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课程实践报告专业年级课程名称国际法指导教师学生姓名徐滔学号20122201031056实践日期2014/7/15实践地点贵州财经大学A11实践成绩教务处制2014年7月15日实践项目名称中日钓鱼岛之国际法分析实践目的及要求通过实验让我们学习到国际法有关知识,同时让我们对钓鱼岛问题的正确看待。要求:站在客观的角度,从中方入手。实践内容实践步骤1、钓鱼岛的基本概况2、中国对钓鱼岛的专属发现权3、通过史料论证钓鱼岛属于中国4、钓鱼岛的有效管理5、用国际法的先占原则来论证钓鱼岛的的确确是中国的6、日本认为的钓鱼岛“无主地”以及日本非法侵占钓鱼岛7、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钓鱼岛回归中国8、再起钓鱼岛风波9、强调主权,强调美日的非法侵占。愿钓鱼岛回归。概述: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由钓鱼岛、黄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和南屿、北屿、飞屿等七十多个无人岛礁组成,分散于25°40N—26°00N、123°20E—124°40E之间,总面积约5.96平方公里。明朝以前的历史我就不一一阐述。但是最早发现钓鱼岛的记录是在《山海经北海内经》记录:“列姑射,在海河州中”。这一记录完全和钓鱼岛所在的海域相符,所以中国馆拥有不可争议和不容质疑的专属发现权①。但是钓鱼岛的真正归属中国应该在明朝时期。1372年,明太祖才曾派杨载出使琉球国,从此中国与琉球国建立起册封与朝贡的关系。从那时起,500多年间,中国曾向琉球国派出24次册封使,留下许多卷的《使琉球录》清楚地记载了途经钓鱼岛去琉球的海路情况。琉球王国共36岛,这是古代中国与琉球共同确认的。而且《使琉球录》明确指出了中琉之界。钓鱼岛是属于中国的。明《顺风相送》为航海行船的针路指南,成书约在1403年。此书在福建至琉球条下首次出现钓鱼屿、赤尾屿等名称,证实沿途的大小岛屿皆为中国最先发现、最早命名。手抄本的《顺风相送》封底由收藏者于1639年写的题记。现藏于英国牛津大学波德林图书馆。②明代郑若曾1561年绘制《万里海防图》。图中钓鱼岛和赤尾屿皆属于中国东海疆域内之领土。清康熙六十一年也就是1722年,《台海使槎录》是巡视台湾御史黄叔曔作为钦差大臣巡视钓鱼台、薛坡兰等地回朝所讲的述职报告。这是中国政府有效管理国土、行使国家主权的官方记录和统治标志,具有牢固的法律实证价值。具体内容可以看钦定《四库全书》“台海使槎录”卷二。③日本江户学者林子平在1785年出版的《三国通览图》将钓鱼台、黄尾山、赤尾山等涂成和我国大陆各省相同的颜色,而且把日本和琉球涂成其他颜色。表明钓鱼岛那时已经是中国的领土。刊本现藏于东京大学附属图书馆。④法国1809年绘制《东中国海沿岸各国图》标明钓鱼列岛系台湾附属岛屿。证明19世纪后期钓鱼列岛为中国所属。从上面这些种种的历史资料和史证可以知道,钓鱼岛确确实实为中国所有。同时也更具国际法的先占原则来解决领土争端的话。钓鱼岛是中国最先发现,并且官方历史上已经记录了中国已经对钓鱼岛采取了有效管理,并且得到了其他国家的承认,而且进行了有效的对外公开意思表示。符合国际法的先占原则。所以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日本最早发现钓鱼岛是1884年。对钓鱼岛进行了多次秘密调查。明治政府明知钓鱼岛并非无主地,而且附有中国的岛名,却任然趁甲午战争胜局已定之机会秘密窃占。这与和平方式公开拥有无主的“先占”毫不相干。日本单方面否认事实,否认历史,日本发现钓鱼岛时钓鱼岛已经是在中国的领土。日本还在谎称钓鱼岛为无主土地,调查后发现是中国国土,还想通过各种手段夺取。钓鱼岛时中国领土,绝非国际法上的“无主地”,日本的作法根本不具备国际法的规定效力。日本当局企图以国际法中的“无主地先占”为窃取中国领土辩解是徒劳的,不具有国际法效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把台湾和澎湖列岛及其附近的岛屿归还中国等以及规定了日本的国土仅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所决定的其他小岛之内。1946年1月29日《联合国盟军最高司令训令第677号》第三条规定日本版图的范围“日本的四个主要岛屿以及包括对马诸岛、北纬30度以北的琉球诸岛的约1000个临近的小岛”其中不包括钓鱼岛。说明钓鱼岛和台湾一起已经归还中国。《旧金山和约》违反了国际法的规定公然把钓鱼岛划分为日本的领土,美国于1972年说把钓鱼岛归还给日本。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侵害,这是对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违反。这是对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的违背。日本公开谎称钓鱼岛是日本的根本站不住脚。让钓鱼岛从新回归祖国的怀抱吧。①鞠德源著《钓鱼岛正名——钓鱼列岛的历史主权及国际法渊源》昆仑出版社2006.第5页②北京中日新闻事业促进会编《钓鱼岛主权归属》人民日报出版社2013.第358页③北京中日新闻事业促进会编《钓鱼岛主权归属》人民日报出版社2013.第367页④北京中日新闻事业促进会编《钓鱼岛主权归属》人民日报出版社2013.第371实践环境图书馆额大量资料,以及安静的实验环境。实践结果与分析从客观的历史角度论证得出,钓鱼岛的的确确是中国的领土。日本的“无主地先占”根本站不住脚。钓鱼岛是中国领土,绝非国际法上的“无主地”,日本的作法根本不具备国际法的规定效力。日本当局企图以国际法中的“无主地先占”为窃取中国领土辩解是徒劳的,不具有国际法效力。《旧金山和约》违反了国际法的规定公然把钓鱼岛划分为日本的领土,美国于1972年说把钓鱼岛归还给日本。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侵害,这是对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违反。这是对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的违背。日本政府的做法已经深深伤害了中国国人民的心,忘日本人民看清事实,反对右翼势力。为中日子孙和世界和平献出自己的力量。再一次声明钓鱼岛是中国的!教师评语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加页
本文标题:国际法实践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59690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