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公布性文件包括()。A.命令B.通知C.公告D.通告2.公文的基本组成部分有()。A.标题B.文头C.正文D.主题词3.具有正式法定效用的文本有()。A.正本B.试行本C.暂行本D.修订本4.一份公文的主题词可以为()。A.5个B.7个C.8个D.4个5.下面关于公文的功能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公文能够逾越时空限制,有效传递信息B.公文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因而具有重要的凭证作用C.公文可以杜绝官僚作风,提高行政办事效率D.公文直接形成于内容所针对的现行活动中,对受文者行为能够产生强制性影响6.撰拟文稿的一般程序包括()。A.构思B.安排结构C.拟定提纲D.正式书写7.下面哪种情况可以联合行文?()。A.同级政府之间B.政府及其部门与同级党委之间C.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之间D.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之间8.可用来签批和书写公文的字迹材料有()。A.墨汁B.碳素墨水C.蓝黑墨水D.纯蓝墨水9.选用公文文种,主要依据()。A.规范性B.工作关系C.职权D.行文目的和要求10.下面是从公文中搞出的四句话,其中表达欠妥当的是()。A.我院已于8月30日召开了表彰先进个人、集体大会,XX院长和其他学院的领导同志出席了这次会议B.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是目前我们能否搞好企业管理的一个最最首要的问题C.衡量一个企业是否经营得好,要从这祥一些方面考察:第一,是否人尽其才……第二,是否有正确的经营方针……第三,是否有强有力的领导班子D.从这份文件里,使全厂干部了解到开展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性11.下列说法锗误的有()。A.会议通知的繁简程度,应视会议内容与规模决定B.批转公文的通知连同被批转的公文,反映了批转机关的意志与权威C.指示性通知亦称布置工作的通知D.《国务院关于授予XX同志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决定》属于对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的决定12.决定的结构包括以下哪几部分?()。A.标题B.主送机关C.正文D.发文机关名称与成文日期13.以下不属于通知的特点的有()。A.具体法定权威性与执行性B.应用广泛,使用频率高C.具有较强的时效性D.内容单纯,行文简便14.下列陈述呈请性公文不得夹带请示事项的有()。A.工作报告B.请示C.答复询问的报告D.批复15.关于请示的特点,说法正确的是()。A.请示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无权或确实难以处理的问题与事项B.使用范围广泛C.具有执行性D.有较强的时效性,强调及时快捷16.以下公文属批办工作对象的有()。A.确无规定处置方案的业务性公文B.《**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党校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C.《关于调整设市标准的报告》D.非常规公文17.对于公文启封活动应注意的事项有()。A.指定人员专负其责,其他工作人员一般无权进行B.公文上漏写作者、日期的,应根据封筒上有关项目补注C.需退回者即刻退回D.亲启件应交有关领导人或负责人亲启或代启18.对于公文摘编的说法正确的有()。A.编写文摘时应客观反映原文,不遗漏重要内容,但可作一定的评论B.综述的题目应具体而不宜宽泛,内容应有倾向性、代表性、预测性C.提要即是对公文内容的简要介绍和评价D.编写数据资料汇集时,必须指明数据的出处19.销毁公文的主要方式有()。A.焚毁B.重新制成纸浆C.掩埋D.清洗消磁20.用印时应加以注意的耵项有()。A.原则上以谁的名义制发公文,就用谁的印章B.印章应盖在成文日期上方,并注意上不压正文,下不压日期C.代章时应标明“代章”字样D.印前须经批准的,不经规定领导者签发的公文一律不予用印参考答案1.CD2.ACD3.ABCD4.ABD5.CD6.BCD7.ABCD8.ABC9.ABCD10.ABD11.CD12.ACD13.AC14.ABCD15.AD16.AD17.ABCD18.BC19.ABD20.ACD2.1.法的概念和本质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1)法与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2)法与政治、政策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3.4.法律实施中的相关概念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法律适用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它不属于物质关系,而是一种思想关系。违法的分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行为。5.宪法的基本理论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宪法的法律特征: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根本问题;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宪法的政治特征:宪法是民主政治的法律化;宪法是对民主政治的保障;宪法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宪法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西方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6.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中国**是中国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2)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4)“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5)以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作为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6)以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中国**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目标。(7)以宪法为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原则。4.7.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分为联邦和邦联两种。邦联是几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基本共同目的结成的比较松散的国家联合体,邦联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国家,不是国家主体。联邦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国组成的复合制国家,其基本特征有(1)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是联邦与各成员国的关系,各成员国以下的政府才是地方政府。(2)联邦与各成员国的权力及相互联系多由宪法或法律规定。(3)除联邦宪法外,各成员国还可以有自己的宪法。(4)除联邦国籍外,有的国家的各成员国公民还可以有自己的国籍。(5)各成员国加入联邦后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和外交权。8.国家机构(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组织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决定重大国家事项,罢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决定重大国家事项,审查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合宪、合法性,对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主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其主要职权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家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件和重要协定。(3)国务院组成: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委员会。(4)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主席、副主席、委员(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三年。(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主管理地方财政;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7)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9.行政法概述行政法上的“行政”指“公共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控制。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行政法的特殊渊源:法律解释,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地方解释;其他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惯例。10.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求。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平等适用法律规范;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道德。行政应急性原则11.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有: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行政行为合法的条件:A.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B.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C.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D.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规定。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A.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B.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C.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政行为;D.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E.没有可
本文标题:公布性文件包括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66126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