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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前言残疾人事业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社会事业。编制《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是为了使本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与建设世界城市的目标和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相适应,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不断满足残疾人特殊性、多样化、多层次的发展需求,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繁荣、和谐、文明、宜居的首善之区。《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北京市“十二五”规划体系的组成部分。《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本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意图和要求,是本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残联组织依法制订政策、履行职责、编制实施残疾人工作年度计划、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依据;是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本市残疾人事业的基本导向;是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共同努力奋斗的行动纲领。《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19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京发〔2009〕17号);《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国家和本市残疾人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适用范围和实施期限:规划适用于北京市行政辖区,规划实施期限为2011年––2015年。第一部分规划背景一、发展基础“十一五”期间,本市残疾人事业在实施“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带动下,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基本制度框架初步形成,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的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十一五”时期,是首都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环境显著改善、全市残疾人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为“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全面改善。残疾人收入增长速度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残健差距开始呈逐步缩小趋势。残疾人就业状况得到改善,就业总人数达8.7万名;有效扶持1.3万名农村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城乡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实现全覆盖,5.5万名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4万名重残无业人员按月领取生活补助。残疾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有了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城镇残疾职工普遍参加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残疾人参保率达86.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残疾人参保率分别达90.4%和95.0%。率先实现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服务保障全覆盖,残疾人享受辅助器具免费配发、购买补贴和系列化服务。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实现“零拒绝”,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全面纳入助学对象范围。16岁以上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居家服务范围。城镇保障性住房优先配租配售给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农村完成了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旧房翻建维修任务。残疾人参与社会能力显著增强。45名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在各级人大、政协履行职责,建言献策。一批残疾人走上各级领导岗位,5000名残疾人专职委员、1.2万名社区残疾人骨干在基层为群众服务。100多名自强模范成为社会学习的榜样,涌现出了1000多名残疾人技术能手和致富明星。30多万残疾人参与“快乐残奥”活动,一大批残疾人成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志愿者,活跃在赛场内外。本市残疾人在国内外重大残疾人文艺、体育和职业技能赛事中获得700多枚奖牌。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四级残疾人组织体系基本形成,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得到加强,317个街道(乡镇)残联和5556个社区(村)残协有效发挥作用。公共服务机构向残疾人开放,提供优先优惠服务。政府举办的残疾人专业服务机构达150多家,市和区(县)残疾人服务设施面积超过13万平方米。创建362个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搭建了社区综合助残服务平台。建立462家职业康复劳动站,帮助1.1万名智力残疾人和稳定期精神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更加文明。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精神卫生等方面的地方法规颁布施行,本市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如期推进,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先后制订了50多项与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残疾人政策。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城市无障碍水平显著提升,奥运场馆和公共设施配套建设了一批高水平的无障碍设施,全市无障碍改造项目达8000多项,对4万户残疾人家庭免费实施无障碍改造。人道主义精神和扶残助残传统美德深入人心,社会助残活跃开展,尊重、关爱、扶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日益形成。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达到174家,残疾人慈善事业得到发展,10万名志愿者深入残疾人机构和家庭开展服务。残疾人事业对外交流日趋活跃。二、主要问题虽然本市残疾人事业在“十一五”期间取得很大成就,但是发展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残疾人状况与全市平均水平仍然有较大差距,城乡差别依然明显;二是残疾人事业在技术、人才和信息化等软件服务方面的发展相对滞后,基层基础工作依然薄弱;三是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系统性、层次性和城乡一体化程度还不足,保障的标准还不高;四是残疾人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备,现有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与残疾人类别化、个性化、多层次的需求之间还有较大差距,精神文化生活相对匮乏;五是政府部门各负其责、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以及社会动员参与机制亟待健全,残联组织需要进一步明确定位,有效发挥作用。三、发展形势“十二五”时期,首都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残疾人事业作为首都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既面临着一系列发展机遇,也面对诸多问题和挑战。(一)有利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关心残疾人,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为做好残疾人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动力和政策保障。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打造和谐宜居之都,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城市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各级政府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更高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创造更大空间。加强首都社会建设,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加快培育社会组织,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二)主要挑战。本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结构加快转型,收入分配面临重大调整,残疾人状况要进一步缩小与全市平均水平的差距,对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提出更高要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将对劳动者素质提出更高要求,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总体较低,就业竞争能力较弱,通过劳动实现增加收入和参与社会生活的难度越来越大。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全社会残疾风险进一步加大,预测2011年至2020年残疾人口年均增长约2万人,将对本市医疗卫生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形成新的挑战,必须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统筹兼顾残疾人事业发展。第二部分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部署,顺应残疾人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为动力,以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统筹兼顾,注重特性,完善制度,强化基础,努力建设残疾人工作的首善之区,全面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做出贡献。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满足残疾人的特殊需求放在首位,重点保障和特别扶助、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基本保障与多层次服务相结合,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坚持围绕大局,主动顺应和融入首都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大局,整合资源,集成政策,借势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强化专业化、类别化、个性化服务,使城乡之间和不同年龄、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的残疾人之间得到均衡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发挥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的政策导向作用,提升残疾人社会服务的规模和水平,实现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三、发展目标“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目标,按照建设残疾人工作首善之区的要求,率先形成更加完备、覆盖城乡全体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实现残疾人“生活有保障、康复有条件、在家有照料、出行无障碍”,残健和城乡“两大差距”进一步缩小,使首都残疾人事业在体制机制、保障水平、服务能力、社会环境和权益维护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形成城乡一体、适度普惠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加强制度设计,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强化专项救助,创新助残福利项目,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形成城乡一体化、人群全覆盖、制度相衔接、特性受重视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新格局,使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形成覆盖城乡、具有特色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将残疾人特殊服务需要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合理设置专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以健全网络、建立标准、培养人才为重点,以创新服务提供模式为突破口,筑牢社区综合助残服务平台,深化居家助残服务,规范各类机构服务,加快形成城乡均衡发展、功能比较完备、资源充分共享、服务专业规范、保障措施得力、监督管理有效的残疾人服务工作新格局,打造首都残疾人服务品牌。形成健康持续、充满活力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机制。健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快培育面向残疾人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激发民间和基层创新活力,发挥残联“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合理配置政府、社会、残联资源,不断完善依法有序、长效运行、持续创新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机制。形成平等友爱、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环境。综合运用教育、宣传、活动、慈善等多种手段,发挥媒体、志愿者、社会单位、残疾人等主体的作用,全方位扩大残疾人事业社会影响力,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营造尊重、关爱残疾人的社会风尚,使残疾人事业成为提升首都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平台、宣传首都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阵地、反映首都和谐宜居的重要窗口。表1“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类别序号指标目标社会保障1城镇和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82城乡残疾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953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危旧房改造数量(万户)[0.25]4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享有护理补贴比例(%)100公共服务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有效康复服务比例(%)986有需求的残疾人享有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比例(%)1007残疾儿童1-3年学前康复教育普及率(%)958残疾人机构托养人数(万人)[1.2]9新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万人)[1.5]10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数量(万人次)[5]11扶贫助残基地数量(个),安置带动残疾人数(万人)[170],[1.5]12可持续发展的职业康复劳动站数量(个),安置智力残疾人、稳定期精神残疾人数量(万人)[500],[1.5]13残疾人经常性参加基层文化艺术和健身活动的比例(%)3514残疾人享有1-2项信息化服务的人数(万人)1115有需求残疾人享有法律服务和救助的比例(%)100社会环境16公共建筑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率提升的比例(%)517残疾人社会组织数量(个)220注:①城镇和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按可比价格计算;②[]内为五年累计数。第三部分主要任务一、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残疾人给予重点保障和特别扶助,不断完善体现残疾人特殊需求、政策相互衔接、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城乡一体化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改进社会保障技术手段,加强社会保障服务
本文标题: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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