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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管理制度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军山半岛B岛项目部1、制定目的为满足公司业务不断扩展,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适应公司从劳务型向管理型过渡的战略发展要求,制定本制度。2、制度使用范围1)适用于分公司对外分包的任何工程项目,凡与分公司开展合作的分包队伍即视为认可并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2)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承接工程的专业性单项分包管理。3、分包管理原则1)公司对分包队伍管理遵循“服务、引导、控制”的六字基本方针。2)公司对分包队本着“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相互尊重、长期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建立互惠互利、基本双赢的的合作关系,并对分包队伍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3)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方案等必须由我方进行编制报监理、甲方以及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分包队伍负责实施,我方管理人员必须全程进行监控。4)原则上在工作过程中,分包队伍管理对口人员不得与甲方或者监理发生关系,由我方管理人员直接与甲方、监理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特别对于对结算等重要工作,必须由我方预算员亲自进行,坚决禁止分包队伍直接和甲方对结帐。5)在分包队伍管理过程中,项目经理有权针对安全、质量、配合管理过程中比较优秀的分包管理人员或分包队伍进行奖励。(500元以内项目经理决定,500元以上的奖励必须报分公司经理批准后进行奖励。)4、与分包队伍合同的交底及履行1)与分包队伍合同签订后,由分公司经营科长组织合同书面交底,交底对象包括分公司技术质检科长、材料科长、财务科长、项目三人小组及相关工长,与会人员各执一份。2)合同签订后,有关人员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我们的义务,切实做好对分包队伍的现场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分包单位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必须采取有效措施。5、进场前期管理5.1、现场条件1)根据合同中约定的办公、住宿、食堂等用房的数量及条件要求,分公司书记比分包方人员正式进场提前三天予以安排落实。2)按照工程实际情况和分包合同约定,项目部为分包方提供施工便道、场地、临时水电设施等生活、工作条件,当分包方不能因此对其占有、控制而影响其它作业单位的工作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3)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每月抄记分包队伍水、电表数据并及时提供给项目预算员,数据抄记后必须由分包方代表签字确认。5.2、人员进驻1)分包队伍进场前,分包驻现场代表必须提前一周向分公司经营科提供进场管理人员姓名、职务、职称证书、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工人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进场时间须与合同约定时间相一致。2)项目部现场保卫按分公司经营科审核后的花名册对进场人员进行核对,发现有与花名册不符人员须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并禁止其进入现场。5.3、教育培训1)为保证进入现场人员能够了解现场实际情况,了解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总包方的管理制度,掌握必要的安全、质量管理知识,提高安全与质量意识,维护现场纪律和企业形象,项目部必须组织全体分包人员进行教育培训。2)分包方应按合同规定保证施工生产人员经过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有一定的施工经验。分包方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操作工种持证上岗率不低于70%。6、施工现场管理6.1、工程开工1)分包方必须根据合同约定及我方进场通知书指定时限内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不得耽误。2)项目部于正式开工前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方提供相关施工图纸。分包方若在施工中发现图纸有问题,必须尽快与项目部技术员联系,技术员可以解决的须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与分公司技术质检科联系,研究解决方案,必要时立即与业主进行协调,不得延误工作。否则对有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6.2、施工组织设计与方案1)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按公司规定由有关人员进行编制、审批及审核,项目技术员负责分包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分包方有足够理由时可对其提出修改意见,但该建议未被采纳前,分包方必须完全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组织设计和分包工程进度计划,项目部必须严格进行监控。2)分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分公司总工审批。6.3、施工进度计划1)分包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向经营科提交一份根据总包方总体进度计划要求编制的详尽的进度计划。进度计划交由分公司总工、生产经理和技术质检科审核。审核后的进度计划将被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该计划组织施工。2)分包方根据审批后的进度计划编制月度、周、日施工进度计划和月度材料需求计划。项目技术员接到月计划后5天内提出修改意见,分包方在2日内修改完毕,再次提交给技术员审核。分包方必须每月25日分别向项目技术员和预算员提交次月施工计划和甲供材料需求计划,每周五向技术员提交下周施工进度计划。3)项目部须严格监控分包方的计划完成情况,如因分包方责任致使计划完成在80%以下,总包方将缓发分包方当月进度款8%,如当月计划只完成80%~90%,总包方将缓发分包方当月进度款5%,如当月计划只完成90%~95%,总包方将缓发分包方当月进度款3%;若分包方通过努力,在完成本月进度计划的基础上将上月未完成计划部分完成的,总包方对缓发进度款部分予以补发(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项目经理应根据分包方当月计划完成情况,在分包工程预(决)算书上明确签署有关付款意见。4)若项目部发现分包方实际进度明显滞后于计划时,必须书面要求分包方加快施工进度并对下阶段计划进行调整。分包方必须立即整改以满足总包方要求,如分包方接到通知后3天内未采取任何措施或15天内仍不能满足总包方要求,视为分包方违约,总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可自行或另请其它分包商进场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分包方的付款中扣除。5)对分包方的工期违约行为,由分公司经营科按照合同条件中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必要时由法律服务部提供法律支持。6)项目部必须督促分包方代表及相关职能人员按照总包方要求,参加每日的生产例会及项目部认为分包方应当参加的其它会议,通过会议有效协调各施工队伍之间的生产安排,确保工作质量、效率及总体工期目标的实现。6.4、材料与机械料具计划1)分包方于每月23日前向项目预算员及时提交甲供材料需求计划,预算员审核整理后及时上报分公司材料科,材料科整理后汇总于25日前向贸易公司提交。预算员应督促分包方及时提交计划,不得因计划延误而影响生产进度。2)若分包方无自备的机械和周转料具,必须优先向总包方租赁。租赁价格比照当地市场同期价格,租金由项目预算员结算后在每月付款中扣除。分包方机械和周转料具使用计划必须提前10天交项目预算员(包清工除外)。3)为保证施工生产活动的有序开展,分包方应根据其作业计划向项目经理每周申报垂直运输计划,项目经理协调各种因素后以书面形式给予合理安排,分包方应根据安排做出作业计划的适当调整,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延长工期或赔偿的要求。6.5、印鉴资料管理6.5.1、印鉴管理1)项目部公章必须由总公司审批,项目部保管,项目资料专用章一律由分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刻制并由项目部保管使用,分包方不得私自刻制带有公司字样的任何印章。2)分包方自行对外发生的采购、质押等经济行为与公司无关,不得使用公司名义、印章、信笺纸、介绍信及证明书等,项目部对此须严格控制,若发现分包方有骗用、盗用、伪造公司印鉴资料的行为,须立即制止并向分公司经营科报告,情节严重者中止合同关系追究分包方的法律责任。重大情况须及时向法律服务部通报。3)分包方确需以公司名义开展某些活动时,必须提前向总包项目部书面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开展且不得超越限定范围。较为重大的事情必须由分公司或项目经理出面办理。6.5.2、工程资料1)施工图纸的提供:项目部按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分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并监督分包方不得私自用于第三方或者转送给第三方。2)分包方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须按照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填写施工日记、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测温记录等技术资料,项目部技术员、质量员对此负有督促和指导责任。3)分包方必须按照项目部的要求,每月把工程资料上交总包方资料员,由资料员按IS09001:2000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进行系统整理归档。4)分包方试验人员必须按项目部的要求,将各类材料送至指定的检测部门认真复试,并将复试资料及时归档。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等异常状况,分包方须立即上报项目部技术员或质量员。若项目部发现分包方有隐瞒欺骗行为的,对其处以2000元以上的罚款,并将主要责任人清退出场。项目技术员及质量员应及时检查、询问有关检测情况,若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而技术员、质量员不知情的,对技术员、质量员各罚款300元,对项目经理罚款200元并对不合格产品作处理。5)总包方因工作需要,可向分包方就有关资料提出查询、索取要求,并监督分包方尽快提供,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隐瞒。6)工程竣工或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方须按照当地政府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有关规定及总包方所规定的技术资料要求向项目部提供其分包范围内的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资料的份数及提供时间必须按照协议条款的约定,不得少交或迟交。若项目部技术员、资料员发现竣工资料达不到质量要求,须及时责成分包方重新整理,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对分包工程,竣工资料由我方整理,分包方须按照总包要求,积极参与、配合。6.6、安全、文明施工及后勤管理6.6.1、安全管理1)分包方驻现场代表是分包方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下属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检查、监督的责任。分包方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2)项目部安全员对分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约束和指导,分包方安全员必须接受我方项目安全员及分公司环境安全设备科的归口管理。3)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后,项目部必须与分包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若同一区域还有其它队伍同时交叉作业,项目安全员还须组织签订安全管理补充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项目安全员对各单位的生产活动进行全面控制和协调。4)公司《企业管理制度》、《职工手册》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处罚条例”,对分包方同样适用,项目部有权按照上述条例对分包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分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制度的规定。5)项目部每周一组织召开由全体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总结一周来的生产过程中及安全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问题和注意事项,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培训、教育与督导。分包方必须参加。6)项目安全员必须督促分包方安全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及劳保用品落实到位,同时须确保对操作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及交底。若因安全员监督管理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参照公司有关制度对安全员进行处罚。7)对因分包方安全管理措施不力而引发的分包方操作人员的安全事故,一律由分包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分包方安全管理失职使他人(包括我方及业主方人员)的人身或财产受到伤害的,由分包方全面承担赔偿责任。分公司经营科负责对分包方的责任追究事项,必要时征求集团公司法律服务部的协助。8)分包方安全员必须按照总包方要求,按时参加分公司组织的月度安全专题会议、安全互检等活动,需要分包方整改和填补的安全漏洞,分包方必须尽快拿出方案并予以落实。9)项目安全员须督促分包方安全员按照规范认真做好各类安全资料,确保项目部需要时能及时提交。10)项目部对分包安全管理必须作为分包管理的重点确实抓好,切勿因为是分包而放松管理。分包单位发生的任何事故,公司将视同我们自己的项目,对有关责任人按制度规定同等处罚。6.6.2、文明施工1)分包方驻现场代表为本单位文明施工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分包方须指定一名文明施工检查员并报总包项目部备案,对现场文明施工负具体管理责任。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及总包方企业形象战略的有关管理要求。2)分包老板负责对分包方文明施工的对口管理工作。3)分包方文明施工工作的保证项目:a、无因工死亡、重伤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b、无重大违法犯罪事件。c、无严重污染、扰民。d、无食物中毒和传染疾病。e、现场管理中的工完场清、工完料清等工作。f、施工作业面因做到每
本文标题:南通分公司分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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