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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组织机构及职责2.1组织体系2.2组织机构2.3职责2.4队伍编成任务3、预警预防机制3.1预测、预报3.2预警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4.2响应程序4.3通讯4.4指挥和协调4.5紧急处置4.6医疗卫生救助4.7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4.8群众的安全防护4.9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4.10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4.11信息发布4.12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理5.2社会救助5.3保险5.4调查、总结6、保障措施6.1通信保障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6.3技术储备与保障6.4宣传、培训和演习6.4.1公众宣传教育6.4.2培训6.4.3应急预案演练6.5监督检查7、附则7.1名词术语、缩写语的定义与说明7.2预案管理与修订7.3奖励与责任7.3.1奖励7.3.2责任追究7.4预案制定与解释7.5预案实施时间附:1.峄城区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指挥机构编成表2.重点目标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量和临界量3.主要危险化学品危害特性峄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提高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理的整体应急能力,确保我区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过程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能够采取快速、有序的应急措施,有效地进行事故控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证正常社会秩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9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3号)《危险化学品名录》《剧毒化学品目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范》(GB16483)《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枣庄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峄城区行政区域内可以预见的各类重大、突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1.4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2组织机构及职责2.1组织体系全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政府及区安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2.2组织机构峄城区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副指挥长:区政府协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成单位: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区公安局副局长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局区消防大队区交警大队区巡警大队武警中队区卫生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环境保护局区气象局区交通局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3职责2.3.1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贯彻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预防与救援法规;组织指挥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的处理和应急救援、人员疏散的实施;组织、协调、指挥卫生、公安、交通、消防、环保等部门在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现场急救抢险工作;组织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确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事故信息的上报与披露;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2.3.2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力量统一调动、信息输出、指挥以及交通运输、通信系统的协调与组织;负责向上级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并联系增援力量等工作。2.4队伍编成任务2.4.1快速反应力量2.4.1.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区消防大队和市安监局组建,人员由消防队伍、中石油、中石化救援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2.4.1.2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区卫生局和区安监局组建,由区人民医院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消防大队、中石油、中石化救援队、企业义务消防队组成。消防大队负责现场受伤人员抢救,医疗机构负责受伤人员救治。2.4.1.3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该组由区消防大队组建。由区消防大队、中石油、中石化救援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2.4.1.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区各部门和公安局组建,由区交警大队、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2.4.2基本救援力量2.4.2.1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区公安局组建。2.4.2.2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区经济局、区交通局等部门组成。由区经济局组建。2.4.2.3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组成,该组由区环保局组建。2.4.2.4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建,由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区环境保护局和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的专家组成。进行应急救援时根据需要开设现场指挥所或成立现场指挥组。事故升级时,现场指挥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率部分指挥部成员组成,主要负责救援现场的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组织实施辖区内受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或威胁的群众防护撤离。事故单位应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单位自救,并接受上级管理部门调动。3预警预防机制3.1预测、预报3.1.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现状峄城区位于山东省南部,辖7个镇〔街〕1个经济园区。全区危险化学品涉及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多个环节;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40家,其中生产企业2家;经营企业33家(其中加油站32家、农药1家);使用企业5家(含氨制冷企业2家)。3.1.2预测通过识别与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4处,重大危险源周边有居民2千余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预测主要表现为以下情况:生产、经营、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3.1.3信息传送和报告峄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二科行使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信息组织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监测和上报。3.1.4信息报送渠道主渠道:全区开通危险化学品安全报警电话(7726211),接受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信息报告,有关信息属应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政府的,由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按程序要求直接上报。分渠道:镇(街道)安监所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信息报送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再由指挥中心报送上级部门。3.1.5信息报送时限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马上将事故概要情况报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填报《峄城区重大安全事故快报表》,事故处理结束后,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2预警指挥中心负有接警、报警的责任,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现场指挥部成立后,指挥权自动转移,由现场指挥部行使指挥权。3.2.1预警级别及发布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Ⅲ级)、较大(Ⅱ级)和重大(Ⅰ级)三级预警,并依次用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本预案基本指导重大事故(二级)预警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警级别由区政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员单位会商后发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警可通过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告。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按突发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按一般(Ⅲ级)、较大大(Ⅱ级)、重大(Ⅰ级)三级启动相应预案。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相关乡镇、街道、开发区要马上上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2响应程序凡发生事故,首先应立即向“119”报警,同时报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单位应尽快控制危险源和组织自救,区安监局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做出判断,启动预案,调动相关救援队伍,组织救援。一般事故救援以本单位组织自救为主,并由区消防大队组织救援;较大事故救援除事故单位组织自救,区消防大队组织支援外,启动区级预案,由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单位组织救援,同时视情况及时请求地区增援;重大事故救援除启动市级预案外,立即向枣庄市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并请求支援,同时向枣庄市移交指挥权,由枣庄市政府启动相应预案,枣庄市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决策指挥。运输过程中及乡镇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首先由运输人员或事故单位自救,需要时可请求市消防大队组织救援。4.2.1信息共享和处理峄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使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对烟花爆竹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信息组织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监测和上报。4.3通讯指挥中心(峄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7726211,紧急报警电话:110或119。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心救援电话:0633——8380119。峄城区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讯簿附后。4.4指挥和协调第一步,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或一级、二级预警信息后,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即时成立,预案即时展开。指挥中心迅速调集快速反应力量,同时调动各相关部门及基本救援力量做好相应准备。第二步,接到指令后,灭火救援组、危险源控制组、安全疏散组和伤员抢救组及安全警戒组立即出警,到达事故现场,采取救援工作,并保护现场。第三步,物资供应组、环境监测组和专家咨询组进入现场,组织专家进行调查取证、查找危险源工作,并形成初步意见。第四步,指挥中心收到各组信息反馈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召开情况碰头会,研究相关问题,布置下步工作。第五步,事故基本控制稳定后,指挥中心将根据专家意见,迅速调集力量展开事故处置工作。以上各步程序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可交叉进行或同时进行。指挥程序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指挥,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操作,明确专家队伍,建立专家咨询机制。遇到一般事故时决策由指挥部做出,由乡镇、街道、开发区协调;较大事故,由指挥部做出决策,并向枣庄市请求增援力量;遇到重大事故,指挥部应控制事故现场、防止灾害扩大,并迅速向枣庄市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同时做好指挥权向上移交的准备。危险化学品事故重度危害区是抢险救人的重要区域,区域内的人员的防护撤离应在指挥部的统一指导下,由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实施。撤离时应正确掌握时机并恰当控制范围,根据风向确定人群避险地点。原则上应向上风方向转移。重点岗位应留守人员并配备防护器材,要组织警卫加强治安管理,撤离道路应设立岗哨。各级事故应急救援的现场,在其指挥部开设之前,均由消防部门负责指挥。现场指挥部一旦开设完毕,消防部门即是现场指挥部的成员之一,由现场指挥部行使指挥权。4.5紧急处置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指挥部应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4.6医疗卫生救助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相关医疗救护机构提供紧急救治装备、
本文标题: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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