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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毕业论文(设计)是各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生在掌握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专业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专业技术和实践能力的综合考核。随着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相应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要求。因此,为实现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全面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规定。一、目的和要求(一)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目的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团结协作的精神。在撰写论文(设计)过程中,深化有关理论知识,扩大知识面,获得阅读文献、调查研究、社会实践、科学实验、工程训练以及使用工具书和写作等方面的综合训练,使学生在以下几方面得到提高:1、调查研究、方案论证、分析比较、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2、设计、计算、绘图、实验、外语翻译、计算机应用与标准化正确选择的能力。3、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撰写论文能力。4、独立思考、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获取新知识的能力。(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照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2、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学术性,要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内某一问题进行专门、系统的研究,并表述其研究成果。3、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创见性,要求作者对学术或工程的某一个问题有新的发现、新的构想或新的发展与完善。4、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科学性,要求作者的论述系统完整,不能零碎和片面,做到首尾一贯而不能前后矛盾,要实事求是而不能主观臆造。5、毕业论文(设计)应做到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推理严密、计算准确;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语言简练;有必要的相关资料、图表等。6、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参阅一定量的外文资料,并在论文(设计)中反映出来。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与管理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与协调,各系具体组织并落实完成。(一)教务处职责教务处为学院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统一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1、制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计划;2、对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3、审核各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名单;4、负责组织院级毕业论文(设计)答辩;5、布置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等管理工作;6、协调院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二)各系职责各系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的管理。各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系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系副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各系的主要职责是:1、制定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主要措施;2、确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组织学生选题;3、定期检查本系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和质量;4、成立各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组织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组织专家对有争议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复评;5、评选、推荐本系各专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6、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管理、档案管理;7、对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自评、总结。(三)指导教师职责1、指导教师的资格(1)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一般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含实验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2)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时,可由教研室聘请相当于讲师以上的科研、技术人员担任指导,由本专业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掌握论文的进度、要求,协调有关工作。(3)指导教师由教研室确定并经系主任审批后,在各系备案。为确保指导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学生进行指导,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各教学单位应注意把握好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量的恰当比例。(4)指导教师一般不跨系,但个别涉及公共课的选题,经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批准,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例外。2、指导教师职责(1)指导教师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2)帮助学生做好选题工作。学生选定题目后,指导教师向学生介绍论文题目的意义和要求,帮助学生了解问题的研究现状和必读的参考资料,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实验等。(3)指导学生拟定论文(设计)写作计划和写作提纲,审阅论文(设计)初稿,指导学生完成论文(设计)工作。(4)对毕业论文(设计)提出修改意见、写出评语,参加答辩和进行论文(设计)成绩评定。(5)检查学生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向系(或教研室)汇报指导论文(设计)进展情况。(6)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指导教师应安排充足的时间与学生进行交流,每周不得少于1小时。指导教师一般不应离校出差,因公必须出差经批准后,应事先布置好学生任务,并委托其他教师代为指导。(7)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把好关,坚决杜绝学生剽窃、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四)对学生要求1、学生应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独立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不得弄虚作假和抄袭、拷贝他人的成果或请他人代替完成任务,不得虚构编造实验数据和社会调查资料。否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论处。2、学生要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应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自觉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3、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因事必须请假的,应在不影响完成任务的前提下,首先向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再按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审批。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时间1/4的,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4、学生调研或实验时,爱护仪器设备,保持设计室(实验室)的干净整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有关部门规定,严禁在工作场所戏嬉、打闹、打扑克、下棋等。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各系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组织学生选题——确定选题并填写开题报告——撰写论文,进行设计——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答辩——评定成绩——教学质量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装订、评优、存档。(一)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各系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并认真做好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动员工作。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情况表》(附件4—附表1),将工作计划及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上报教务处。(二)选题1、选题要求(1)选题时间一般安排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第一阶段,即第七学期未之前进行。(2)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题目难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工作量要足够。题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3)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原则上一人一题。若是难度高、工作量大的团队项目,确需两人或多人合作共同承担,应使学生研究的题目、方向有所区别,做到分工明确、有所侧重,确保每个学生有独立完成的任务。(4)若课题是来自校外有关单位或需借助校外实验条件的,应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安排。学生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系要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工作,经常了解课题的进展情况。2、选题程序由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确定指导教师,各系分配好指导教师和学生名单,指导教师根据专业和学科要求,提出备选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经系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批后向学生公布,供学生选择。学生也可以自拟题目,在取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后报系审批。(三)填写开题报告书学生选定题目后,由指导教师与学生共同研究,在学生理解题目内涵与意义、了解论文撰写规范及素材要求、明确论文实施方案与步骤后,由学生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附件4—附表2),指导教师负责审阅。(四)撰写论文(进行设计)1、学生填写开题报告后,进入撰写论文(进行设计)阶段。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进行毕业设计期间,应严肃认真,遵守纪律,刻苦钻研,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按时完成论文(设计)任务,并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论文(参见附件1: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2、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一般要求在8000字左右。外语专业毕业论文字数要求5000个单词左右。3、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精心指导,严格要求,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进行指导时,还应注重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做到教书育人。(五)答辩1、答辩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各系必须严肃认真组织进行。各系根据本专业和学科要求,确定答辩名单,成绩被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论文必须进行答辩。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原则上应回校进行答辩工作;确需在校外进行答辩的,可由所在系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成立有校内指导教师参加的答辩小组开展答辩工作,学生最终成绩回校后由系答辩委员会统一核定。2、由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取消其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1)未能及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要求者;(2)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擅自离校、缺勤达到1/4以上者;(3)查明有抄袭或找人代做行为者。3、我院毕业答辩由各系自行安排。具体答辩程序如下:(1)各系应成立答辩委员会,确定论文答辩方式,统一答辩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成绩评定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答辩委员会由本系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教学工作的系主任担任。(2)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负责具体答辩工作。答辩小组由本专业(教研室)的教师或相关的教师3~5人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3)答辩工作开始前一周,各系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答辩安排表》(附件4—附表4),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与答辩时间、地点、学生分组安排等情况及时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4)答辩进程:答辩委员会(或小组)秘书宣布答辩人姓名及题目——学生陈述不超过10分钟——答辩小组提问——学生回答——答辩小组评分。每位学生答辩时间控制在15~20分钟。(5)答辩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答辩记录,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附件4—附表5),并撰写答辩小组评语,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语评分表》(附件4—附表7)。答辩小组评语主要应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①工作量、难易度及成果质量;②成果的应用价值及创新性;③回答问题正确性;④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等;⑤答辩表决结果。评语要符合学生论文及答辩过程的实际情况,体现不同学生论文的个性化特点。(六)评定成绩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根据写作过程、论文(设计)质量与答辩情况三方面综合考核。2、毕业论文(设计)应有非指导教师评阅人进行评阅,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人评定表》(附件4—附表6),纂写评语并给出建议评分等级,指导教师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语评分表》(附件4—附表7)给出评语并给出建议评分等级,最后由系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最终确定其综合成绩,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语评分表》。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按照文、理、工、术各科质量评价标准及答辩评分参考标准(附件3)进行。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分必须客观、公正、准确。优秀论文(设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5%,对超过15%的部分由院系答辩委员会严格评判。(七)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检查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质量,学
本文标题: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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