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化 > 关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的十个问题
关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的十个问题更新时间:2015-10-2310:39来源:新环境作者:阅读:1619网友评论0条问题一.哪些上收?哪些下放?根据《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要求,环境保护部将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环保部有关业务负责人表示,事权上收,上收的是生态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那么,适度二字,该怎么理解?第一,上收空气、水和土壤的监测事权,并不是全部生态环境质量要素。我国的环境监测国家网已初步建成,基本可以覆盖全部环境要素,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近岸海域环境、噪声、生态环境以及国控污染源等。在众多要素中,适度上收的是空气、水和土壤的监测事权。其中,水环境仅仅限于地表水,并不包含地下水,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的职责在国土与水利部门。至于其他要素,如生态、噪声、酸雨、辐射等等,仍按原来监测模式运行。第二,上收属于国控性质的监测站点。遵循“谁考核、谁监测”的改革原则,地控点,如省控点和市控点,环保部都不上收。但是,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相应上收地控点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其监测数据用于地方政府对下级的考核。以北京空气环境质量监测为例,国控监测站点共有12个,市控监测站点共有35个。属于环保部上收事权范畴的只是前者,后者的事权依然保留在北京市,具体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负责。特别地,上收事权不包括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这部分事权不仅不上收,而且要下放。问题二.对地方环保部门意味着什么?对地方环保部门来说,一方面,要将生态环境质量国控点的监测事权上交给中央,另一方面,也要相应上收下级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相对而言,前者是解脱,后者是解放。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工作,不仅需要投入运营资金,还要安排专人专职。特别是一些经济落后地区而言,人力、财力都比较缺乏,不能不说是一种负担。对他们来说,环保部上收事权,显然是一种解脱。卸掉这些任务之后,可以节省下不少精力,面对本就繁重的其他监测任务。不过,对于这种解脱,有的地方可能还不太乐意,甚至会有点小纠结。为什么呢?因为监测结果是用于考核的。原来是地方监测,国家考核,也就是说,国家考核地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依据,由地方自己来提供。在那种机制下,不管是不是负担,但貌似地方或多或少拥有主动权。有些时候,在个别地方党政领导的干预下,调整监测数据,并不十分困难。如果事权上收,这种主动权就没有了。其实,这种失落大可不必。很多基层环保部门反映,除非上级领导有要求,否则环保部门没有故意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动机。个别地方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之所以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主要目的也只有一个:政绩。既然如此,对环保部门来说,事权上收后,可谓真正意义的心理解脱了。若再有上级领导过问,就有了充足的理由,数据已经由上级直接监测、直接获取了,自己已经无能为力了。岂不无权一身轻?从这个角度来看,事权上收,对地方环保部门是好事。一方面,正本清源,回归正轨,节省出一定的时间、资金和精力,开展事权范围内的其他监测工作;另一方面,有助于摆脱地方政府可能的过问和要求,缓解心理压力。当然,对地方政府特别是省级和地市级来说,事权上收不是被动接受和上交,也要相应地主动上收。同样道理,这种上收对下级政府来说,就是一种解放。不少地方反映,省级监测站受制于人员编制及财政政策的制约,往往只能将大量精力放在竣工验收监测上,以保证庞大系统的正常运转。地市级监测站成为各级站中压力最大、地位最尴尬的群体,不仅承担辖区内所有的指令性监测任务,还要承担来自环境管理部门安排的各类事务性工作。如果省级能相应上收一些事权,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放地市级监测站。同理,地方对监测事权的相应上收,回归“谁考核、谁监测”的基本准则,将监测数据用于考核下级政府,本身就是一种监督,也将有利于督促下级政府改善环境质量。问题三.上一级靠谁来监测?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上收环境保护部之后,环境保护部靠谁来监测?各级地方环保部门相应上收事权后,又靠谁来监测?不妨先来看看上收的这部分事权工作量有多大。数据显示,全国目前有1436个空气质量监测国控点,972个地表水质量监测国控断面(点位)。依据方案要求,计划到2020年,要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可以判断,接下来的几年,空气和地表水环境监测的国控点位肯定会进一步增加。据了解,土壤质量环境监测国控点正在布设,这也是上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空气、水、土壤三个因素,点位之多,分布之广,监测工作量之大,已是不言而喻。仅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来完成,既不符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大方向,也不现实。据环保部环境监测有关负责人介绍,环保部上收生态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之后,真正的监测工作并非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直接开展,而是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去运行和管理。这个思路并不突然。早在今年年初,环保部就发布了《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可以说为监测事权上收和委托第三方服务做好了铺垫。文件一经发布,就引起了业内广泛关注,有分析人士称,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的春天到了。事实上,已有部分省市的水质监测站和大气监测站开展了第三方运营,有些模式已经相对成熟,如山东和浙江。2012年,山东省通过公开招标,将17市144座空气自动监测站全部以TO(转让-经营)模式移交给第三方运营,由省、市两级环保部门共同对运营、比对单位进行质控考核,共同出资购买符合质量要求的监测数据,监测数据归省、市环保部门所有。自此,山东全省17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好与坏,不再由环保部门“自说自话”。对于事权上收对第三方市场的影响,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事业部总经理孙越认为,这次事权上收的导向性明确,将产生全国效应,“我国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约占所有监测点的30%,未来可能以这30%带动其余70%的市场。”这种判断确实有道理。事权上收,涉及到中央和地方各个层面,上级监测站难以全部自行开展监测,必须运用市场化思维来,转变管理理念,第三方由此将迎来巨大的运营空间。对环保监测系统来说,第三方提供的不仅是服务,更重要的是促进监测系统业务的准确定位和健康发展,减少监测技术性工作,把更多精力用于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和分析应用,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支持。问题四.第三方市场接得住吗?落实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购买社会服务,将是各级环境监测的必由之路。明确了出路不等于找好了出路,环境监测设备行业发展不过十几年,而环境监测运营、社会化监测也才刚刚起步。这都让环保部门十分担忧,环境监测第三方从业者能不能接得住?设备供应商准备好了吗?这种担忧并非庸人自扰。根据方案和现实要求,要开放的环境监测市场,既有事权上收后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还有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环境监测活动,领域很广。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方面,政府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建议》《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先后发布,迈出了改革的重要一步。开放市场长远看肯定是好事,但是这位负责人也表示,现在很明显地感觉到,第三方力量跟不上,从业企业良莠不齐,还得慢慢来。这种判断不只来自政府,从业者也不避讳。博天环境集团的董事长兼总裁赵笠钧认为,行业发展前景非常好,但是,环保产业还没做好准备,在某种程度上正处在春秋战国时期。在他看来,相对于严峻的环境形势和对环保产业的需求,大多数环保公司都只能算小微企业。去年完成的第四次全国环保相关产业调查显示,以2011年为数据基准年,当年全国环保产业从业单位2.38万个,营业收入只有3万亿元左右。也就是说,平均每家企业营业收入仅1亿多元,规模太小。规模小,就没有足够的力量进行研发工作、吸引储备人才。环保行业门槛低,好像几个人就能成立一个公司,有的公司还处在勉强生存阶段,难免会出现低价竞争和粗制滥造。长此以往,不利于环保产业的健康发展。一口吃不成胖子。环保产业要壮大,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怎么努力,是重点。有的业内人士认为,政府要开放市场,制定政策,扶持企业等等,多管齐下。对此,从业者赵笠钧则有不同看法,他认为政府真正应该做的就是制定规则,提高违法成本,约束排污企业,倒逼排污者自行投入,寻求高品质服务。至于排污企业怎么选择,由市场法则决定,价格优、质量好的环保产业,就有更多机会;有更多优秀人才、更多研发投入的企业,自然走得更远。这样一来,市场就释放了,规则有了,执法严了,肯定有企业挺不住,那么就让它自然淘汰,环保产业才能健康成长。各地在实践中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教训。山东、浙江、江苏、河北、广东等地,已经逐步探索了各有特色的监测管理模式。山东重在宽进严出和违规重罚,如对存在造假隐患的,一律将设备生产(销售)商清除出山东环保市场,发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不再允许其继续提供相关环境监测服务。浙江侧重发挥环境监测行业协会的作用,由行业协会开展专业培训和能力评估,对企业从质量体系到实验室能力全方位考核。正是由于地方的有益探索,加上宏观政策的不断刺激,第三方市场的发展已呈现雨后春笋之势。数据显示,近5年来,浙江省第三方检测机构增加了50%以上,达到了125家左右;山东共有60家机构列入《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目录》,技术人员1400余人,原值3亿元。企业越来越多,发展越来越规范。也正因此,很多人对第三方寄予厚望,十分乐观。这种乐观不仅建立在地方实践的基础上,还有来自从业企业的积极态度。面对巨大的市场和政策利好,环境服务业企业比政府更有积极性,业内关于PPP的研讨会议和经验分享一个接一个,从备受质疑的技术水平到广为担心的融资能力,第三方运营企业自身正在不断寻求突破。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环境监测企业在环保并购市场空前活跃,截至8月底,4家主要监测企业的并购金额和案例数分别为7亿元和11个。这两个数字意味着,在只过了一大半的2015年,监测并购金额以及并购案例数都超过了过去3年的总和。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认为,不只是企业,很多科研院所都具有有关监测能力。仅就高校而言,目前全国设置环境类专业的高等院校超过300所,几乎遍布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这些院校绝大多数具备良好的环境监测实验条件、科研实力和人才储备。如此看来,第三方接不住的情况应该是暂时的,随着政府政策引导的不断深入,企业自身的持续突破,有理由相信,接下来的第三方市场有望成为环境监测服务的有力补充。问题五.地方监测站今后做什么?事权调整,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上收,各级环保部门均要不同程度地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二是下放,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监管重心下移,地方要逐级承担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环境应急监测等职能。一上一下,对地方各级环境监测站的职能会产生哪些影响?不妨来研究一下山东的实践情况,山东自2012年开始,率先开展了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改革方案正是一上一下。总体思路就是,省级以宏观监管为主,市县以微观监管为主,谁考核谁出数。据此,环境质量上收一级管理、污染源下放一级管理,由省级负责17个设区城市环境质量的监督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下放到各市、县(市、区)。在这种模式下,城市环境质量原来以市级监测管理为主的,现在上收到省级,市级配合管理;而原来以县级监测管理为主的,现在上收到市级,县级配合管理。在污染源监测管理方面,除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厂外,省级原则上不再对各市污染源进行经常性的监测管理。对于通过环境监测、监控、信访等渠道发现的污染严重区域或污染源,经全省环境形势分析会确定为环境重点督查对象后,仍由省环保厅负责实施监察、监测。体制改革三年来的新气象,让山东环保人津津乐道。过去实行“考核谁谁出数”,上级对下级环保工作考评所用数据,大部分由下级环保部门上报,容易受到不正当的行政干预,有时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各级政府的环保工作成效。改革后,环境监测考核转变为“谁考核谁出数”,将排污单位的监管下放各市,市、县两级的主要精力由应付省级考核转为加强污染源监管,突出了市级监管的作用,
本文标题:关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的十个问题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62658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