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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电新〔2011〕11号关于对“2.24”2号锅炉压火事件的调查处理决定各单位:2011年2月24日,2号机组在运行中,由于多经公司拖拉机在外运灰渣时带动事故放渣管堵板把手,导致放渣管喷渣,造成2号炉压火、机组降负荷事件。事件发生后,厂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对事件性质进行了认定,现对此次事件做如下调查处理决定:一、事件经过2011年2月24日10:00,2号机组稳定运行,负荷120MW,各项参数正常。10:10左右,锅炉运行人员发现床压波动巨大,风室压力下降(事故前床压7.3kpa左右,风室压力正常为-2-11.83kpa,事故时床压迅速下降至4.1kpa左右,风室压力下降至8.5kpa左右),此时事故放渣管处有运行人员报告,2号炉A侧事故放渣管堵板非正常打开,有大量红渣喷出,且堵板无法恢复关闭状态。锅炉运行人员汇报值长要求停运风机,并对锅炉进行紧急压火处理。10:15分左右风机停运,机组负荷降至20MW。随即,运行人员试图恢复事故放渣管堵板回位,但未能恢复,后用铁锹卡住放渣管出口,减少炉渣外泄,待放渣管冷却后,抽出铁锹,恢复堵板。10:33分左右事故放渣管堵板回位,启动风机提升负荷,13:00负荷提至120MW,恢复正常运行。二、事件调查情况及原因分析(一)事件调查情况经调查,2月23日白天,由于2号炉内细灰量较大,冷渣器排渣无法满足运行要求,需启用事故放渣管进行排渣,但在当晚放渣结束后,拉渣拖拉机原地停放未离开事故放渣管。2月24日10:00左右,当时在没有运行人员监护的情况下,拉渣拖拉机启动外运灰渣,车辆不慎带动事故放渣管堵板把手导致放渣管堵板被打开,炉渣外喷,造成2号炉压火,机组降负荷。(二)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拉渣拖拉机在外运灰渣过程时,操作车辆失误带动事故放渣管堵板把手导致放渣管堵板被打开,炉渣外喷,造成2号炉压火。2、间接原因-3-(1)多经公司拉渣拖拉机司机在事发前一天放渣结束后,未立即将车辆移出现场,在事发当天,在没有运行人员监护下,拉渣拖拉机司机即驾驶车辆离开现场,失去运行人员的监护,导致事件发生。(2)多经公司拉渣拖拉机在工作过程中,发电部未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监护。三、事件性质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有关条款规定,此事件属生产责任性设备障碍。四、处理决定(一)给予发电部主任蔡万峰500元的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二)给予发电部锅炉运行负责人王建300元的经济处罚。(三)多经公司违规人员的处理由多经公司负责,并将处理结果报新庄孜电厂(技改项目部)备案。五、防范措施(一)发电部应制定锅炉放渣、拉渣有关管理规定,加大现场管理力度,加强对多经公司放渣工作的过程监督,确保放渣、拉渣工作安全进行。(二)发电部运行人员应加大现场监护力度,对放渣工作监护到位。(三)多经公司应形成此次事件调查处理报告报新庄孜电厂-4-(技改项目部),并结合我厂锅炉放渣特点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以此加强放渣、拉渣管理。(四)发电部、安全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部就此次事件暴露出的设备安全装置问题,共同考虑在两台锅炉事故放渣管堵板上安装限位销,以改变堵板开关的旋转方向,防止不使用时误碰把手使其打开,同时在堵板的操作把手上加装铁质套管以方便开关,防止人员烫伤。(五)各单位应认真汲取此次事件教训,举一反三,查找类似设备隐患,防止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二O一一年三月三日主题词:安全管理事件处理决定抄报:电力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厂领导。抄送:亿万达多经公司。新庄孜电厂(技改项目部)综合办2011年3月7日印发共印19份
本文标题:关于对“2.24”2号锅炉压火事件的调查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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