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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社区居委会党组织和第八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汇报材料市委、市人民政府:全市社区居委会党组织和第七届社区居委会于2012年6月30日任期届满,依照有关规定,应于201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全市社区居委会党组织和第八次社区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认真做好这次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湘办发〔2012〕24号文件和州关于“社区党组织换届8月20日之前结束,社区居委会换届工作在9月底以前完成”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上级换届精神汇报及提出建议如下。一、换届选举时间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至10月20日,其中社区居委会法定选举日为9月25日至28日。二、换届选举步骤与方法换届选举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选举准备(7月27日至8月5日)1、开展调查摸底和第七届社区居委会任期财务审计(该两项工作已于2012年上半年完成)。2、组织开展社区“两委”干部评议工作。街道(镇)结合任期财务清查审计切实指导做好社区“两委”干部的评议工作,组织召开党员和居民代表会议,对现任社区“两委”成员工作2进行评议,评议不合格的,原则上不得作为新一届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3、建立选举工作机构。全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由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代行组织领导工作。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挂市“两委”换届选举办公室牌子,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情况综合等日常工作。街道(镇)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由工(党)委书记任组长,主任(镇长)任副组长,并以民政办为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建办公室,负责换届选举日常工作。社区成立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不参与选举的社区居委会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居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居民选举委员会由社区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民主推选产生,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或委派。4、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市、街道(镇)分别结合实际制定本级选举工作方案;居民选举委员会结合实际制定本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换届选举办法,提请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发布公告。5、选举部署和选举宣传。市、街道(镇)先后组织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贯彻上级会议精神,部署换届选举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性及相关法规政策和上级精神。36、推选社区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和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提倡社区“两委”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经过民主程序兼任小组长职务。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期内,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撤换。7、培训选举工作人员。8、市、街道(镇)分别负责安排本级选举工作经费。第二阶段:选民登记和产生候选人1、选举日为9月25日至28日。选民登记时间为8月26日至9月7日)。2、选民登记。采取“选民登记”和“登记选民”办法并引入本届选民概念,组织开展选民登记工作。3、候选人的产生确定居委会成员职位职数:居委会委员职数5-9人;党员主任原则上兼任社区居委会党组织副书记。社区情况特殊的,可设置副主任二名。社区居委会党组织设立专职副书记,纪检委员的配备,按吉纪发[2012]10号文件执行。候选人资格:根据《居委会组织法》第十二条、《湖南省〈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为适应社区发展的需要,候选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2)作风民主、与人为善、群众关系较好,威信较高,能4团结共事,有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3)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推进工作有组织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4)廉洁自律,办事公道,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有无私奉献精神;(5)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其中主任、副主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6)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候选人的提名:候选人提名方式为社区居民直接提名,其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并必须在选举日10天前提名;按职位职数用无记名投票方式1人1票提名,并根据相对多数原则确定初步候选人,候选人提名时,应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提名投票工作。街道(镇)党组织可将现任居委会成员、专职工作人员以及符合居委会任职条件的其他人员向选民进行适当推荐,并将所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政治情况、工作能力情况、身体情况等向选民进行介绍,由选民按照1人1票提名原则进行提名。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在直接提名初步候选人的基础上,居民选举委员会、街道(镇)、以及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办公室应组织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给予公示,其中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列为候选人,同时适用于对党组织班子候选人的资格审查:选举前3年内受过劳教或者刑事处罚(包括触犯5刑法不起诉)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被公安机关确定为重点治安对象的;被查实有吸毒行为的;热衷于搞封建迷信或宗派活动的;不告知1990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拖欠社区集体资金或非法侵占社区集体资产的;拒不履行居民义务的;利用金钱或物资贿赂选民,其行为影响社区“两委”换届正常进行,经查证属实的;连续两次被评定为不称职“两委”干部或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或身体、年龄状况不能胜任工作的;长期在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社区居委会党组织换届推荐并确定正式候选人时,要认真执行省委、省人民政府湘发[2007]6号文件规定,对1990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不得作为党组织书记和委员人选。第三阶段:正式候选人的介绍与竞争(9月18日至9月27日)1、选举机构对正式候选人的介绍。介绍候选人要坚持平等、客观和公开的原则。竞选居委会主任、副主任职位,一般应有一年以上在社区工作的实践经历。禁止正式候选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人通过请客、送礼、喝酒等手段“拉选票”,利用家族势力和派系冲突“抢选票”,以及花钱“买选票”等。居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据《居委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正式候选人竞争行为作出规定,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予以公示,以规范正式候选人竞争行为,确保选举规范有序运行。2、集体谈话制度。根据中央有关文件和《湖南省社区居委6会选举规程》(2012年6月版)规定,街道(镇)要建立和参与竞争人员集中谈话制度。正式候选人确定后,街道(镇)工(党)委要及时召集所有正式候选人集体进行谈话,谈话主要内容是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对不正当或非法竞争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有效遏止不正当竞争行为。3、正式候选人全程签字制度。本次换届选举推行社区居委会正式候选人“全程签字”制度,即在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第四阶段:投票选举(9月22日至28日)1、投票前的准备。成建制村改居的社区必须实行直接投票选举,其他社区条件具备的也应实行直接投票选举。居住分散的,可采取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票站相结合(中心投票站汇总选票、验票、计票)的方法进行选举。2、正式投票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本次居委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不设自荐人、不接受口头委托;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禁止工作人员持票箱上选民家讨票;取消函投。选民因特殊原因无法到投票现场投票,可委托除候选人以外的选民代投,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1张,受委托人填写选票时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居委会党组织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居委会选举结果,结合党支部班子职数、酝酿提出新一届党支7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重点考虑将居委会成员中的党员列为党支部班子成员的候选人。候选人建议名额按多于应选名额的20%提出,并报街道(镇)工(党)委批准。居委会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特别要注意把政治引领能力强、联系服务群众能力强、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强的党员推荐提名并选举为社区居委会党组织书记。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党组织“兼职委员制”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工作。3、选举资料归档。第五阶段:建立居委会下属组织,健全职责和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民主议事制度(9月26日至10月20日)1、做好交接工作。新一届社区“两委”向党员和居民代表会议提交任期承诺书,并向全体党员和居民公开。2、组建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和民主议事制度。3、总结、验收、上报资料。三、换届选举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协调。社区是服务居民群众、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平台,搞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事关城镇基层群众利益,事关城镇基层发展和稳定,事关党在城镇基层执政基础的巩固。市、街道(镇)要切实加强领导,把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落8实。按照省、州规定,市委书记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街道(镇)工(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对在换届选举中出现恶性事件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市级领导分别负责所联系街道(镇)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指导监督工作。市委组织部门要统筹协调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重点抓好社区居委会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市民政部门要重点做好社区居委会选举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市宣传、民政等部门及街道(镇)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加大换届选举法规政策和换届纪律的宣传力度,引导党员和居民群众主动参与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支持合法竞争选举,保障换届选举依纪和依法依规进行;市纪委、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在选举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机构和个人,尤其是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党员干部(含离退休退职人员)参与、支持、怂恿、挑唆、利用派性派别干扰、影响换届选举正常进行的违法违纪行为;市委政法委要组织、协调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严厉打击破坏选举的行为;市财政和各街道(镇)要安排落实换届选举所需的工作经费及培训经费,切实保障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互相支持,确保换届选举任务圆满完成。2、坚持择优选才,配强班子。要面向社区广选优秀人才,特别是注意从年龄45岁以下,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上的社区居民中推荐提名和介绍候选人,并在确保候选人基本任职条件的同等条件下,按提名得票相对多数原则确定为正式候选人,通9过民主选举,把他们选进居委会班子,优化班子成员结构,提高其整体综合素质。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参与社区换届选举,经过民主选举担任社区“两委”成员。3、严格依法办事,严肃纪律。对在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机构或个人,当地党委、政府要及时责令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按程序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和打击报复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查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情节较轻的,由街道(镇)或市民政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假借选举活动,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活动和刑事犯罪的,坚持依法予以打击。对以当选为目的,采取金钱或物资手段拉票贿选,利用宗族派性势力干扰选举等不正当竞争选举行为,一经查实,被列为并公告为正式候选人的,坚决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当选无效。4、切实搞好直选,扩大民主。街道(镇)要坚持从社区实际出发,积极扩大居委会直接选举的覆盖面,力争实现全市居委会直接选举覆盖面达70%以上,较第七次选举提高28.82%。其中峒河街道、镇溪街道、乾州街道社区覆盖面均有提升,吉10凤街道和五个建制镇社区覆盖面100%。5、健全完善制度,规范选举。市里印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度》、《居委会换届选举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居委会换届选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居委会换届选举情况通报制度》、《居委会换届选举督导工作制度》、《居委会换届选举集体谈话制度》、《居委会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以确保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公正有序推进。6、认真处理信访,维护稳定。街道(镇)
本文标题:关于全市社区居委会党组织和第八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汇报材料(常务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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