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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南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国土资源动态巡查、信访督查和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的调研报告近年来,商南县国土资源局加强土地、矿产资源行政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国土资源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系统内部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了我县国土资源执法水平的提高。具体做法是:一、加大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环境。抓好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落实,是遏制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措施。我们在动态巡查的过程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不断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增强依法利用国土资源的责任心和自觉性,促进依法行政。一是参加了以“创建平安商南,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各项治理宣传活动。以监察股队为主组成一支精干的宣传队伍。通过悬挂宣传挂图、办展览、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深入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为契机,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通过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人口多、耕地少、生态环境承载能2力弱的基本国情,树立正确的资源观念,依法用地的观念,增强依法办矿,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自觉性。三是抓小、抓早、抓苗头,有效地预防和制止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四是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方式分层次、全方位进行宣传。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保护国土资源的意识,使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逐年减少。二、完善制度,加强巡查,初见成效。为了有效杜绝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我局完善和健全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按照“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度。明确了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工作责任,切实促进土地管理和矿业秩序的好转。一是细化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综合执法项目。县局与各股室队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动态巡查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制度要求县局对全县巡查每年不得少于12次,各国土所对辖区各村组巡查不得少于48次。对违法多发矿山区域每周不少于1次。2011年共巡查120余次,夜间巡查蹲守办案80多次,巡查共发现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40起,其中土地违法行为21起,矿产资源违法行为19起,全部立案查处,拆除违法建矿厂6个,查村非法采矿点11处,收缴罚没款125万元。使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得到了及时制止。二是对3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了检查,并逐片、逐块登记造册。县政府与乡镇、乡镇与村委会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使基本农田得到了有效保护。全年共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乡镇13份,村民委员会164份。设立和更新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5块。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规范动态巡查职责,明确动态巡查主体,划分了巡查区域,规定了巡查次数,做到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在巡查中,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提高巡查工作效果。三、动态巡查工作措施为使国土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扎实有效,我县从七个方面落实动态巡查措施,做到地动我知,执法关口前移。一是明确巡查主体。在动态巡查责任制中明确规定,实施动态巡查的主体是县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和各基层国土所。二是划分巡查等级区域。将城、镇规划区、城乡结合部、国道、省道公路两侧、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矿区列为一级巡查区,其它区域为二级巡查区。三是分片包干负责。土地矿山分片包干,国土所主要负责土地巡查,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矿山巡查,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四是量化巡查频次。要求各责任部门必须完成巡查次数标准。五是巡查结果登记。各部门建立了动态巡查登记台账,对每次巡查情况(巡查路线、地点、人员、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4进行登记,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六是及时上报巡查情况。各所、执法队及时将动态巡查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情况上报监察股及主管领导,以便全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七是明确责任追究。动态巡查责任制考评办法规定,对因巡查不及时或制止不力造成违法事实的,对接到违法案件举报不及时汇报或查处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规定动态巡查责任制年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四、存在的问题一是执法力度上,我县已逐步建立了县政府、国土局、乡镇政府、国土所、村组等国土资源四级管理网络,但是有些偏远地方的违法行为还是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也为时已晚,而查处人力、权力有限,从而削弱了国土资源执法的力度。二是执法手段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只赋予了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制止权,而没有强制执行权。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时,违法占地所建的建筑物大都已建成,县法院因各种因素不能及时执行,如执行拆除也给违法者和社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尤其是非法盗矿者在开采过程中,大多用大型机械进行非法开采,因国土资源5执法人员没有扣押机械的权力,而我局是以“矿山综合治理办公室”名文扣押,没有完善的手续和程序,影响执法力度。三是我县山大沟深,矿产资源分布分散,近年来,虽然加大了矿业秩序整顿力度,但乱采滥挖铁矿、钒矿等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执法人员和违法者形成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的“游击战”格局,给国土资源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二、信访督办工作情况按照省、市、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部署,围绕“三排查、三落实”,工作重心,结合“创建和谐商南”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省、市、县“三排查、三落实”会议精神,夯实责任,抓好落实。2011年,全系统共排查矛盾纠纷86件,其中涉土56件,涉矿26件,机关内部方面4件,已调处涉土54件、涉矿25件,解决机关问题4件,其余案件正在积极稳妥化解之中,办结率达到96.5%,较2011年度总数的313件减少了227件。回顾一年来的信访督办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换位思考,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在年初的工作会议上,我们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予以考核,实行信访维稳和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在人员和经费十分紧缺的情况下,县局成立了专门的信访接待室,做为机关的职能股室,承担全系统接待和督办工作。办公经6费和用车方面优先安排信访办。在每次党组会、局务会、职工会上具体安排每件信访案件的查办、结案时限,使大家迟早从思想上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2012年局党组会专题研究信访工作15次,局务会专题研究信访工作37次,多次邀请专业人士为我们讲授处理信访事项,适用法律法规条款及注意事项,请他们共同探讨解决疑难问题,依法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二)坚持依法办信,扎实开展信访工作。做好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一项解决民生、凝聚民心、集中民智的长期性工作。督办处理好信访工作是各项党委、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在信访工作中,我们坚持依法处理抓重点,制定措施抓落实。一是狠抓涉土涉矿方面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工作。由于我县近年来出现“矿热”,一些外地客商到我县从事非法采矿活动,无序竞争,引起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当地群众到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上访,要求严肃处理,我们一方面及时汇报,一方面请求公安等部门配合,组织力量对从事非法开采活动的大型机械和运输车辆依法扣押,有力的打击了违法行为,稳定了矿业开发秩序,把一系列因非法采矿而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二是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维稳工作纳入局领导和各股室队所的岗位目标予以考核。按照市县对信访工作的考核要求,我们7建章立制,把每件信访事项登记造册,建立健全了详细的“三卡、三台账”,落实包抓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把全系统所有的矛盾纠纷集中成册通过局域网发到局机关各办公室和基层所。实行10天一通报,半月一检查,一月一总结,年终奖惩兑现,实行一票否决。局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到各基层所全面检查了解信访工作,现场解决了一系列机关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对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有力推动了国土资源系列信访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三是实行首问责任制,领导接待日信访制度,局领导包片,股室支所制度。县局副科级以上领导每人包一个基层国土所,局机关股室支持服务一个基层所,形成上下一致,整体合一的工作机制,制度规定每个月的第一工作日为局领导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日,接待日局长在信访接待室集中处理。极大地提高了总体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四是建立健全了信息网络,及时化解矛盾。近年来,我们先后投入上百万元用于解决信息化工程和信访工作经费。县、乡、村三级都配备了专职的国土资源信访信息员,有效发挥了基层的协调消化作用,形成了“三级联动,配合默契”的信息网络,确保了“三排查、三落实”,信访督办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三)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信访工作富有成效。为了切实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我8们加强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杜绝漏洞,抓好落实。根据领导分工,把副科级以上班子成员确定为对应的信访工作直接责任人,以加大对办信工作的排查调处力度。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4名副局长担任,局务会成员和基层国土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二是夯实责任,明确职责,建立职责对等长效机制。杜绝扯皮推诿现象发生。按照局领导分工,分管工作对口管理,业务股室具体承办,调查处理相互配合,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坚持奖惩兑现,落实首问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富有成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采取了定领导、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间和包接待、包协调、包处理、包息访、包稳定的“四定五包”责任制,努力做到了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当事人不息诉罢访不放过。坚持自己的事尽快办,自己的工作用心干,办好了是职责,办错了要追究,决不姑息迁就。(四)存在的问题一是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沉积问题排查和处理,虽然经过多方努力,有的甚至通过十多次的9协调解决,成效不显著,其主要原因是缺乏政策依据,许多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二是多头访、缠访、重访问题屡见不鲜,严重困扰着我们正常工作开展。三、违法案件案卷评查工作情况自市局《关于开展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办理质量评查的通知》下发以来,我局对照“质量评查标准”中的规章规定,针对2012年以来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办理情况,从实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进行了认真的自查。(一)行政执法监察自查情况2012年以来,我局以土地、矿产资源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做为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主体,对各种违法行为做到调查清楚、程序规范、处理得当,对处理结果跟踪监督落实。对各种违法占地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杜绝查而无果现象发生。加大国土资源管理的依法行政力度,推动了严格国土资源管理的工作落实。行政执法查处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法律规定的依据办理,并着重强调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的办案五要件进行对照办案。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我局共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90件,已办结78件,申请人民法院执行12件。已办结案卷从立案、10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法律文书制作及送达,都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程序合法,案卷归档基本完整规范。达到了案卷质量评查标准。(二)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通过对案件办理质量的自查,发现自身存在诸多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在收集证据方面。证据种类相对单一,执法中偏重采用调查笔录作为定案的主要依据,对证人证言等证据收集不够全面。原始证据,直接证据缺乏较强的证明力。二是在文书规范方面、调查(询问)笔录中,执法人员提问针对性不强,内容过于简单,文字表述不太具体,现场勘查笔录不全面。三是在引用法律法规方面,未引用法律、法规全
本文标题:动态巡查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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