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1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文件台职院[2010]140号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台州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内各部门:《台州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台州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二○一○年九月九日2附件:台州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主要内容,是学生深化专业、介入职业、认识社会和上岗前全面提高综合职业能力的必经阶段。为了规范学生的顶岗实习,加强顶岗实习的管理,全面提高顶岗实习教学质量,根据教高【2006】16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系、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生顶岗实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与交流,与企业建立稳固密切的合作关系,为学生落实实习岗位,做实、做好顶岗实习工作。第三条根据顶岗实习的目的、介入程度可分为认识实习、专业生产性实习和就业性实习等三种主要顶岗实习形式,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实施分类管理。第四条各专业要将顶岗实习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制订顶岗实习的实施计划,明确顶岗实习的要求,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有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时间,对顶岗实习实施课程化管理,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考核合格方可毕业。第五条要确立安全第一原则。各专业要为学生顶岗实习提供和选择安全健康的实习工作环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安排学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及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等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第六条顶岗实习的安排和管理,学校要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校外专业生产性顶岗实习的学生,前期学校给予适当补贴,并要积极与顶岗实习接收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学生合理的实习报酬。第七条严格顶岗实习过程管理,建立责任体系,实施“计划、执行、检查和处理”循环管理法,不断提高顶岗实习质量。3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顶岗实习实行两级管理。学校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各系分别成立相应的顶岗实习工作小组。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产学办、招生就业处、督导办、学生处等部门和各系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各系成立由系主任、党总支书记、教研室主任、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学生代表和企业管理人员等共同组成的顶岗实习工作小组,系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第九条各专业选择责任心强、实践教学经验丰富、对现场比较熟悉、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和企业人员共同担任指导教师,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原则上1名教师指导的学生不超过15人、或一个班级至少要2名校内指导教师。班主任协助指导教师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主动与学生联系沟通,关心学生生活,帮助解决学生在实习中碰到的困难。第十条顶岗实习采取学校为学生推荐实习单位和经申请同意学生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的办法,校外专业生产性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以相对集中为主,实习单位与学生可双向选择。各专业学生应与顶岗实习接收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实习协议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第十一条顶岗实习的指导方式根据顶岗实习形式和组织方式的不同,可采取实地指导、探访和通讯联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导,要加大校外专业生产性顶岗实习实地指导的密度。第十二条顶岗实习与毕业设计若同步进行,实习期间专业指导教师应与企业指导教师一起,妥善安排好学生毕业设计的选题、指导、时间安排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毕业设计的质量。第十三条为了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在实习过程中,各系、各部门要组织力量到各实习地点进行检查和监督,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生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检查记录。4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四条学校顶岗实习领导小组职责1.领导、管理和协调全校顶岗实习工作。2.修订顶岗实习的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3.部署顶岗实习工作的总体要求。4.安排全校性顶岗实习检查工作。5.听取各专业顶岗实习情况汇报,研究顶岗实习工作。6.审定各系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7.组织全校性顶岗实习总结表彰大会。第十五条各系顶岗实习工作小组职责1.全面负责本系学生的顶岗实习管理、指导工作。2.负责与企业、行业的联系,拓宽学生顶岗实习渠道。3.落实每个学生的校内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并协调各方关系,明确各方职责。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和顶岗实习大纲等教学文件,应在实习前一周将实习计划、大纲和指导书(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告知和发给学生。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顶岗实习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顶岗实习共管机制,会同企业处理各种突发事件。4.提前向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家长统一寄发《致学生家长书》,旨在让学生家长全面了解学校这一工作的目的、意义、安排和要求,以取得学生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在学生顶岗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动员、培训和教育,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并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防范技能、实习企业规章制度等教育,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5.在顶岗实习结束前要做好数据统计工作,要做好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顶岗实习结束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做好学生和指导教师的考评工作,召开有学生参加的顶岗实习总结表彰会。6.根据本办法制定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5第十六条教务处承担学校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草拟顶岗实习相关制度,做好顶岗实习计划的备案和落实检查工作,召集学生、教师座谈会和走访实地了解顶岗实习情况。产学办和招生就业处协同各系做好顶岗实习企业的联系、双向选择和顶岗实习期间的巡视工作。学生处协同各系做好办理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学生管理工作。督导办要加强顶岗实习过程的督查和考评工作。各部门要积极为顶岗实习创造条件,确保顶岗实习工作顺利实施。第十七条各系要充分与实习单位沟通,协商要求实习单位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落实以下职责:1.实习单位是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直接管理者,应落实校企双方共同制订的实习计划,与学校共同确定学生的实习岗位、实习内容、考核要求等。2.应与相关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互通信息、共同配合做好实习学生各项指导工作,向校方通报实习学生的实习情况,如遇重大事件应第一时间报告校方。3.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实习鉴定等工作,落实顶岗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填写好《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以作为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依据。考核合格的学生由校企双方共同出具《顶岗实习工作经历证书》。4.顶岗实习参与企业生产任务时,按学生工作实际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5.实习单位应尽量为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安排顶岗实习的岗位,使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既是实习的指导者,又是实习的参与者。同时,实习单位对学校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进行客观评价,填写《学校指导教师指导工作评价表》,由学生带回学校,交由系主任收回。第十八条校内指导教师职责1.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依据实习大纲并结合学生顶岗实习岗位,制定每个学生具体的实习方案和计划。实习计划应包括:实习目的与要求、实习时间的安排、实习内容与任务、实习方法与步骤、实习纪律、实习总结与考核等。2.校内指导教师是校方派出指导实习的直接责任人,要经常与实习单位6指导教师密切沟通,经常保持与实习学生密切联系,深入企业一线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以高度的责任心,加强对学生的过程指导,同时填写《顶岗实习校内指导教师指导记录》,及时向顶岗实习工作小组通报学生实习情况,并认真填写《顶岗实习检查情况记录表》。3.关心学生的工作和生活,维护学生的利益,及时提醒学生顶岗实习中安全等注意事项,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4.指导学生填写实习周(日)记和撰写实习报告,并做好学生实习报告的检查、批改工作,做好学生顶岗考核工作,填写学生《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相关内容。5.实习教学任务完成后,要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做好实习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将学生顶岗实习材料汇总到所在系存档,材料包括顶岗实习联系函回执、实习协议、考核表、实习报告、实习周(日)记等。第十九条学生职责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顶岗的一名员工,在顶岗实习中要做到:1.认真学习顶岗实习的有关管理规定,明确实习目的,端正实习态度。2.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未经校内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同意擅离岗位者,实习考核成绩按不及格处理。3.联系好实习单位后要及时将《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联系函回执》送(寄)交指导教师;要主动与校内指导教师联系,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因联系电话和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指导教师和家长,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4.服从领导,听从分配,自觉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作息,不迟到,不误工,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维护实习秩序和社会安定;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被实习单位终止实习或造成恶劣影响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5.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在实习期间,要强7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实习生和文明礼貌的员工。6.认真做好实习现场工作记录,为撰写实习报告积累资料,为实习考核提供依据;按要求写好《顶岗实习周(日)记》和《学生顶岗实习报告》,完成各项实习任务。认真填写《学校指导教师指导工作评价表》,并交由系主任收回。7.应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牢记“安全第一”,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注重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病等防范工作,确保交通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对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的事故,实习学生本人要负全责;对工作不负责造成的损失,要追究相关责任。第四章考核评价第二十条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实习的过程监控和考核,实行双方考核制度。第二十一条考核评价1.考核形式考核分两部分:一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60%;二是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顶岗实习过程检查及实习报告进行评价,占总成绩的40%。2.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学生的顶岗工作可以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岗位进行,实习单位应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实习单位用)”,并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3.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校内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各实习单位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在每一个岗位,学生要写出顶岗实习报告,校内指导老师要对学生顶岗实习过程检查情况和实习报告及时进行统计、检查、批改,必要时可组织顶岗实习答辩,给出评价成绩。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校内指导教师用)”,校内指导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并加盖系(院)公章。84.顶岗实习成绩考核采取考查方式,成绩设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0-59分)五个等级。由实习单位和校内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表现、实习报告等评定实习成绩。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正式颁布之日起试行,各项实施细则根据实施情况另行制定,各系根据本办法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9学生顶岗实习承诺书(参考)1、我同意于年月日到单位进行顶岗实习,在这期间,完成有关学业(考试、设计、答辩等)。2、本人承诺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意识,规范操作程序,遵纪守法,严格要求自己。3、临近毕业前,争取及早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5月底前交到系里。4、因个人原因中途离开用人单位另行实习或被用人单位录用(录用后的待遇本人实习前已知晓)而本人不愿意在该单位就业,应和原单位协商,征得原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并个人自行承担责任。5、承诺书一式两份,由指导教师和学生保存,顶岗实习完成后由指导教师交回系里存档。系别:专业:班级:承诺人:年月日
本文标题:台州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61856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