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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档案执法问题的思考档案机构既是政府或机关内部的职能部门,又是国家的行政执法机关,这是档案机构的特殊性;档案工作管理过程既是档案工作的组织实施过程,又是档案法律法规的执行过程,这是档案工作的特殊性。档案机构和档案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档案执法的特殊性。一、我国档案执法现状档案执法就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权,并依法对违反档案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治档是档案执法的前提和基础,档案执法则是依法治档的核心和重点。经过多年的努力,依法治档的观念渐渐深入人心,档案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和观念的束缚,档案执法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着档案事业的发展。一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在执法过程中随意性大,执法人员或因人情,或考虑部门利益等,往往在执法过程中怕动真格,对档案工作中的违法案件听而不闻,视而不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导致执法不力、执法不严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漏洞。由于办案程序、制度规章还不尽科学,监督执法行为的制约机制尚不健全,对执法行为规范、监督力度不够,导致在档案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少漏洞。三是某些执法人员的素质偏低。某些执法人员政策水平较低、业务能力较差、纪律松散;有的档案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档案机构的整体形象,对档案执法造成了不良影响。四是档案执法检查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检查工作覆盖面小、周期长,形式轰轰烈烈,但是缺乏深度、实际力度明显不足,得不到各档案机构的普遍关注。这些档案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都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档案法制建设的进程,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二、深化档案执法的思路1、确立档案执法活动的科学原则。档案执法的原则,是档案行政法律关系中指导档案立法和档案执法实践的基本准则。需要确立的原则有:依法执法原则,即档案管理监督权的存在、运用必须具有法律依据。这是档案执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要求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必须遵行国家制定的档案法律、档案法规以及各类地方性档案法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只有在法律授权的前提下才能执法,法无授权而为之,则构成行政越位,构成侵权。因此档案执法的程序、形式应有严格法律界定,法律没有赋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职权,不能随意创新和变更形式。合理适度原则,即档案执法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这一原则是对档案依法执法原则的必要补充,针对档案执法过程中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而定。所谓行政自由裁量,指行政机关在档案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幅度之内,行使职权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做出适当的决定。档案工作中的诸多现象,不可能全部在档案法规中予以全面、细致的规范,因此既要赋予档案机构和人员一定程度上灵活处置和操作的选择权,又要对其自由裁量权进行适度限制,保证在档案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运用,从而档案执法行为在更高程度上的准确、合理和适度。公开公正原则,即档案管理监督机构在执法时必须做到开放透明,依法平等地裁决。档2案管理监督机构要提高依法治档的开放度和透明度,将有关档案执法的各项规定公开,将处罚理由、过程和结果公开,既使自身的执法行为受到监督,又能够起到教育作用。同时,在档案执法过程中要切实将调查制度、回避制度、申辩制度、审裁分离等制度落实到位,确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枉不纵,公正执法。讲求效率原则,即档案管理监督机构要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目前,我国档案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档案管理监督机构履行法定职责的期限,但档案管理监督机构应从保护档案管理机构和利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加快运转速度,提高工作效率,尽快解决问题,保证档案执法的实效性。同时,档案管理监督机构要主动进行行政执法,经常深入到各类单位进行档案管理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否则就是失职,甚至会造成严重的后果。2、增强法制观念,建立良好运行机制。要逐步在全社会树立档案执法的强烈法制观念和严明执法意识,确保档案执法公正,增强档案执法的群众基础。首先,在档案机构内部,应进一步明确《档案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牢固树立档案管理机构依法管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的意识。依法治档是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档案机构的每个工作环节都具有鲜明的法律特征。从档案机构设置与职责确定,从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保护到档案资料的利用与公布,档案法规都有明确而严格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悖于档案法规行为的出现。其次,在整个社会范围内,要克服人们头脑中轻视档案法规,不能自觉依法履行义务,习惯于要人管的重人治、轻法制思想。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和档案行政执法的威慑、警示作用,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尤其是档案执法部门领导和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为档案执法创造良性的执法环境。如果说法制观念是档案执法有效开展的“软环境”,良好的运行机制则是“硬环境”。首先,要确定档案执法机构、配备档案执法人员;建立档案行政执法队伍,使档案执法工作有组织保障;其次,要建立档案执法的制约和激励机制,使档案执法工作有机制保障;再次,要规范档案执法行为,确立档案执法程序和制度,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使档案执法业务建设有制度保证;最后,要有基本的经费保障,并具备必要的业务设备。3、建立健全档案执法监督机制。执法和监督是档案法制建设的两大重要环节,不可或缺。没有执法则无法治;没有对执法的监督,法治则无保障。因而,执法先行,监督并重。我国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设立了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对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实行监督检查,促进了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然而,十余年的监督检查实践尚不足以让我们有丰富的经验来完善档案执法与监督工作,未能达到执法的最佳效果。因此,必须加强对执法行为过程的监督,以督促执法机构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使之程序化、制度化。要建立起完善的档案执法监督机制,一是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要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制意识,正确认识执法和监督的辨证关系,客观地制定正确的工作方针,协调两者的关系。二是档案执法人员应提高主动接受监督的观念,在执法过程中将其执法行为置于公开监督之下,接受监督,规范执法。三是要准确定位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其重点应放在检查要求各类档案机构遵守的档案禁止性条款和义务性条款上,而不是档案管理技术标准的检查上;正确区分档案执法监督和档案业务指导职能的关系,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四是要制定完善的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包括:建立对执法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要求执法人员严3格按照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正确执法;建立对档案管理机构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针对以往执法监督检查周期较长、形式集中等不足,设立经常性的监督工作内容,实行动态监督,对监督工作中收集到的大量原始信息,进行归纳、处理、反馈,为加强执法与监督工作提供依据;建立监督机构的工作制度,使监督工作在档案法规规定的职能与职权范围下,按照程序规范履行,并形成制度化;建立奖惩制度,对象主要是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和监督人员,奖惩分明,严格执行,使执法监督得到有力的保障。4、明确责任,不断提高档案执法人员素质。档案执法工作存在不敢执法和不会执法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档案执法人员的素质还不能适应档案执法实践的需要。因此,不断提高档案执法人员素质,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档案执法队伍是深化档案执法的重要举措。信息时代的档案执法工作向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除了较高的政治素质之外,档案执法人员还要具有以下素质:一要具备深厚、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熟悉档案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行政法规,掌握法律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及档案专业的相关法律知识,知法方可执法,这是档案执法的前提条件;二要具有一定的档案专业知识和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实践经验,不说外行话,不做外行事;三要具有社会行政执法能力,掌握办案专业知识,熟悉执法工作程序,具备相当的社交能力和雄辩能力,具有注重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统一的执法观念等。档案执法工作是一种管理行为,这种行为需要社会管理手段,需要与社会各部门打交道,因此,档案执法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执法管理能力。四要具备站在全局的高度分析、观察、判断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和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提高档案执法人员素质,应该通过多种途径:第一、提高广大档案人员对档案法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要求每一个档案执法人员充分认识档案工作所具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而增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主动性、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维护档案法律、法规的尊严,认真履行国家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只有充分认识档案法制的重要性,才能自觉地学习档案法律、法规,以强烈的法治观念和自觉的执法意识做好档案执法工作。第二,通过严格的教育培训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通过针对性培训和档案执法人员自觉学习相结合,加强档案法律、法规及相关行政法规的学习研究,努力做到知法懂法,善于执法,保证其政治上坚强可靠,廉洁清正;业务上精通法律事务,技能精湛,善于执法,敢于执法。第三,积极加强执法实践锻炼。档案执法人员要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必须积极投入到档案执法实践中去,边干边学,在执法实践中学习,这也是一条有效的学习途径。第四,强化责任意识,健全考核制度。档案部门应当严格贯彻落实档案执法责任制,从自身抓起,主动检查自身工作中的不作为现象,强化执法责任感。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考核制度,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档案执法人员具备了一定的素质,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才能卓有成效地开展起来。面对新世纪,档案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执法工作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们相信,迈入21世纪的档案执法工作将会更上一层楼,一切有待我们的共同努力。
本文标题:关于档案执法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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