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10农村法治理论与务实复习题一、名词解释1、农村法治2、土地承包经营权3、社会保障4、村民自治5、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6、民政7、无公害农产品8、仲裁9、农业法10、绿色食品11、法律援助12、法治二、判断改错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2.《农业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农业更好地发挥在提供食物、提供工业原料和其他农产品、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的作用。()3.土地所有权指土地所有者对土地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权利。()4.农村劳动力指在农村包括18岁以上55岁以下有劳动能力的人,是普遍的基数。()5.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不再补发证书。()6、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期限为四十年。()7.非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的,须至少提前两年申请续期,申请批准后,期限可以延长,同时按当时市场行情补交出让金。()8.在不与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相抵触的情况下,国家对农民实施价格补贴和销售量补贴政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9、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核心问题,由国家和集体共同负担。()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不可转让。12、从经济发展阶段看,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时机尚不成熟。()13、在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框架下面,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主要体现为家庭的自我保障。1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2002年在全国部分省市试点的。()2/10三、简答题1、简述农地征收中如何有效地保护被征地农民的权益2、简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3、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体系包括哪些内容4、简述公证的法律效力5、简述村民会议与村委会的关系?6、简述政府在农业发展方面的作用7、简述结婚和离婚的条件8、简述民事诉讼程序9、简述治安管理处罚程序四、案例分析1、2001年,53岁的李某一名淳朴的农妇,被工作26年的单位辞退了——原郑州市某农药厂。辞退前没有任何通知,只因超龄。李某要求单位给养老保险金,理由是“临时工也应该老有所养”。但是由于李某是以“农民临时工”身份来工厂工作,工厂并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与其签订劳工合同明确用工关系,更没有为其办理和缴纳养老保险金。为此,她多次前往工厂、统筹办、人大等部门要求为自己发放养老保险金,但都吃了“闭门羹”。统筹办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的解释是:单位并没有为李某办理养老账户,况且其已超过参保年龄,无法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手续。请问李某原工作单位应不应该支付她养老保险金,为什么?2、某设区的市农业局在执法检查中,怀疑该市某蔬菜批发公司批发的4种蔬菜不符合国家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于是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在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制作笔录后,分别从这四种蔬菜中各抽出1公斤送到某食品加工企业下设的实验室检测,该实验室尚未获得任何认证。经该实验室检测,发现这四种蔬菜均符合国家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事隔一周后,该市政府发起“打假”活动,该市下辖的某区农业局又对该蔬菜批发公司的上述同样进货来源的四种蔬菜进行检查。蔬菜批发公司提出这四种蔬菜已经经过市农业局检查,结果为合格,不应再检查了。区农业局工作人员说:“这次‘打假’活动是全市性的,各个厂家都要接受检查,上次的检查可能不准确。既然是合格产品,就不怕再检查一次。”同时,区农业局要求该公司交纳8%的检验费用。本案中的市农业局和区农业局的做法有何不妥?为什么?3、、试论述社会团体设立的条件和程序。4、试论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有哪些区别5、冯某的宅基地与魏某的宅基地相邻,冯某的宅基地位于西边,魏某的宅基地位于东边。两块宅基地的宽度均为8米,长16米,面积均为128平方米。冯某与魏某也均于1996年2月12日分别取得县土地管理局颁发的用地证书。1999年5月6日,冯某与魏某经协3/10商签订了一份《宅基地调换位置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双方互换调整宅基地位置,即原来冯某位于西面的宅基地与魏某位于东面的宅基地互换位置,双方所持的土地使用证书中的土地尺寸不变,协议签订后的任何一方不得后悔,否则负全部经济责任。2001年9月18日,冯某在尚未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时便在换得魏某宅基地的位置上动工建楼房。至同年12月,冯某建起了一幢两格四层半高、建筑面积576平方米的楼房。在冯某建房的过程中,魏某知道但未提出异议。2002年4月27日,魏某以双方换地尚未办理正式过户手续,冯某侵占其宅基地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冯某退出侵占的128平方米宅基地,恢复原状。在庭审中魏某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冯某赔偿其该购地款15万元及其利息。冯某和魏某在庭审中均承认没有办理换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是由于当时法律意识不强。问:本案应如何处理?6、梁某,男,47岁,农民工,应聘到四川眉山某建筑公司上班。2005年7月31日,梁某在工地做工时,不慎被楼上掉下来的砖头砸伤头部,后送医院治疗。出院后,为保护自己的权益,梁某委托四川欧大俊律师事务所律师欧大俊、律师助理姚金容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在律师的帮助下,梁某经眉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梁某与该建筑公司就工伤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梁某向眉山市东坡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被诉人(该建筑公司)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6180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300元、工资11330元、医院护理费390元、住院生活补助费195元、伤残鉴定费320元等。问被诉人的要求是否合理。4/10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农村法治是指在遵循“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原则下,运用农村法律制度和法律手段管理农村的各项事务,使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生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治理措施或治理方式。2、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主体根据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所取得的对承包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的一种物权。3、它是以法律为依据,以国家、集体、农民投入为主体,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因意外事故而在生活上发生困难的农民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4、村民自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而在我国农村推行的一种社区制度。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5、农民集体全体成员依法对其所的有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6、民政是指国家民政部门依法组织人民群众,并处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性、政治性事务的行政管理工作。7、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农产品。8、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9、农业法是国家制定的调整国家协调农事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0、绿色农产品则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农产品。11、法律援助制度,又称法律救助,法律扶助制度,是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国家对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当事人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12答:法治的含义可以归纳为:(1)法治是指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权威。政府和政府官员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2)法治是与宪政紧密相联的一种制度体系。在这种体系下,政府是宪法的产物,政府要受到宪法的控制。(3)法治是一种法律秩序。在法治状态下,依法办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4)法治是一套价值体系。法治的价值目标是多元的:自由、人权、正义等。二、判断改错5/101、正确2、正确。3、正确4、错误。农村劳动力指参加农村社会生产的实际劳动力数量。即在农村范围内经常从事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邮电业、商业、饮食业和其他活动的全部劳动者5、错误。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应当补发证书。6、错误,应为三十年。7、错误。至少提前一年。8、正确。9、错误。应由个人、集体、国家共同承担。10、正确。11、错误。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12、错误。基本成熟。13、错误。共济的集体保障。14、错误。应是2003年。三、简答题1、答: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此外,土地征收中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办法,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对有稳定收益的项目,农民可以经依汉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入股(2)健全征地程序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3)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监管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2、答: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功能是指这种保障制度对于农民个体和由此类个体组成的群体所具有的意义,它主要表现在对农民个体的生存保障、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农村社会的公平价值所具有的倡导意义。(一)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有助于保障农民的生存和个人的全面发展(二)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能够极大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三)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有利于保障农村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四)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3、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体系包括内容有:从法律效力层次的角度讲,农产品质量安全6/10管理制度体系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委规章以及农产品质量标准、生产规程等规范性文件组成从农产品供应量链的角度讲,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为基础,包括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农产品生产管理制度、农产品贮存和运输管理制度、农产品销售管理制等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制度。4、公证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服务业务,在法律上,它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效力。(一)在民事诉讼上,公证是最有说服力的法定证据之一(二)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还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证处可以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这一规定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提供了有效手段。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文书中所规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8条的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公证还具有使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的效力、(四)公证书具有域外效力5、答:村民会议是村民实行自治的权力机构,是本村全体村民自治权力的最高体现者。村民委员会是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是村民实行自治的执行机构和工作机构。村民委员会的直接权力来源,是本村村民和村民组成的村民会议。村民委员会的权力不能超过村民会议。村民会议有权每年听取并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必要时有权罢免村民委员会的成员。6、答:(1)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认真实施《农业法》(2)国家对农业发展的奖励(3)执法监督和法律责任农业执法监督违反农业法的法律责任(1)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2)破坏农田水利设施、违反生产资料安全生产经营使用制度、乱开垦、乱围垦及在土地征用过程中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等行为,应当分别按《防洪法》、《产品质量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等7、答:农村
本文标题:农村法治理论与实务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63542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