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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本土信任问题的分析2013级财务管理三班刘雅婧学号201310020331概念的界定1将信任理解为对情景的反应,是由情景刺激决定的个体心里和行为在Deutsch(1958)的囚徒困境实验中,人际信任的有无以双方合作与否来反映。两个人之间的信任程度会随着实验条件的改变而改变。在这种情况下,信任被看作一个由外界刺激决定的因变量2将信任理解为个人人格特质的表现,是一种经过特定学习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人格特点持有这个观点的人他们认为,一个人的生活经历和对人性的看法会使他(她)形成对一般性的他人的可信赖程度的概化期望或信念。有的人倾向于信任他人;有的人则倾向于怀疑他人。3将信任理解为人际关系的产物这个观点的持有人对信任的特点、维度、基本类型等进行了颇为系统的分析。他们认为理性和情感是人际信任中的两个重要维度,二者的不同组合可以形成不同类型的信任,其中认知性信任基于对他人的可信程度的理性考察而产生的信任)和情感性信任基于强烈的情感联系而产生的信任)是最重要的两种,日常生活中的人际信任大都是这两者的组合.他们还认为,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和社会流动性的增加,越来越多的社会关系都以认知性信任而非情感性信任为基础4将信任理解为社会制度和文化规范的产物这些学者都讨论了不同于“私人信任”的宏观层面的信任现象,近年来,使用“社会信任”一词的学者似乎更多一些。事实上,对社会信任也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些人将它看作法规制度的产物,认为人们之所以讲信任,是因为受到法规制度的制约,不敢作出违背信任的行为,之所以信任他人,是因为相信这些社会机制的有效性。另外一些人认为社会信任是文化价值观的产物,人们之所以守信任或信任他人,是因为文化中含有值观念并得到人们的认可和内化。采用前两种取向的多为心理学家。他们依照心理学的传统范式,将信任理解为个人的心理事件,只关注信任的认知内容或行为表现。这类研究受到不少批评。社会学家多采用后两种取向。从社会学的观点来看,信任是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维度,是与社会结构和文化规范紧密相关的社会现象,因此,不能将信任从社会与文化中抽离出来,而要将它当作一个不可还原的多维的社会实体来研究。中国人信任问题的现状分析1从组织行为学的角度分析企业中的人际信任高承恕和陈介玄等人对台湾企业中的“信任格局”作了一系列的研究,认为目前台湾企业中的人际信任既有传统的人情连带特质,又有基于后天成就的理性计算。郑伯埙的研究发现企业上司对下属的信任主要由二者之间的既有关系、下属对上司的忠诚度和下属的才能三个因素决定。樊景立等人的研究发现企业上下属之间的信任程度与二者之间的既有关系的强弱和年龄、教育程度等个人背景方面的相似性大小成正比。黄绍伦的研究发现,通过与西方文化的接触,在香港等地的华人企业中已经建立了普遍信任的机制2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中国人的人际信任张建新与Bond对北京、香港和美国的大学生对于具体对象的信任程度进行了跨文化比较,发现三地的增加而增加;三组被试对亲人的信任程度没有差异,但是北京被试对熟人和陌生人的信任要高于美国和香港的被试。王飞雪等比较了中日美三国的被试对一般性他人的信任程度,发现中国人的信任结构较为复杂,虽然对他人的一般信任程度不高,低于日美的被试,但是中国被试对人性却持肯定的态度。3从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的角度对中国人信任行为的分析在《代价论》一书中,郑也夫对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两种信任结构之间的关系及其在中国社会的表现作了颇为深刻的论述。张静讨论了维持信任的三种社会机制,即人际关系约束、单位组织约束和制度约束,并认为随着社会的变化,前两种约束的效力下降,因此必须加强制度约束。杨中芳分析了中国社会中忠、诚、信三者之间的关系及其对非正式团体的影响。陆小娅与彭泗清讨论了中国社会目前的信任危机的原因及对策。总的来说,华人学者对中国人信任行为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还存在不少问题。第一,对西方信任研究的理论、观点、方法和成果还缺乏系统的介绍与评述,对西方学者有关中国人信任行为的偏见还没有作出全面的回应。第二,不少学者将信任当作一个日常概念来使用,没有进行信任的概念化和指标化,很少分析中国人信任行为的一般特点和模式。第三,虽然一些学者注意到了人际关系在中国人信任行为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并对关系与信任作了不少研究,但是他们对关系类型的界定较为笼统,对交往关系没有作细致的分析,对关系密切程度的衡量缺乏清楚的界定。由于人际信任和关系密切度的测量都没有很好建立起来,过去对信任程度和关系密切度的定量研究就缺乏很好的基础。第四,虽然一些学者讨论了普遍主义的信任结构或者说对信任的制度约束的重要性,但是这方面的实证研究还很欠缺对关系与信任的本土研究1首先,信任不只是个体的心理和行为,更是一种与社会文化环境密切相关的社会现象,应该将信任放在社会关系中来理解和研究。其次,信任也是一种历史现象。随着社会的发展,信任的构成和产生信任的机制会发生变化。信任行为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对它的探讨适宜于采用本土研究定向,即在中国特定的“历史/社会/文化”框架下来进行研究。笔者尝试从三个方面来把握中国人信任行为的本土特点。第一,先了解信任的本土概念。通过深度访谈来了解一般人对于信任及其相关概念如“诚”的理解、对关系的想法等。第二,考虑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和文化观念对中国人信任行为的影响。研究中国社会和中国人心理与行为的学者有一个基本共识,即中国社会重视人际关系,中国人的行为具有关系特殊主义的特点,据此可以认为对“关系与信任”的探讨应该是研究中国人信任行为的中心课题之一。第三,考虑社会转型对中国人信任行为和关系的影响。例如,中国人的信任行为模式是否发生变化?法制手段是否会被采用?法制手段与关系手段之间的关系如何?此外,社会流动性的增加可能使交往关系的重要性增加,因此有必要对交往关系给予更多的注意。2人际信任和关系运作三者之间的关联。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五点。(1)交往关系的分类与关系密切度的衡量。根据访谈材料,笔者区分了三种不同的交往关系,并认为,就情感上的密切程度而言,几种主要关系类型之间的密切性排序是:与陌生人的关系无交往的既有关系以性格相投为特点的交往关系以情感相融为特点的交往关系以利益一体化为特点的交往关系.(2)人际信任的主要类型。以往的不少研究都将人际信任区分为认知性信任和情感性信任两种,在此基础上,笔者进一步将情感性信任分为四类--基于既有关系所蕴涵的“虚情”或曰“应有之情”(assumedaffect)的信任,基于性格相投的信任,基于情感相融的信任,基于一体感的信任。(3)关系类型和信任类型之间的对应关系。因为稳定的关系往往意味着一种义务感,可以使人们按照一定的社会规范去行动,所以关系可带来行为的可预见性,从而导致人际信任。不同关系所蕴涵的义务感不同,所能带来的信任程度也就不同。人际信任的大小与情感关系密切程度成正相关.(4)人际信任上的事件区分性。对于同一种人际关系,在不同事件上的信任程度有显著差异.(5)信任增强的方式。人们之间的信任程度可以通过关系运作和法制手段来增加,在不同条件下,人们会采用不同类的关系运作方法。研究发现:(1)信任的核心意义是相信对方的言行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有益于,至少是不会伤害自己的利益。信任包括“人品信任”和“能力信任”两方面,“人品信任”主要是对私德的信任,是由双方的私人关系决定的。(2)信任可以通过三个方面的八种行为来反映,一是钱财上的信任,如借一大笔钱给对方,且不留字据;在自己住所没人时把房门钥匙给对方;请对方保管自己的财物。二是隐私上的信任,如把自己的隐私告诉对方;告诉对方自己对上司的不满;告诉对方自己对双方共同的熟人的不满。三是办事上的信任,如托对方办一件重要的事情;与对方长期合作做某件事情。(3)信任程度与人际关系的密切度成正比,也就是说,关系越密切,信任程度越高。但是关系并不是影响信任大小的唯一因素,人们的信任行为存在事件区分性,即对同一个人在不同事件上的信任程度显著不同。(4)人们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来增加他人的可信程度,发展与他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运作是建立和增强信任的重要机制。关系运作不仅包括利用关系网或请客送礼等工具性色彩较强的方法,而且还有相互尊重、交流思想感情等情感性色彩较强的方法。不同的关系运作方法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在长期合作关系中,加深情感的关系运作方法较受重视,而在一次性交往中,利用关系网或利益给予的关系运作方法较受重视。此外,在经济合作关系中,为了增强信任,人们除了进行关系运作之外,还会采用法制手段。关系运作和法制手段二者可以共存。
本文标题:刘雅婧中国本土信任问题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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