半糖网络会所”品牌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宣传品等费用。第二条如乙方在本协议书期满前,由于非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赔偿。第九章所有权第一条标识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许可,乙方不得使用“半糖网络会所”商标及甲方企业的任何标记,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于本协议以外的进行任何交易。第二条乙方加盟经营的半糖网络会所西昌爱尚店财产(甲方商号权、证照除外)属乙方所有。第三条乙方违反第八章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按第七章第一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相应损失。第四条乙方不得私自出售或租借半糖网络会所西昌爱尚分店的相关证照给另一方,如乙方需要变更经营地址,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第十章不可抗力第一条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战争、政治活动、意外事件等,致使协议无法履行,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之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事实理由。第二条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况,致令甲方无法履行协议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约,并适用第九章三条之规定。第三条如因第九章第一条及第二条的原因终止协议,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自行承担所有投资费用。第十一章协议有效期有效期: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有效期为准,在经政府主管部门允许下本协议应与文化经营许可证同期有效一致,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第十二章适用法律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第十三章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订当地人民法院裁决。第十三章通知及协议备案第一条任何书面通知事项按本合约中所述双方的注册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应视为送达。第二条协议签署地为西昌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甲方(公章):乙方签名:代表人签名: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本文标题:半糖网络会所连锁加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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