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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文件成地铁制〔2016〕15号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双一师两员”工作机制及履职缺失约谈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按照公司“三类四级”制度框架体系,以及《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建设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双一师两员”工作机制及履职缺失约谈实施细则》(成地铁发〔2013〕273号)进一步规范后予以重新发布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4月6日—2—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双一师两员”工作机制及履职缺失约谈实施细则【制度摘要】制度类别:经营管理-质量安全类制度级别:四级制度编码:2ZA-4-2-15发布日期:2013年8月21日编制单位:质量安全部、综合管理部编制人:刘建洪审核人:沈卫平批准人:喻宁跃内容概要:《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双一师两员”工作机制及履职缺失约谈实施细则》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上级要求等,结合成都地铁公司实际制定的一部适用于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的制度。本制度共分六章十七条,含四个附件,主要明确了“双一师两员”人员组成和管理层级、岗位职责、工作要求、考核及约谈相关规定等。“双一师两员”一指施工单位按市建委要求配置的“一师两员”(专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和安全协管员);二指建设单位、投融资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在施工标段组建的“一师两员”(项目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配合施工的设计人员)。此细则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检查监督体系,为推进企业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发挥积极的作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成都地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五个必须”要求,强化地铁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落实施工、监理、设计各方主体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0]5号)和《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实施意见》(成建委发[2008]101号)等法律法规,结成都地铁建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双一师两员”具体指:(一)一指施工单位按市建委要求配置的“一师两员”(专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和安全协管员)。—3—(二)二指建设单位、投融资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在标段组建确定的“一师两员”(项目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配合施工的设计人员)。本细则中凡无特殊说明的,“一师两员”均指(项目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配合施工的设计人员)。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成都地铁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含投融资项目及地铁系统工程项目)。第二章人员组成和管理层级第四条“一师两员”以施工标段为单位进行设置;各单位指派的“一师两员”,至少有三年以上相关工程从业经验,专业能力满足履职要求。(一)标段内有多个单位的:如一个施工标段存在多家监理或工点设计单位的,各单位均须指派一名专职安全监理员和配合施工设计人员。(二)投融资项目人员配置:标段除配置“一师两员”外,投融资总承包单位还须指派项目工程师,协助并接受地铁公司项目工程师的质量安全管理。第五条“一师两员”的管理层级(一)项目工程师负责各自标段“双一师两员”的工作开展。(二)建设分公司(或运营公司)负责建立全线“双一师两员”工作机制,负责“一师两员”人员的资格审查、变更审批和履职检查(全线“一师两员”的统计(变更)情况应抄送公司质量安全部备案)。(三)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对建设分公司(或运营公司)“双一—4—师两员”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重点抽查;对于“双一师两员”履职缺失造成后果的,视情节,向公司安委会提请处罚建议。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六条“双一师两员”应履行的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一)项目工程师按“一岗双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项目工程师是地铁公司对各标段质量安全的直接管理者,负责监督本标段“双一师两员”的到岗和履职,牵头组织“双一师两员”工作开展。(二)专职安全监理员、配合施工设计人员专职安全监理员、配合施工设计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文规定、合同对质量安全管理的约定,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并服从项目工程师指令开展相关工作。(三)施工单位“一师两员”施工单位“一师两员”按照《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实施意见》(成建委发[2008]101号)具体规定,履行职责。第四章工作要求第七条施工安全条件的验收组织。专职安全监理员负责组织“双一师两员”对进场施工安全条件进行实地复核、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验收。第八条安全例会及信息报送。安全例会:每月底,项目工程师负责组织“双一师两员”召开月—5—度安全例会,对本月现场质量安全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客观总结,制定解决措施;对下月质量安全管理进行重点部署,对可能遇见的风险提出防范措施。信息报送:专职安全监理员负责对“双一师两员”安全会议进行客观记录,并在下一月5日前,将填写的《安全月度情况报表》(表格式样见附件1),报送建设分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查(或运营公司新线部),抄报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备案。第九条安全检查的开展和组织。安全专业监理人员应组织“双一师两员”开展日常性安全检查,针对关键环节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组织专项检查;对于项目管理存在突出问题和工程质量安全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双一师两员”研究解决。第十条问题整改的组织。(一)对于地铁公司下发黄色整改通知单(通知单式样见附件2)、地铁质量安全专家检查或公司专项检查中提出的整改事项,具体由专职安全监理员组织“双一师两员”研究落实措施,逐项督促整改。整改完成后形成书面报告(经“一师两员”共同签字确认),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备查。(二)对于地铁公司领导的督办事项或地铁公司下发红色整改通知单(通知单式样见附件3),项目工程师根据建设分公司(或运营公司)制定的方案组织“双一师两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推进计划,限期完成督办或整个任务。在整改过程中,项目工程师要及时向公司反馈整改推进情况。整改完成后形成书面报告(经“一师两员”和主管单位分管副总—6—签字),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备查。第五章考核及约谈相关规定第十一条总体原则。(一)对于“双一师两员”履职缺失的,按十三条规定,由主管单位(或公司质量安全部)约谈其所属部门(或企业)相关领导,并将约谈记录抄送其所属公司法人代表(或抄送其上级集团公司)。(二)“双一师两员”的履职不良记录纳入个人和部门(企业)的相关考核和信誉考评。第十二条约谈的程序。对于确定为被约谈对象的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或项目工程师所在的部门(公司),按十三条规定,由主管单位(或公司质量安全部)下发约谈通知,并对约谈过程进行书面记录(约谈记录表见附件4)。第十四条约谈的分级。参照《成都地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书》第三条“违约责任”之具体规定,“双一师两员”履职缺失的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分为一般、严重和特别严重三个等级:(一)一般级和严重的,由主管单位负责约谈;(二)特别严重的,或主管单位认为必要时,公司质量安全部组织约谈;(三)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可直接约谈相关人员和单位。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细则由公司质量安全部会同公司相关部门(单位)负—7—责解释。第十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成都地铁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所有建设项目。第十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8—附件1成都地铁“双一师两员”安全月度报表年月日标段项目工程师投融资项目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配合施工设计人员施工单位安全工程师本月安全概况、存在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下月安全重点分析及安排“双一师两员”签字:—9—附件2成都地铁工程(黄色)整改通知单质量安全部(20)改字第号建设分公司(或运营公司):你单位在(项目名称)质量安全管理中,经检查存在下列问题:要求你单位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整改:1、按照《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双一师两员”工作机制及履职缺失约谈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和书面回复。2、整改时限:天;3、。地铁公司:(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章)年月日时—10—附件3成都地铁工程(红色)整改通知单质量安全部(20)改字第号建设分公司(或运营公司):你单位在(项目名称)质量安全管理中,经检查存在下列严重问题:要求你单位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整改:1、按照《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双一师两员”工作机制及履职缺失约谈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和书面回复。2、整改时限:天;3、。地铁公司:(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章)年月日时—11—附件4:成都地铁工程安全生产约谈记录表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安委办(公章):约谈人和单位被约谈人员和单位约谈地点约谈时间记录人约谈记录:—12—信息公开类别:不予公开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2016年4月6日印发
本文标题:关于印发《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双一师两员”工作机制及履职缺失约谈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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