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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565问1、为什么说发展党员是党的建设中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圭义的社会制度。这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它决定了党的建设任务的长期性,也决定了发展竞员工作的经常性。新生力量的出现是源源不断的,党对这种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经常不断的,这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适应这一规定的要求,经常不断地把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才能不断壮大党的队伍,在长期新老交替的过程中,保持党的生机和洁力,提高党的战斗力。这不但是党的事业的需要。也是广大先进分子的心愿。2、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什么?如何正切理解这个方针?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这是根据党所面临的任务和党员队伍的现状,以及建国以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提出来的。坚持标准,是拘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保证质量,是指在工作上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改善结构,是指发展新党员要注意结构合理,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作用。慎重发展,是指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人党手续,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3、如何正确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正确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从许多地方的实践经验看,一是要注意实事求是,不主观地确定发展数量,更不能同左邻右舍互相攀以,盲目追求发展数量:二是要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既要考虑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数量和成熟程度;三是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应着重提出工作上的要求和措施,并提出相应的发展数量。上级党组织要通过调查研究,结实践经验,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队伍壮况,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对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考察分析,依据积极分子成熟状况。提出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具体措施,形成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县以上党委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从党员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出发,在综合研究和平衡各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基础上,提出本地区的发展工作计划。正确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要阶确和注意这样一些问题、计划内的发展数量不是指令性的,能不能发展,要看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章》规定的条件,不能免强凑数,同时,对于那些新涌现出来的够条件的人党积极分子,应纳入视野之内,不能因所谓没有指标把够条件入党的人拒之门外。因此,在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不能将计划内的发展数量作为指标来完成,而位从实际情况出发,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党的上级组织在指导下级组织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不能机械地要求不许突破或必须完成,党的上级组织在检查发展党员工作时,不能只看发展数量的多少,更重要的是看发展的新党员的质量,看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和在群众中的反映。4、发展党员工作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指的是什么?有领导、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多年实饯经验的总结,是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和党组织战斗力的需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主要是指: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方针、工作要求和发展重点;要加强宏观研究和指导、保证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党章》和存关规定进行;对一个时期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可能发生的问题要心中有数,要有计划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少不是简单化的分指标、卡比例。5、为什么发展党员要有重点?当前发展党员的重点是什么?发展党由要有重点;这是查的任务和党员队伍状况决定的。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不同;发展党负的重点也不相同。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党员要有制于改善党员队伍的文化、年龄结构和分布不合理的状况,全面提高党员素质,以适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需要。现阶段发展党员的重点是,吸收各条战线的优秀知识分子和有文化的先进青年人党,逐步解决好各行各业第上线党员少、青年党员少、艰苦工作岗位党员少;以及党员文化程度偏低一向题。要注意在妇女和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重视在党的力量薄弱的环节和部门做好发展党负的工作6、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应把握好哪些环节?为了保证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应当把握好以下环节;(1)认真做好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选好发展对象。(2)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3)严格履行审批手续。(4)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要防止和纠正平时不教育、不考察。到期草率转正,或者随意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错误做法。(5)坚决纠正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切不正之风。任何党组织或领导干部,都不得利用职权搞突击发展,强令发展。暗示发展,把不具备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不准以吸收入党为条件搞交易。凡是违背《党章》规定而发展的党员,都不于批准或承任,对于情节严享的有关人员.应严肃处理。7、上级党组织在审批接收新党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审批接收新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一定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审批时,要紧持党委会集体讨论,并认真听取谈话人的汇报和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认真负责地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经过审查,申请人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即可批准入党:如果发现某些问题没有弄清楚或人党手续不完备,应在弄清问题和手续完备后,再讨论决定;如果发现申请人不具备入党条件,则不能批准其入党。在一次会议上同时审批几个人入党,则要逐个地认真审查。讨论和表决,不能念几个人的名单,一次表决通过。支部上报后,党委应及时审批,不要拖延时间。在填写上级党委的审批意见时,应写清楚被批准的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哪年哪月哪日算起。8、为什么必须里持入党自愿的原则?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信仰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遇到困难和危险的时刻能够挺身而出。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只有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志愿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共产主义事业的人才能做到。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就不可能自觉地用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而是把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老百姓,甚至做出与党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事情,给党造成损害。因此,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拉人入党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对一些尚无入党要求的人;无论社会声望多高,或者能力多强,贡献多大,都不应强迫他们入党。当然,党组织有责任对他们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只有当他们提高了觉悟,有了入党要求,并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的培养和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后,才能吸收他们人党。9、发展党员为什么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个别吸收的原则即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成批发展,不搞集体入党。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逐个进行认真考察,看其是否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发展对象要逐个履行入党手续,接受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的审查。实践证明,这样做有利于保证党员质量,把真正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并不是说一次只能吸收一个申请人入党。但是,一次支部大会如果讨论商个以上申请人入党,则应逐个讨论,逐个表决。10、发展领导干部入党,是否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发展党员的审批手续应按《党章》规定办。发展领导干部入党亦不必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但基层党委在审批领导干部入党前,应主动征求该干部主管部门的意见。11、临时工、轮换工、合同工要求入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临时工、轮换工、合同工要求入党,一般根据务工时间的长短来确定:到一个企业。事业、机关、学校等单位工作的临时工、轮换工、合同工,应聘、应招时间不满一年的,可向其原工作单位党组织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提出;应聘、应招时间超过一年的,可向招聘单位党组织提出。应当指出的是,对于上述人员中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无论是他们伪原上作单位党组织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坯是招聘单位党组织;部应当热忱关心和帮助他们,主动与对方党组织协商,认真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12、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要求入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临时或短期(一年以内)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要录入党,入党审请应向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并由该党组织负责对他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如果借调时间超过一年的,入党申请应向借调主作单位党组织提出、并由借调立作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借调单位和原土作单位党组织均应主动关心这些同志的思想、主作等情况,并与其保持一定联系。发展被借调人员入党,发展方党组织(无论是其原单位或借调单位)都要主动征询对方意见。13、能否在招聘的人员和长期借调人员中发展党员?随着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一些单位从社会上招聘的人员遂渐增多。党组织对待招聘人员中申请入党顺志:应同对待拿他申请入党的人一样,重视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他们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实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的,经征求其原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党组织的意见,可以发展他们入党。关于在长期借调人员中发展党员问题,可参照上述意见办理。14、城镇待业或自谋职业人员要求入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由于待业或自谋职业人员一般由街道负责管理,所以他们的入党申请一般应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并由街道党组织负责对他们进行培养,教有和考察。已参加个体劳动者协会的人要求入党,也可向个体劳动者协会或其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党组织负责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15、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和接收单位的党组织应做好哪些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包括调动、参军上学等,原单位党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党组织的意见等有关材料,及时转给接收单位党组织。接收单位党组织收到有关材料后,要及时进行研究;责成专人同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于谈话,了解某思想和各方面的情况;列入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指定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在原单位已经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接收单位党组织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已经具备党员条件时,可列为发展对象。16、申请人党的人调离后,能否在原单位办理入党手续?申请入党的人调离后,原单位党组织不能再为其办理入党手续,而应当认真负责地将对其培养、教育情况和考察材料,转给接收单位的党组织;至子能否发展入党,由接受单位党组织决定。有的党组织趁申请入党的人调离之机,不坚持原则,违反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入党手续,这是对党不负责任的表现,是党的纪律所不能允许的。遇有这种情况,接收单位党组织应坚持党的原则,予以抵制,并向上级党组织及时反映。上级党组织应严肃处理。17、信仰宗教或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人是否可以入党?信仰宗教或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人要求入党,应按下列原则掌握: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对于忠诚党的路线,执行党的纪律;信仰马克思列宁主义,只是参加一些带有宗教色彩的婚丧仪式和群众性节日活动。或是为了工作而参加全民性的宗教活动的人,只要他们在其它方面确已具备党员条件,可以吸收入党;对于那些笃信宗教的虔诚信徒和宗教职业者,不能发展入党。特别要警惕宗教狂热分子混入党内,破坏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不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凡信仰宗教或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人人在他们尚未脱离活动以前,不能发展入党。18、为什么不能吸收私营企业主人党?不允许私营企业主人竟,是由党的性质、纲领和宗旨所决定的。我们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现阶段的任务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最终自标是消灭剥削。消灭阶级,实现共产主义。工人阶级是我们党的阶级基础。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坚定地维护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展新党员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私营企业主不仅占有一定数量的属于私人所有的生产资料:而且雇佣了相当数量的工人,他们同雇工之间存在着雇佣关系和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因此不能吸收其入党。如果允许他们入党,就会动摇以致改变党的阶级基础,势必影响党的性质,模糊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对私营企业主的政治进步要求
本文标题: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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