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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附件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一、擅自处理受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造成畜禽遗传资源损失的(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58条:“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处理受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造成畜禽遗传资源损失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二)承办机构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三)裁量标准1、【轻微】(1)违法情形擅自处理受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造成畜禽遗传资源损失五万元以下的。(2)处罚标准处五万元罚款2、【一般】(1)违法情形擅自处理受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造成畜禽遗传资源损失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2)处罚标准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3、【较重】(1)违法情形擅自处理受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造成畜禽遗传资源损失十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的。(2)处罚标准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4、【严重】(1)违法情形擅自处理受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造成畜禽遗传资源损失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以下的。(2)处罚标准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5、【特别严重】(1)违法情形擅自处理受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造成畜禽遗传资源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2)处罚标准处五十万元罚款二、未经审核批准,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的-2-(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59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审核批2准,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的;”(二)承办机构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三)裁量标准1、【轻微】(1)违法情形涉及畜禽遗传资源价值金额二千元以下的。(2)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2、【一般】(1)违法情形涉及畜禽遗传资源价值金额二千以上一万以下的(2)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罚款3、【较重】(1)违法情形涉及畜禽遗传资源价值金额一万以上二万以下的(2)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4、【严重】(1)违法情形涉及畜禽遗传资源价值金额二万以上五万以下的(2)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5、【特别严重】(1)违法情形涉及畜禽遗传资源价值金额五万以上的(2)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罚款。三、未经审核批准,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列入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的(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59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二)未经审核批准,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列入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的;”-3-(二)承办机构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三)裁量标准1、【轻微】(1)违法情形无违法所得,未造成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2)处罚标准3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2、【一般】(1)违法情形有违法所得,未造成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2)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罚款3、【较重】(1)违法情形造成直接或者间接损失二万以下。(2)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4、【严重】(1)违法情形造成直接或者间接损失二万以上五万以下。(2)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5、【特别严重】(1)违法情形造成直接或者间接损失五万以上。(2)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罚款四、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未经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的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59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未经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的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的。”(二)承办机构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三)裁量标准1、【轻微】(1)违法情形-4-无违法所得,未造成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2)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2、【一般】(1)违法情形有违法所得,未造成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2)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罚款3、【较重】(1)违法情形4造成直接或者间接损失二万以下。(2)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4、【严重】(1)违法情形造成直接或者间接损失二万以上五万以下。(2)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5、【特别严重】(1)违法情形造成直接或者间接损失五万以上。(2)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罚款五、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的(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二)承办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三)裁量标准1、【轻微】(1)违法情形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没有违法所得的。(2)处罚标准没收非法财物,并处五千元罚款。2、【一般】(1)违法情形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5-(2)处罚标准没收非法财物、违法所得,并处五千以上一万元罚款。3、【较重】(1)违法情形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2)处罚标准没收非法所得、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4、【严重】(1)违法情形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违法所得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2)处罚标准5没收非法财物、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5、【特别严重】(1)违法情形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2)处罚标准没收非法财物、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到三倍罚款。六、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三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或者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二)承办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三)裁量标准1、【轻微】(1)违法情形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或者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没有违法所得。(2)处罚标准处三千元罚款。2、【一般】(1)违法情形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或者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6-(2)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较重】(1)违法情形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或者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2)__________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4、【严重】(1)违法情形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或者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违法所得三万元以上。(2)处罚标准6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5、【特别严重】(1)违法情形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或者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违法所得三万元以上,并多次违反本规定的。(2)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七、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二)承办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三)裁量标准1、【轻微】(1)违法情形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没有违法所得的或违法所得的不足一千元的。(2)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千元罚款。2、【一般】-7-(1)违法情形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违法所得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2)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3、【较重】(1)违法情形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违法所得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2)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4、【严重】(1)违法情形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2)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5、【特别严重】(1)违法情形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多次违反本规定的。(2)处罚标准7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二倍罚款。八、销售种畜禽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的(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五条“销售种畜禽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二)承办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三)裁量标准1、【轻微】(1)违法情形销售种畜禽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的,没有违法所得的。(2)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并处以五千元罚款。2、【一般】(1)违法情形销售种畜禽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的,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2)处罚标准-8-没收非法财物、违法所得,并处五千以上到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3、【较重】(1)违法情形销售种畜禽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的,违法所得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2)处罚标准没收非法财物、违法所得,并处二万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4、【严重】(1)违法情形销售种畜禽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的,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2)处罚标准没收非法财物、违法所得,并处一倍到三倍罚款。5、【特别严重】(1)违法情形销售种畜禽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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