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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学生自觉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组织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分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创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2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二、项目申报及实施工作组织机构(一)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申报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实验室与设备处、财务处各1名主要领导任组员。教务处会同团委制订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有关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工作方案,组织项目的申报和遴选;教务处负责创新训练项目的管理;学校团委负责组织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的管理。(二)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实施工作指导小组,由院长担任小组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系系主任担任成员。指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本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有关工作。三、项目申报原则及要求(一)申报总体原则学校以项目申报和实施为契机,推进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按照学校统筹,学院组织,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作指导的思路进行申报与实施。创新训练计划要与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对接,优先从2011年申报的校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产生。创业训练计划与创业实践项目,在组织申报时,则要遵循以下原则:1.项目申报要与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相对接,优先从以往“挑战杯”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参赛作品产生,也可以根据学科专业3建设及第二课堂需要,择优推荐项目;2.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要与专业实践相结合,要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活动,要与学生社团活动相结合;3.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要与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相结合,相关专业都要立项开展富有特色的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4.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要有学科专业特色、有技术含量、有创新点,要符合学生课外活动的实际,要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申报。(二)分类申报及要求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本次项目分三类进行申报。1.创新训练项目:原则上从2011年申报的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2011年无申报创新实验项目的学院可推荐优秀项目。2.创业训练项目:各学院按照学校团委要求原则上从学校以往立项的大学生创业设计项目中择优推荐,鼓励有创新及特色的新项目参与申报。原则上,每个专业可申报1~3个项目。3.创业实践项目:学院结合本院学科、专业以及实践教学的特点,鼓励师生积极申报。原则上,每个专业可申报1~2个项目。我们学院对人数不做上限要求。(三)学生团队及指导教师要求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2009-2011级本科生,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精神和初步的创业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开展创业实践的4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必须是团队形式申请(一般要求3~5人),每个项目只能有一个负责人。2.每个项目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创新训练计划指导教师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治学严谨,无抄袭、剽窃等不良学术行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是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原则上主持过或主要参与过省级及以上课题;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教育背景、一定的创业实践指导经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个项目。四、申报立项程序1.学生自主申报。学生按照本通知要求自主选题,也可在指导教师的推荐下,拟定研究项目。由项目组组长负责组织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确认,按照学院要求的时间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2.学院初审推荐。学院对拟申报项目的基础条件以及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核筛选,择优排序推荐项目,并于3月15日上午12:00前将推荐的项目申报书以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教务处考试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发ksk@gdou.edu.cn。3.学校组织评审。教务处会同团委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项目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批,作为国家级的项目上报广东省教育厅。五、项目实施51.项目实施有关要求获准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负责人须签订《广东海洋大学校级大学生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任务书》,学校择时开展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2.项目研究时间项目执行时间为1~2年。立项学生需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外时间完成研究计划,不能占用课业时间。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其毕业前完成项目。六、项目经费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广东省教育厅拟参照中央财政经费支持标准(1万元左右/项目)予以经费资助,学校再给以经费支持。七、本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协调配合,充分动员广大师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为培养创新型应用人才做出贡献。教务处、团委2012年3月6日附件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6附件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推荐学校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所属一级学科名称所属二级学科名称项目负责人申报日期广东省教育厅制二○一二年三月7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创新创业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项目实施时间起始时间:年月完成时间:年月申请人或申请团队姓名年级学校所在院系/专业联系电话E-mail主持人成员指导教师姓名研究方向年龄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主要成果8一、项目实施的目的、意义二、项目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9三、项目研究与实施的基础条件四、项目实施方案10五、学校可以提供的条件六、预期成果七、经费预算11八、导师推荐意见签名:年月日九、院系推荐意见院系负责人签名:学院盖章年月日十、学校推荐意见学校负责人签名:学校盖章年月日十一、省教育厅评审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注:表格栏高不够可增加。12填表说明(不用打印出来)一、本表请如实填写,表达明确严谨。表中“导师推荐意见”以上都要申请人完成,所需签字之处,由相应人员亲笔签名。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将按照撤项处理;二、电子版填表字体用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申请书报送一式一份,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装订;三、申请人须于2012年3月13(星期二)12:00前上交,电子版发到727090651@qq.com,纸质版交到马骏(13726904747(68),宿舍:海涛B111)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马骏。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本文标题: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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