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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乌鲁木齐市科技局乌鲁木齐市技术市场与民营科技管理办公室2011年3月16日一、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意义一是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是对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的充分肯定,对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热情,持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二是在相关领域的招投标项目评审中,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一定支持措施,将会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三是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必将有力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力度,加快乌鲁木齐创新型城市的建设步伐。二、我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工作的相关法规2010年4月7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乌政发【2010】31号)文件。《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该办法共9条,分别就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意义、组织原则、申报条件、申报资料要求、认定程序、监督管理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三、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原则认定自主创新产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组织开展,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认定、管理和监督。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请认定。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知识产权局组成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领导小组结合本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情况,制定《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四、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申请条件1、产品符合国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2、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益状况明确。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是指,申请单位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我国依法取得的有效的专利、商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的所有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的中国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在我国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3、产品具有自主品牌。四、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申请条件4、产品创新程度高。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5、产品技术先进,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四、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申请条件6、产品质量可靠。通过国家或地方质监部门有资质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7、申报自主创新产品的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失信记录。五、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程序定期申报→集中评审→社会公示→颁发证书→编入目录1、组织实施机构:由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评审工作的实施和监督成。具体实施工作由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组织。2、实施依据:评审工作由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按照《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申报指南》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3、评审过程应实事求是,以申报材料为依据,进行公正评价。4、评审专家对与本人及所属单位有利益关系的评审对象实行回避制度。(一)定期申报凡申请认定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的单位,按要求填写《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并向乌鲁木齐市科技局报送书面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具体材料如下:1、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属中外合资企业,应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股权结构。3、产品知识产权权益状况和品牌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涉及多个单位的,必须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4、通过国家认定的资质检验部门提供的产品质量性能测试报告;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必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书。·5、产品采用标准证明。·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7、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环保达标证明以及产品创新程度与生产规模等方面的有效证明)。*申报材料的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和复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伍份。请不要另行制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其它附件材料,一式伍份,与认定申请表共同装订成册。(二)集中评审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自主创新产品认定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申报单位是否符合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申请条件;•(2)申报产品是否符合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申请条件;•(3)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及相关各项附件材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形式审查合格后,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知识产权局共同组织专家开展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评审工作,邀请不少于9名的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组按照独立公正的原则,依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专家组意见,形成自主创新产品认定专家评审结果。(三)社会公示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形成《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初步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四)颁发证书•7天公示期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六、乌鲁木齐市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一)管理1、在有效期内,若产品状况发生变化,被授予单位应及时向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予以书面报告。2、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产品,将取消其自主创新产品资格和创新产品证书。3、有效期满,被授予单位可再次申请认定,但应在有效期截止前三个月提出。(一)管理4、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自主创新产品资格到期自动失效。5、复审与每年申请认定同步进行。复审时对照初审材料的重点进行审查。6、通过复审的自主创新产品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复审合格有效期满后,自主创新产品资格需重新认定,按初次申请办理。7、申报单位需要变更名称、地址等内容,需提供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有效批复件,由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核对后上报,经公示、备案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二)监督已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的申报单位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资格: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2、有偷、骗税等行为,受到处罚的;3、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4、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对被取消自主创新产品资格的企业,在3年内不再受理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的管理与监督按照《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的填写说明•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本申请表及其附件是自主创新产品认定评审的唯一依据。申请单位必须实事求是填写本申请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产品申请表与各项附件材料中的内容和数据真实可靠。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证书的单位,取消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资格和产品认定证书,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申报单位负责。申请单位不得私自修改本申请表的内容。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将对所有通过认定的产品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保留对所有申请产品对外公布和宣传产品名称、申请单位、技术领域等信息的权利,无须事前得到申请单位的许可。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所有接触项目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工作人员以及项目评审专家,有保证项目技术核心秘密不泄露的义务。如不同意以上提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事先书面申明,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该产品申请,并退还申请材料。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和复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伍份。请不要另行制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其它附件材料,一式伍份,与认定申请表共同装订成册。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一)封面•产品名称:填写申报产品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并与附件中的产品名称保持一致,不能出现含糊的词语,如“及其他”、“及其类似物”等。•规格∕型号:每个产品只能申报一个型号,型号中不得出现“系列”、“系列产品”等词语,并在申请表“规格/型号”部分注明该产品所属具体型号,同一系列不同型号产品应逐一申报。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一)封面•申请单位(公章):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并与附件材料中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企业按法人登记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填写时应与企业公章所用名称一致,不得使用简称。事业单位按照成立和登记备案时编制部门审批的名称填写,应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不得使用简称。•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并与相关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其他附件材料中法定代表人名称保持一致。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二)产品基本情况•产品分类代码:指申报产品属于《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635.2—2002)的相关分类代码。•产品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产品:指申报产品是否已纳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指导目录》(2009)。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二)产品基本情况•属于国家强制认证产品:指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号)的要求,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属于许可证产品:指按照《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产品)。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二)产品基本情况•技术来源:•国外技术:所依托或采用的主要技术来自国外,或是成套购买国外成熟技术直接用于本产品研发。•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所依托或采用的主要技术来自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及通过合作或购买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技术直接用于本产品研发。•区内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所依托或采用的主要技术来自自治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及通过合作或购买自治区内高校、科研院所技术直接用于本产品研发。•自有技术:所依托或采用的主要技术来自申报单位自行研发。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二)产品基本情况•技术先进性:•国际领先:经检索和同行专家鉴定,产品的综合技术水平已经全面超过国际上公开的同类产品的最先进的技术水平者。•国际先进:经检索和同行专家鉴定,产品的综合技术水平已经达到国际上公开的同类产品的最先进的技术水平者。•国内领先:经检索和同行专家鉴定,产品的综合技术水平已经全面超过国内公开的同类产品的最先进的技术水平者。•国内先进:经检索和同行专家鉴定,产品的综合技术水平已经达到国内公开的同类产品的最先进的技术水平者。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二)产品基本情况•技术特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申报企业掌握申报产品所附带的全部知识产权,即能够自主决定是否出售、许可他人使用并收取费用等。•掌握关键技术:申报企业掌握与申报产品相关的设计、制造等全部技术,并掌握部分具备核心价值的知识产权。•突破现有技术:与现有技术水平相比,申报产品已经在某些方面有所突破,但尚未掌握核心知识产权。乌鲁木齐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二)产品基本情况•产品核心专有技术:依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的相关规定,指未公开的,生产该项产品涉及的专门知识、操作经
本文标题:创新产品认定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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