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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京大学法本法硕复试笔试试题一、名词解释1.历史解释2.法律漏洞3.预备犯罪4.间接故意5.孳息6.加害给付二、简答题1.法律价值冲突的解决原则2.法治原则的基本内容3.我国对死刑适用的限制4.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5.公信原则的内容三.案例分析:就是当年那个杨丽娟追星刘德华,杨丽娟为了接近刘德华,多次主动联系媒体接受采访,后杨丽娟父亲自杀,媒体报道了该事件,还交代了杨丽娟一家的生活经历啊什么的,并对杨丽娟的追星行为进行了评论,后来杨丽娟就把媒体告上了法庭,认为媒体侵犯了自己和父母的隐私权和名誉权,要求赔偿,你如何看待杨丽娟的诉讼请求,她的诉讼请求能不能成立?2014年南京大学法本法硕复试笔试试题名词解释1.法律原则2.法律监督3.一般累犯4.受贿罪5.委托合同6.夫妻财产问答题:1.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差别2.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3.我国刑法中的空间效力4.携带凶器抢夺罪的要件和处罚5.抵押权的实现条件和实现方式案例题:(印象中是一道司考原题,考的是合同相对性)甲乙之间有一合同,约定由丙替乙向甲还款,每月500,还2年,丙还了5个月后,认为自己不欠甲钱就不还了。问:(1)甲乙间的约定是否有效(2)乙丙的行为是否为债务承担(3)甲能否要求丙继续还款(4)甲能否要求乙丙承担共同违约责任2014年南京大学复试笔试试题一、名词解释1.非正式法律渊源2.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3.拘役4.想象竞合犯5.要物合同6.自主占有二、论述题1.试述你对法治国家的理解2.举例并说明法律解释的方法3.刑法中有关追诉时效的规定4.抢劫罪法定刑加重情形5.合同中债权人享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形6.动产物权交付方式2013年南京大学复试笔试试题一、名词解释1.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2.体系解释3.犯罪客体4.伪造货币罪5.财团法人6.有名合同二、问答题1.法律价值冲突的解决机制2.对“所有的东西都可以成为法律”这一说法进行辨析3.刑法的任务4.贷款诈骗罪的客观行为方式5.债权人代位权6.一个案例:某甲为了做生意问乙借款40万,以自己价值40万的房屋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又向丙借款10万,打算以自己价值10万的名画做质押,但甲丙又约定:“字画仍由甲持有,但质押成立。”后甲经营不善,其债权人丁将字画取走,又要获取房屋,问乙、丙是否可以获得救济?获得何种救济?2012年南京大学复试笔试试题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1.法系2.法律效力3.坦白4.遗弃罪5.并存的债务承担6.无名合同二、论述题(每题20分,共120分)1.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2.免责的成立要件及主要情形3.犯罪未遂的分类4.刑法中关于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5.无权代理的效力6.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债权人享有单方解除权的情形2011年南京大学复试笔试试题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1.法律解释2.法的渊源3.修正犯罪构成4.破坏选举罪5.要式行为6.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二、问答题(每题20分,共120分)1.举例说明并论证“能动司法”观所谓司法能动性(JudicialActivism,又译司法能动主义、司法积极主义),指的是对美国司法制度中审判行为的一种见解。司法能动性的基本宗旨是,法官应该审判案件而不是回避案件,并且要广泛的运用他们的权力,尤其是通过扩大平等和个人自由的手段去促进公平——即保护人的尊严。能动主义的法官有义务为各种社会不公提供司法救济,通过运用手中的权力,尤其是运用将抽象概括的宪法保障加以具体化的权力去这样做。司法能动性的主要表现有:法官在进行宪法解释时,并不致力于对立法者立法意图的探求;倾向于弱化遵循先例原则;倾向于为了取得特定判决而减少程序上的限制;不那么顺从于其他政治决策者,更多依赖自己的判断;倾向于做出范围宽泛的判决意见;主张一种广泛的司法救济权。作为一名法官要使司法能动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得到充分发挥,首先,其自身应该是正义的,也就是说本身应当是公正的。自身的公正是对一个法官的基本要求,也是一个法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其次,作为一名法官还应当主动的去追求公正。追求公正并能实现公正则正是法官与他人有别的地方。马克思曾经这样说过,法官的责任就是当法律运用到个别场合时,根据他对法律的诚挚理解来解释法律。[17]而法官对于法律的诚挚理解的思想基础,就在于对正义的追求。正义是法律上的善良和行为标准尺度或准则,可以根据正义对行为进行评论或评价。法律适用的目的就是要到达正义这个道德价值。魏因贝格尔这样说,正义不是一个事实,而是一项任务:给我们的头脑和我们心灵规定的一项任务。[18]对于法官来说,尤其如此。因为法律的具体生命需要法官来赋予,法律的血肉最终隐藏在法官的具体的判决当中。具体地说,能够充分发挥法官司法能动性的地方在于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在诉讼中的表现为两个方面,一个是程序方面,一个是实体方面2.试论法律职业群体3.刑法的因果关系及其特点4.伪证罪的概念和特征5.代位权的行使条件6.试论物权优先性的内涵2010年南京大学复试笔试试题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法系2.准用性规则3.不能犯未遂4.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如果当事人要解约,则将以丧失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即交付定金的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而接受定金的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解约定金的实质在于给予合同当事人于放弃或者加倍返还定金等条件下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而其作为担保方式之一,功能是担保当事人不至于轻易解除合同。当事人为了不至于损失定金或者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损失,从利益考虑出发,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解除合同的几率,促使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中约定了解约定金的,当事人以承担定金损失为代价要求解除合同的,对该合同不能强制实际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如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际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驳回。正确的处理是,当事人以承担定金损失为代价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允许合同解除,并裁判当事人以承担定金处罚代替履行合同。合同解除后,虽然适用了定金处罚,主张解除合同的当事人承担了定金损失,但是不排除有损失的一方要求对方损害赔偿。定金处罚不排除损害赔偿,在守约的当事人损失大于定金上收益情况下,承担了定金处罚的当事人仍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指示交付6.量刑情节二、问答题(每题20分,共120分)1.简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2.司法的特点3.民法案例分析4.债权人的代位权构成及效力5.牵连犯的构成及特征6.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及既遂的判断标准2009年南京大学复试笔试试题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1.法的预测作用2.法律意识3.想象竞合犯4.诬告陷害罪5.遗赠抚养协议6.债权人的代位权二、论述(每题20分,共120分)1.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2.司法权的特点3.死刑的限制4.强奸罪的案例分析(涉及到共犯累犯奸淫幼女未成年法定量刑情节)5.试述物权变动的情况下,公示和公信原则。并举实例说明。6.一个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案例(大家一定要把诉讼时效期间,及发生中止、中断的的各种法定情况,以及中止中断后时效该如何计算搞清楚)2008年南京大学复试笔试试题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1.法律原则2.法系3.双方代理4.遗赠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5.结果加重犯6.罚金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二、问答题(每题20分,共120分)1.法治和人治的区别2.法律和道德的联系3.简述定金的分类和概念4.简述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5.简述想象竟合犯的概念和构成特征6.挪用公款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2007年南京大学复试笔试试题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1.法律规范2.法的溯及力3.所有权的恒久性4.遗赠5.想象竞合犯6.侵占罪二、问答题(每题20分,共120分)①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区别②根据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论述经济法是否可以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③共同侵权的概念及特征④Y为讨好上司Z,将好友X托其代为保管的邮票卖给了Z,并将所得的价款转交给了X,X拒绝接受价款,并要求拿回邮票,试问一下四种情况X是否能拿回邮票;a,Y把邮票卖给Z时称邮票是自己的;b,Y把邮票卖给Z时称是代X保管的;c,Y将邮票赠与Z;d,Y以远低于市价的价格将邮票卖给Z⑤我国刑法对死刑的限制⑥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2006年南京大学复试笔试试题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1.法律解释2.法律制裁3.除斥期间4.禁止权力滥用5.疏忽大意的过失6.斡旋受贿二、问答题(每题20分,共120分)1.论述法的规范作用2.法治国家的标志3.评论表见代理及其构成要件4.一般侵权及抗辩事由5.我国刑法对死刑的限制6.论述刑法中的事实认识错误2005年南京大学复试笔试试题1.试论知识经济时代下的法律体系建构2、好象是某政府为改革,要求凡法律未禁止的,都可以大胆的去实践,试评析3、担保特权的特征4、一个不安抗辩权的安例5、自首犯的刑事责任6、不作为犯罪的来源
本文标题:南京大学2005-2015年法律硕士复试笔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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