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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员会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落实情况的通报2015年1月7日根据省委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厅党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方案一计划”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落实情况通报如下。一、领导班子向社会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认真抓好落实,有力推动了全厅重点工作的开展。一是认真落实动员大会提出的承诺。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开门纳谏、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整改提高,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原则和要求真正落到了实处。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实行行政审批“审管分离”审批模式,委派3名工作人员进驻省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11项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流程,缩减办结时限45℅以上,提高了审批办事效率。截至目前,已受理审批事项368件,办结346件,服务窗口连续6个月被省行政服务中心评为优秀。三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取消厅本级行政审批项目7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4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其中包括47个资质审批子项。调整实施机关的行政审批项目1项。同时,初步设计将使用中央投资补助总投资额不足3000万元的项目,使用省级资金总投资额不足3000万元的项目,使用县级以上政府性资金由州市级发展改革部门下达可研批复的项目(投资额度不限),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不计投资渠道及投资额度)全部下放至项目所在地州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四是围绕重点工作强化践诺。截至目前,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已开工11.0513万套,基本建成8.09万套,入住7.58万套,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101%和105%;全省农村住房已开工65178户,开工面积451.23万平方米,开工率100.27%,竣工63557户,竣工率98%;300个高原美丽乡村住房建设、道路硬化、电网升级改造、人饮、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场及村庄亮化、绿化等工程全部开工,完工率达90%以上;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304.97亿元,同比增长24.58%,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17.30%,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10.85%;全省建筑业企业实现增加值189.67亿元,同比增长16.27%,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12.3%,预计今年建筑业增加值增速在11%左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全面开工,落实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1亿元;《青海省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和《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已报国务院审批,指导各地完成了“美丽城镇”建设风貌设计规划编制、39个县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30平方公里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二、“两方案一计划”整改落实情况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厅严格按照“两方案一计划”和领导干部整改措施中的时间节点,狠抓整改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一)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情况一是文件会议明显减少。全省性会议只召开1次,部门召开会议8次,比去年同期减少20%。全厅只通过《青海建设信息》向外报送各类信息,共印发125期,比去年同期减少14%。印发文件132份,比去年同期减少9%。取消了建设类企业年度业绩考核。二是简化办事时限。制定了新的建设类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办法,明确了行政审批项目的咨询、受理等程序,简化了办事环节,审批时限缩短30个工作日以上,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机关作风明显改进。严肃整治机关干部工作纪律松懈等问题,机关工作人员庸懒散拖、纪律松弛、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有了明显改进,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四是“三公”经费压缩成效显著。厅系统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86.30万元,较去年同期支出压缩27%。五是机关办公用房整治全面完成。厅主要领导带头,对超出规定面积的749.5平方米办公用房全部进行了调整,将清腾的办公用房调整到人员较多的处室或用于资料室。(二)领导班子整改方案落实情况针对群众意见和厅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提出了整改完成期限。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一是坚持勤奋学习,提升能力素质。2013年以来,共安排中心组学习38次,专题讲座10次,学习交流5次,观看影像4次,7名厅级干部参加了省委举办的州厅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轮训班。相对集中5天时间,对78名处级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有了明显提升。二是强化政治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始终把强化政治意识,增强党性观念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民族团结进步、涉藏维稳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定力。正确认识和理解涉藏维稳中的一些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充分认清十四世达赖集团进行分裂破坏活动的真实企图和险恶用心,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藏区社会稳定和谐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坚持科学决策,提高决策水平。认真落实《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在作决策、出政策前,广泛开展调研论证,听取基层部门和群众的意见,特别是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公共安全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系统分析、先期预测和科学评估,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形成整体合力。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规则》,厅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执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带头发扬民主,互相配合,互相补台,形成了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严肃组织纪律,坚决反对和防止“家长制”、“会上不说、会下乱说”的自由主义现象,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厅领导班子、厅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加强了与相关厅局的联系、沟通,加大工作协调,加强对市、州建设部门的业务指导,上下一致,齐心协力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增强。五是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研效果。厅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处室深入基层调查研究220人次,形成调研报告30多份,有的已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在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过程中,紧紧围绕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发展重点,确定了贯彻《决定》12个改革的调研课题和责任部门。今年,又印发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厅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蹲点调研工作的通知》,围绕城乡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营、房地产业发展、城乡规划管理、建筑市场监管、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后续工作等进行深入调研,真正做到把蹲点调研过程作为深入群众、解决问题,转变作风的过程,推进了工作落实。六是坚持德才兼备,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标准和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把推荐提名、酝酿沟通、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关,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2014年,先后提任处级干部10名,科以下干部22名,调整交流轮岗处级干部8名,科以下干部7名,激发了干部的生机和活力。清理规范离退休人员和在职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兼职问题,对8名退休干部、50名在职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兼职进行了清理。(三)制度建设计划落实情况我厅对156件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53件,修订18件,新建19件。一是进一步完善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制度。制定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严格落实规范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调查研究、新闻宣传方面的制度,着力解决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的问题。二是建立规范行业管理方面制度。报省政府出台了《青海省保障性住房准入分配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青海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制定了《青海省建设类企业评审专家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青海省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青海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动态信息发布使用办法》等。三是建立重大决策议事制度。制定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规则》、《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关于定期召开党委会、厅务会、工作例会的通知》等。四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系统财会管理工作规定》、《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交流任职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考勤和请销假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公务车辆集中管理的通知》、《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办法》、《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等。五是建立厅机关公开承诺制度。编制完成了《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职权目录》、《规范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首问负责制10项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四)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我厅严格落实中央“五个不放过”和不走过场的“十条标志”,抓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一是认真对照盘点个人整改情况。全厅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对照“个人整改措施”,进行客观分析,实事求是地盘点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分别召开党委、支部会议听取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情况自查汇报,对个人整改措施、整改成效进行集体评判把关。三是提交整改清单分层把关。厅党委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情况自查清单由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处级干部个人整改情况自查清单由分管厅领导负责审核把关。四是广泛接受监督跟踪问效。党组织会议审核通过的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情况自查清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继续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三、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在指导协调上下功夫。厅党委高度重视上下联动、统筹协调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坚持机构不撤、力量不减、人员不散,继续履行职责。厅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联系海南州贵南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4名组长每人分片包干联系2个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教方法、传经验,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二)在服务定点帮扶上下功夫。积极联系在青实力较强的建筑公司,安排劳务输出60人。协调湟中县扶贫局为加拉山村争取药材种植资金18万元,用于村民发展药材种植业。向帮扶对象捐赠资金9.4990万元,捐赠TCL21寸电视机50台。开展了“爱心进校园”捐赠图书活动,累计捐款2万余元,所捐款项全部用于购买“安全自救、预防犯罪、道德情操、健康生活”系列手册300套,并送往联点帮扶村的小学。(三)在解决基层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根据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转办的各地需省级层面协助解决的11项问题,我厅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逐项落实或制定计划,现已落实2项,其余9项中已办结的1项,在2年解决的5项,通过努力中长期解决的3项。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对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我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续工作仍有不足,还需不断深化;对上下联动中各地提出需要协助解决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在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不懈深化整改。进一步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梳理清点和整改,紧紧盯住群众关注和各地需要我厅协调解决的具体问题,持之以恒的抓好工作落实。把深化作风建设贯穿于“三基”建设的全过程,切实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激发出的正能量,转化为推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快行政审批系统建设,争取明年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公,用2—3年时间,建成企业诚信平台。三是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认真总结厅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做法和经验,努力形成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把行业立法摆上重要位置,争取每年拿出1-2个立法计划,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四是完善细化工作职能。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完善职权目录,编制工作运行流程图。每个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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