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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070429
1安政发(2007)23号安驾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各管区、村、镇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农村食品质量,保障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近年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泰安市委、市政府和肥城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坚持把做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农业投入品和农村食品市场整治,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全镇农村食品安2全状况逐步好转,农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所提高。但是,农村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源头污染还比较严重,生产加工和经营企业“小、多、散、低”问题还比较突出,食品质量安全缺乏有力保证;农民的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农村食品市场秩序较乱,食品卫生状况不容乐观;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面广量大、存在监管盲区,制售假冒伪劣、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严重威胁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此,全镇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部门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下移工作重心,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二、进一步明确农村食品的监管职责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编办[2004]35号)决定,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理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形成监管合力。镇农委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加强农业技术指导和培训。镇水利站负责水产品养殖环节的监管,普及推广科学养殖技术。镇兽医站负责畜禽养殖、屠宰环节的监管。镇质监分局负责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业的监管;负责对取得生3产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查处无证生产和制造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农村非直接入口食品小作坊。镇工商所负责农村食品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商店和流动食品摊点的监管,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流通领域的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镇卫生院负责农村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基础卫生条件、生产经营人员卫生和食品卫生质量的监督检查。镇质监分局、工商所、卫生院等部门共同负责即产即售即食固定食品摊点和直接入口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农村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消费等环节的行业管理工作。三、切实加大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按照“既管好又便民”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以促进农村食品产业发展、保障农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标,坚持“疏、堵、监、帮”相结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一)加强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治理。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普及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引导农民科学种植养殖。积极推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包括各类专业协会在内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农工商联合,将分散的4食品生产经营户组织起来,逐步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生产经营,实现从源头上对食品安全的有效控制。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专营市场、专营区、专营柜建设。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兽药残留、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二)集中整顿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业。依法对农村食品加工企业进行治理。对符合规定或经过整改后能达到标准的食品加工企业,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各种证照;否则,依法予以取缔。实行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业分类管理制度,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引导企业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向标准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对未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业户,如农村小油坊、粉皮(条)、挂面等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小加工作坊,按照“分类管理、限制销售”的原则,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三)强化对农村流通领域和餐饮业的食品安全监管。实施超市进镇、放心店进村、检验检测进市场和“12315”、“12365”进农村“四进”工程,加快改造和规范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从源头上控制在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重点从经营条件、原材料进货渠道、卫生防护措施、从业人员健康和产品质量检验等方面严格把5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完善农村食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积极推进食品经营单位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完善农产品市场检测制度,严控农药残留及其他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入市。推行农村饭店、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分散在村镇的小餐馆和农村学校集体食堂的监管,严格准入标准和条件,把好入口关。对农村即产即售即食的固定食品摊点、后院加工前院销售的食品小加工作坊,如油条、豆腐、馒头等直接入口的食品小作坊,采取综合措施进行整治,重点从经营场所、生产设备、卫生设施、原材料采购、储存运输、加工操作、从业人员查体培训等方面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农村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预防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证农民的饮食安全。四、构建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层层签订农村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权一致,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各管区(村)、各有关部门要于今年上半年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协调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要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的人才培养、宣传培训和科技开发,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积极支持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建设,切实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保证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6(二)强化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农村食品供应和消费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全镇各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整合执法力量,逐步建立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以收代管、以罚代管、重复检测”和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的发生,对因工作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健全信息网络。以“12315”进农村为抓手,各村配备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员(村干部兼任),形成镇、村监管网络,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无缝隙、全覆盖,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以农村消费者维权组织为依托,充分发挥“12315”、“12365”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建立起方便、快捷、畅通的信息渠道,增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2007年4月28日附:安驾庄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名单7安驾庄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高爱莲副主任:董毓堂刘伟委员:鹿亮陈位川杨桂峰雷茂清汪官静张树正李允柱亓斌肖国民陈立胜肖思干贾方庆张朋左庆斌梁立超刘景跃王振刚赵明星路敦柱赵广阔赵志国张勇李大勇马勇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农工办,刘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文标题: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07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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