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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国际核不扩散体制的研究综述姜振飞①(南京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江苏南京210093)编者按:冷战结束以来,随着1995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无限期延长和1996年《全面禁止核实验条约》的通过,标志着国际社会的核不扩散努力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在国际上仍然存在着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特别是朝鲜核问题和伊朗核问题的先后出现,表明了国际核不扩散体制仍然面临一定的挑战。所以,国际核不扩散体制的研究仍显得十分必要。由于中国国际核不扩散体制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本文参阅了国外大量特别是欧美国家的原始材料和国外学术界对国际核不扩散体制研究的权威研究成果,对国外国际核不扩散体制研究进行了概述,以期对国内学者核不扩散体制的研究有所启迪。自从核武器出现以来,由于其威力巨大,所以国际社会一直在努力对它进行严格控制。几十年来,除了达成《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这一基本防扩散条约之外,国际社会还制订了各种各样的公约、协定,成立了国际原子能机构,共同构筑了一个庞大的限制核武器扩散的体制,其内容具体包括:第一,有关核裁军的条约,如《美苏关于销毁中程和中短程导弹条约》等。第二,关于限制核武器部署空间及有关无核区的条约,包括《外层空间条约》等。第三,限制核武器发展的条约,包括《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等。第四,有关无核国家安全保障问题的文件。第五,国际出口控制与核查机构,包括核出口委员会、核供应集团、国际原子能机构等。国际核不扩散体制有效地遏制了核武器及核材料的扩散,促进了核裁军的进展,对维护国际和平、安全与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特别是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末签署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作为最具普遍性的国际军控条约,为防止核武器扩散、实现核裁军和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努力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进入新世纪以来,国际安全形势正发生重大变化,一方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日益突出,恐怖主义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交织,使防扩散面临新的复杂因素和挑战。核扩散的潜在破坏性由于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威胁突出而上升。原有的以国家为对象,以传统威胁为目标的防核扩散国际规范,已很难应对核恐怖主义等新型核扩散威胁。另一方面,不稳定的国际安全环境,特别是出现了以武力解决问题、以军事手段“先发制人”应对核扩散的倾向,这就更加深了一些国家的不安全感。当“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战争”事实上是改变政权战争时,“拥核自保”就可能成为更有吸引力的选择。在一些特殊领域(如导弹和导弹防御)和地区(如朝鲜半岛、中东地区),控制与反控制斗争日趋尖锐。特别是近几年以来所出现的朝核问题和伊朗核问题,更是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国际核不扩散体制的研究在国外学术界一直是个重点研究领域。一国外对国际核不扩散体制的研究共分三个阶段:二十世纪六十至七十年代中期、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和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和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及以后。自从1945年美国拥有核武器以后,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世界上公开宣布拥有核武器的①作者简介:姜振飞(1970---),男,山东临沂人,现为南京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2003级博士生。电话:025—83249761E-mail:jzfei@sina.com国家已经达到了五个,而且,自从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1953年发表了“和平利用原子能”的演说后,核技术在世界的传播速度也大大加快,这引起了人们对核武器扩散问题的关注。①迫于世界舆论的压力和保持核垄断的需要,两个超级大国美国和苏联主持举行了有关《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谈判,但由于它们在北约“多边核力量”特别是关于联邦德国获得核武器问题的讨价还价,这一谈判竟然拖了八年之久。也就在这一时期,国际学术界开始了对国际核不扩散问题的研究。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中期,为国际核不扩散体制研究的第一个阶段。这一阶段学术界在此问题上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研究核武器扩散的前景、有些国家不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原因、核扩散的定义和对《核不扩散条约》的评价等几方面。1、在核武器扩散的前景上,国际学术界有三种不同的观点:(1)绝对的悲观主义观点。这种观点认为,核武器的扩散是不可避免的。②(2)有条件的乐观主义观点。这一派认为,某种形式的核扩散将降低核战争的可能性,他们还认为,核武器扩散的实际危险可能会促使有核国和无核国家采取军备控制行动,主要核大国采取一致的行动对遏制核武器的扩散是必要的。③(3)悲观主义的怀疑论。大多数的学者都持有这一观点。他们认为,极端悲观主义者对国际关系的看法过于简单化,但又认为乐观主义观点得不到验证,而且很危险,如赫尔曼·卡恩就认为加洛斯的论点“看似有道理的却不能让人信服”。④这些怀疑论者都赞同卡恩的观点“加洛斯的论点太危险不能付诸实践。”⑤他们不能完全确定进一步的核扩散将会带来什么后果,但都希望悲观主义和乐观主义观点不要在现实中得到实践。⑥2、一些国家不签署《核不扩散条约》的原因。学者们普遍认为,一些国家保留核选择的目的在于:维护本国在有冲突的地区的安全;保持国家的政治独立和与超级大国进行讨价还价的能力;提升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保留和平利用原子能的权力。⑦3、对《核不扩散条约》的评价。在此问题上,支持条约的学者认为,这个条约有利于遏制核武器的扩散,降低战争爆发可能性;而对它持批评态度的则认为,这个条约有不少缺陷:法国和中国这两个核国家和许多有核能力的非核国家没有签署;制约了非核国家民用核技术的发展;有核和非核国家的义务不平衡;造成国家间在政治地位上不平等;并不能消除核扩散的前景。⑧①C.F.Barnaby,ed.,PreventingtheSpreadofNuclearWeapons(London:SouvenirPress,1969);LeonardBeaton,MusttheBombSpread?(Hammondsworth,Middlesex:Penguin,1966);LeonardBeatonandJohnMaddox,TheSpreadofNuclearWeapons(London:ChattoandWindus,fortheInstituteforStrategicStudies,1962);AlastairBuchan,ed.,AWorldofNuclearPowers?(EnglewoodCliffs:Prentice-Hall,1966).②C.P.Snow,“TheMoralUnneutralityofScience”,anaddresstotheAmericanAssociationfortheAdvancementofScience,NewYorkCity,December27,1960(mimeo);AlbertWohlstetter,“NuclearSharing:NATOandtheN+1Country”,ForeignAffairs,XXXIX(April1961),pp.355-87;PierreGallois,TheBalanceoferror(Boston:Houghton-Mifflin1961),p.229;DenisHealey,M.P.,TheRaceAgainsttheHBomb(FabianTract32,Martch1960);LeonardBeatonandJohnMaddox,TheSpreadofNuclearWeapons(London:ChattoandWindus,fortheInstituteforStrategicStudies,1962),p.98.③PierreGallois,“NuclearStrategy:AFrenchView”,inE.L.DullesandR.D.Crane(eds.),Détente(NewYork:Praeger,1965)pp.215-240;FredIkle,“NthCountriesandDisarmament”,BulletinoftheAtomicScientists,Vol.16(December1960),pp.391-4;Opcit.,98-9;MichaelE.Sherman,“NuclearProliferation—TheTreatyandAfter”,TheCanadianInstituteofInternationalAffairs(1968),p.34.④HermanKahn,OnEscalation(NewYork:Praeger,1965),pp.100.⑤Ibid.⑥MichaelE.Sherman,“NuclearProliferation—TheTreatyandAfter”,TheCanadianInstituteofInternationalAffairs(1968),p.13.⑦GeorgeQuester,ThePoliticsofNuclearProliferation,pp.2-13,TheJohnsHopkinsUniversityPress,BaltimoreandLondon,1973.;MichaelE.Sherman,“NuclearProliferation—TheTreatyandAfter”,TheCanadianInstituteofInternationalAffairs(1968),p.36.⑧GeorgeQuester,ThePoliticsofNuclearProliferation,pp.2-13,TheJohnsHopkinsUniversityPress,BaltimoreandLondon,1973;MichaelE.Sherman,“NuclearProliferation—TheTreatyandAfter”,TheCanadianInstituteofInternationalAffairs(1968),pp.45-47;SheltonL.Williams:TheU.S.,IndiaandtheBomb,p.4TheJohnHopkinsPress,1969.我们可以看出,这一时期国外对对核不扩散的研究还只是初步的,主要围绕着《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有关的一些问题展开,涉及面较窄,如核不扩散条约的内在缺陷、它对核扩散的影响等问题和如何控制核武器的扩散都没有涉及到;即使已经研究的问题,也不够深入,如对有的国家不参加《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原因问题上,主要是分析了政治上的原因,而对它们在大国安全保证的可靠性和获得稳定的核材料供应的担心及它们对核不扩散条约的歧视性的批评等方面,则研究不够深入。不过,这一时期的研究也为今后的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引起了人们对核扩散问题的关注。二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和八十年代,国外学术界对国际核不扩散体制的研究进入了高潮。这主要是受到一下几方面因素的影响:1974年印度的核爆实验引起了世界对核武器扩散的极大担心;核技术的扩散导致越来越多的国家具有了核能力;因第三次中东战争所引发的石油危机使各国更加重视核能开发;这一时期召开的几次《核不扩散条约》评论会议也促进了核不扩散体制的研究;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出口核技术、燃料和设备,美国已不再享有和平利用核能方面的垄断地位。这一时期核不扩散体制研究的特点是在原有的议题的基础上,又增添了许多新的研究课题,如在核武器扩散对世界和平与稳定的影响问题上的争论、核武器扩散缓慢原因的探讨和如何控制核武器扩散的研究等。在这一时期,学术界探讨了国际社会达成《核不扩散条约》的主要目标,他们的观点归结为:(1)、阻止出现新的独立的核国家;(2)、为世界范围核能工业的发展提供一个框架;(3)作为控制军备竞赛和推动核裁军措施之一;(4)实现一个无核世界。①出于对核武器扩散危险的深刻认识,学术界积极探讨如何防止核武器扩散,并提出了不少措施,认为控制核扩散的难处在于核能源和技术的两重性,但不管是采取部分还是全面的措施来维持和强化核不扩散机制,学者们对于这些措施的主要目的都有着激烈的争论。对于防止核扩散措施应采取核出口控制机制还是综合利用政治、经济和军事手段,也存在不同的观点
本文标题:国外国际核不扩散体制的研究综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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