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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归纳如下:要素概念种类主体(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1)公民(自然人);个人包括个体户、农户和合伙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3)国家(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客体(权利客体或义务客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1)物,包括自然物、人造物、货币及有价证券不包括:阳光、空气、自然灾害等(2)非物质财富(精神产品、精神财富),包括知识产品和道德产品:第一,知识产品(智力成果):包括著作、发现、发明、设计等,知识产品本身没有实物形态,但通常有物质载体,如证书、书籍、录像、录音等;第二,道德产品:包括荣誉称号、嘉奖表彰、体育比赛的名次等(3)行为,如生产经营行为、经营管理行为等(4)人身,包括人体的部分和整体内容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1)权利,如继承权等(2)义务,如纳税等(三)法的形式和分类1.法的形式序号形式制定机关举例备注1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根本大法2法律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也有权对其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3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其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4地方性法规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1、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是地方司法依据之一2地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3、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4、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1、西藏自治区立法条例2、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自治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依据6特别行政区的法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7行政规章部门(部委)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1、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行政规章在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政府规章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3、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4、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1、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2、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8国际条约国家之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1、国际条约不属于国内法的范畴;2、我国签订和加入的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具有同样的拘束力;3、国际条约也是我国法的形式之一。2.法的分类(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判例法)——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2)根本法和普通法——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就是宪法,普通法泛指宪法以外的所有法律(3)实体法和程序法——法的内容(4)一般法和特别法——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5)国际法和国内法——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6)公法和私法——法律运用的目的(公共利益或私人利益)(四)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总结如下:3序号途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选择方式1仲裁适用横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2民事诉讼3行政复议适用纵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不平等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经济纠纷(1)有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起诉(2)有的则只能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3)还有的则只能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由行政机关对纠纷作出最终裁决4行政诉讼(五)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3.独立仲裁的原则4.一裁终局原则注: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即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不予受理。(六)诉讼时效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注意】以上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七)行政复议适用范围1.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掌握,利用排除法)【注意】既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复议,也包括一定范围内的抽象行政行为复议。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4前面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2.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掌握)(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八)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区别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管辖权不实行级别、地域—级别、地域(特殊、专属)审理形式开庭、不公开不开庭开庭、公开判决一裁终局一级复议二审终审生效时间作出之日送达之日一审送达15日后《会计法》规定的行政责任的形式有两种,即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即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行政处分的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三、劳动合同的类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重点)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长期性的合同)。注意: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二)关于休息休假1.休息是指劳动者在任职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无需履行劳动义务而自行支配的时间,包括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和公休假日(即周休息日)。2.休假是指劳动者无需履行劳动义务且一般有工资保障的法定休息时间。包括:法定假日和年休假。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5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年休假时间5天10天15天不享受年假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1.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劳动报酬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加班时间标准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l50%支付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六、医疗期期间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工作年限本单位工作年限医疗期计算方法10年以下5年以下3个月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5年以上6个月按l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0年以上5年以下6个月按l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5年以上10年以下9个月;按l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0年以上l5年以下l2个月按l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l5年以上20年以下l8个月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0年以上24个月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内的待遇(重点掌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七、劳动合同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劳动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由单方提前终止。可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和劳动者的单方解除。1.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3种)(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2种)(2)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是用工单位有过错)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依据上述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3)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2种)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7在上述这两种情形中,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单方解约情形经济补偿需提前通知的2种试用期内提前3天不能获得平时提前30天书面可随时通知8种可获得无需提前通知的2种以…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可获得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八、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一)经济补偿与违约金、赔偿金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适用条件法定—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约定—仅包括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由于自己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害时所应承担性质没有惩罚性惩罚性和赔偿性惩罚性和赔偿性支付主体用人单位劳动者双方(三)经济补偿的计算1.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或者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8九、劳动争议1.争议的解决方法:协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或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2.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劳动仲裁的范围与普通仲裁不同;普通仲裁是一裁终局,选择仲裁意味着放弃诉讼(或裁或审);而劳动仲裁却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本章涉及的重点内容1.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2.劳动合同的订立(重点):订立的原则;订立的主体及其义务;订立的书面形式(掌握未订书面合同的三种情况);合同类型(掌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的内容(重点):必备条款部分:工作时间(三种工时制度);年休假制度;劳动报酬(加班工资的计算)。约定条款:试用期的强制性规定(期限和工资);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竞业限制条款的运用;医疗期期限及待遇。4.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建立劳动规章制度的程序5.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重点):劳动者可单方解约的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约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约的情形;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经济补偿的计算。6.劳动争议的解决:争议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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